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前期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169065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设备前期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前期管理办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附件 57设备前期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 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 法规定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程序,即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备的前期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第四条 设备 前期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必须在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规划的统筹安排下,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车间相互协调配合下完成。第五条 总经 理、生产和技术副总负责设备规划和选型方案的综合平衡、决策。第六条 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

2、可行性分析,拟定新购置设备的技术协议,提出设备选型的初步意见,对所选设备的工艺性、精度、性能、生产效率、技术条件的准确性负责。第七条 制造部 负责设备供货方的确定、设备购置的商务谈判、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初期整个前期过程的管理,对2所选设备的实际性能与技术协议的一致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负责。第八条 技术 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计划立项、投资金额,组织投资经济效果分析。第九条 各部室,使用 车间参加调研、选型,提供设备调试的操作人员、试件等条件,配合做好设备使用初期管理。第三章 设备规划立项第十条 设备规划的内容设备规划的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今后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

3、、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结合公司现有设备的能力、资金来源,综合平衡而制定公司中、长期或短期的设备规划。第十一条 设备规划的依据(一)以公司经营规划和年度生产、新产品试制等计划大纲为依据,满足提高产品产量、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品种、质量升级、产品加工工艺要求;(二)根据原有设备技术状态劣化程度和有无修复价值而提出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要求;(三)考虑到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四)以国内外新型设备的发展情报为依据,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五)选择最佳的设备投资方案。第十二条 设备规划由公司工艺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3门共同负责编制,有关部室、车间参与编制。

4、第十三条 设备立项在设备规划确定后,由制造部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使用单位配合,确定需要更新改造设备的明细。第十四条 各单位申请更新改造项目的程序:1、 使用单位填报新购设备申请表;2、 公司工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3、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4、 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年度更新改造费用确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第十五条 各车间用维修费购置二类机电产品只需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交设备购置部门即可。第十六条 投资额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须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第十七条 投资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十八条 进口设备的立项,需报董事

5、会公司审批。第四章 设备选型第十九条 设备选型设备选型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遵照“选 用国家推广的产品,不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的原则, 认真选型,必要时设备 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意见,最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外购。第二十条 设备选型的要求4(一)必须遵照选择“技术先进、生产适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价格合理的设备”的原则;(二)设备工作能力要能满足产品要求,并有提高,要有适应产品升级的能力,注意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和地区的评价与服务信誉;(三)工作精度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设计的要求;(四)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良好,标准化程度较高,维修资

6、料齐全;(五)操作简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劳动条件;(六)尽量考虑与公司现有设备相关联或成套;(七)设备投资的技术经济效益高;(八)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九)能耗低,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十)选型时广泛收集市场设备货源信息、情报,不仅要到制造厂调查询问,还必须到使用单位实地考查,必要时应做性能试验;(十一)自制专用设备按自制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管理标准执行。第二十条 在进口、大型、精密、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型时,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严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初步订出所选设备的

7、型号、规格、价格,并向制造部提供购置设备的技术条件及必要的参考样本;在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的组织下,由使用单位、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及有关单位对初选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其结果5由制造部牵头共同填写设备选型调查表并由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定。运输、理化、检验、计量、电算、福利、办公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统一由制造部购置或由制造部委托归口单位购置。第二十一条 制造部与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如对所选设备有争议时,由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仲裁解决。五五五 设备购置第二十四条 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的价格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 10 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关键设备要求以招标

8、议标方式采购,具体招议标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组织,有关使用单位参加,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按公司设备购置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 100 万元以下,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 10 万美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具有一定批量的应组织集中采购,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的可由公司有关部门在广泛论证、货比三家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比较后择优选择。第二十六条 设备购置权限1、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四万元以下由设备购置具体业务人员经办,但须向设备部门主管领导报告订货工作情况;2、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四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其订货业

