东南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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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南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和院(系)机关作风建设,实现对党政管理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阶段性评价, 激励党政管理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增强责 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在聘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二条 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坚持客观 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人数控制在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指标由人事处负责下达,各单位应从严掌握,不得突破。第四条 现任校级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部 (处)长、党总支书记、院( 系)主任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其

2、余党政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考核。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一一一 考核内容第五条 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廉、能、勤、绩五个方面。考核重点: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德:主要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情况。廉:主要指学习党风廉政法规、遵守财经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等情况。能:主要指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及业务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第二章 考核标准第六条 优秀等级标准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正确贯

3、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2、遵纪守法,反对邪教;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 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坚持原则,管理规范;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办事认真,不出差错,热情为教职工服务,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能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5、团结协作好,全局 观念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第七条 良好等级标准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2、遵纪守法

4、,反对邪教;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 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4、原则性比较强,管理规范;比较熟悉业务,工作努力,办事认真,不出差错,热情为教职工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5、能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6、团结协作好,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第八条 合格等级标准1、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反对邪教。2、熟悉本岗位工作, 较好地完成受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没有造成工作失误。3、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廉 洁自律。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合格等级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

5、不能完成受聘的 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 责任心不强,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2、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3、全年累计旷工 5 天以上。4、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 较坏影响, 经教育不改的。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无理取 闹,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秩序的。6、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第十条 其它有关规定1、新参加工作在试用期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在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 级的依据。2、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 进行考核。3、挂职锻炼干部;军队新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单位公派学习、培训人员;受党、政处分和接受立案审查

6、的人员,按照苏人通2002292号年度考核通知中第六条规定执行。第三章 考核组织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党政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各院(系)、各部(处)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学校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第四章 考核程序第十二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应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廉、能、勤、绩五个方面做出书面总结,填写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7、群众测评。3、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的工作情况,提出对被考核人的等级意见,报人事处审核。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的 结果,作为对工作人 员奖惩、培 训、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按江苏省人事厅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凡上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在下年度,学校奖励晋升本职务校内津贴(1)一档,奖 励执行时间为一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停发校内津贴(1)、(2)一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培训、降低职务或不予聘

8、任。第六章 考核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重视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积极解决考核中的问题,逐步建立以考核为主要环节的竞争和激励机制。第十六条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违反考核规定,在考核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 现行学校对党政管理人员奖励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 法执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东南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测评表东南大学 2004 年 6 月 16 日 东 南 大 学 党 政 管 理 人 员 考 核 测 评 表项目 德 廉 能

9、 勤 绩测评要素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2、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3、 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4、 遵纪守法,反对邪教。1、学习法律法规;2、遵守财经制度;3、办事公平、公正,按政策规定处理各类问题;4、廉洁自律,不循私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 履行岗位工作的业务技能、专业知识;2、 工作方法,组织协调能力;3、 政策水平、决策能力;4、 工作思路,创新意识;5、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1、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2、工作勤奋和吃苦耐劳精神;3、服务基层,接受和听取基层部门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进取精神、实干巧干;5、组织纪律,出勤情况。1、 按章办事,履行岗位职责 ;2、 处理公务简便、快捷,讲求工作效率;3、 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 量;4、 结合工作在政治、业务上学 习提高;5、 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评 价姓 姓 名 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 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 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 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 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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