9、务须由两人共同询价。询价结果需向设备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由两人共6同签订订货合同;3、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由设备部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三人订货小组,向不少于两家的供货单位询价、进行价格性能比较,并将询价选择情况报告生产和技术副总,由生产和技术副总审查决定供货单位。第二十七条 凡未 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签订的订货合同,一律无效。对私自购置的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原则上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第二十八条 设备购置合同管理设备购置工作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购置计划确定的项目,按照设备选型决策和购置设备申请表的内容,进行设备货源调查、询价、

10、择优选定购货方式,在与制造厂达成技术协议的基础上,谈判有关合同事宜,最后签订订货合同。若拟设备与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在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不符时,及时向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反馈信息,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设备购置合同的要求:(一)设备订货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二)设备订货合同必须内容完善,双方承担责任明确,文字准确;(三)设备订货合同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如质量验收标准、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及违约的责任;(四)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进口设备的订货合同,7要有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要规定到供方制造厂监制、验收、试车和供方来公司

11、安装调试等售后技术服务工作;(五)设备订货合同的法律审查、审批、签约和合同登记管理,必须按公司有关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进口 设备到达后制造部要及时申报商检,组织开箱检查,由使用车间与制造部共同认真填写开箱检查记录,及时联系处理发现的问题。第三十条 大型、精密、引 进设备应实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一般应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和使用车间参加。第三十一条 设备的入库验收、库存保管、出库移交等管理工作,现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要求办理。设备技术资料由制造部及时归档管理。五五五 设备安装验收及初期管理第三十二条 设备安装的工作内容包括安装计划的编制、实施、安装调试和验收。第三十三条 设

12、备安装工作的要求1、根据公司设备规划、外购设备订货合同的交货期,编制安装计划(包括用工、用料、费用预算)。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必须在开工前一个月下达施工单位;2、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提供安装平面位置图与工艺要求。制造部负责提供基础图并委托设备动能公司或其它单位负责设备安装。3、其它被委托安装设备的单位根据安装计划与使用单位8以及有关单位协调工程进度,具体组织实施搬运、上位找平、配电、配水及气管等工作。4、设备安装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机械动力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5、精密、大型、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调试由制造部组织,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参加。第三十

13、四条、设备试运转一般分为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个阶段。设备试运转和各项精度检验的记录要齐全。第三十五条、对于无法调整及消除的问题,从设计、制造、安装及调整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反馈信息,及时处理。第三十六条、对整台设备试运转要做出评定结论,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及日期。第三十七条、设备安装的最后验收,必须在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生产安全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做出鉴定,填写有关施工质量、精度检验、试运转记录等凭证及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第三十八条、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一联交设备购置单位存档,一联交技术中

14、心(制动研究所)档案室存档,一联交使用单位存档,一联交财务管理部作为列入固定资产的凭证。第四十条 设备使用初期管理一、设备使用初期管理是指设备从安装竣工投产到稳定生产这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的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管理。9二、设备使用初期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一)、进一步观察和记录设备投产初期运行情况,设备加工精度、性能稳定性及可靠性;(二)、制造部会同使用单位的设备员、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初期使用发生的故障部位、原因、次数及损失情况进行认真的记录和分析;(三)、对发现的设备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向制造厂进行信息反馈,以便尽快取得补救和改善;(四)、对进

15、口设备,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必须认真做好设备档案和资料翻译及归档工作,制造部及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等;(五)、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对设备投产后的经济效果进行分析,以评价设备选型工作的质量;提出改善措施,以提高设备的经济效益。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一条 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的检查,不仅要检查系统的纵向连续性,而且要检查设备的横向的协调性,渠道是否通畅。按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处理,涉及面较广的问题报请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处理。第四十二条 由于设备可行性分析论证错误造成设备规划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第四十三条 由于选型不当投资效果达不到论证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10第四十四条 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设备要考核固定资产完成后的实际效果是否达到论证报告预定指标(即投入产出比、资金回收期)。对一些初期管理好的设备要建议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前期管理的协调由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负责。初期管理结束后,由公司领导组织对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管理标准检查与考核办法,结合公司方针目标、部门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标准,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