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研究——以湖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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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研究以湖南省为例 岳靓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湖南省农村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 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增加有利于农民增收, 而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对农民增收却有抑制作用。其中, 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信贷资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信贷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而商业银行支农效果不明显。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增收支持不力。关键词: 资金投入; 收入增长: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湖南省; 作者简介:岳靓 (1995-) , 女, 内蒙古包头,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本科生。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普惠金融有

2、效降低湖南省农户融资门槛研究”, 课题编号:15YBA1940 引言众所周知, 我国是世界闻名的农业大国, 因此, “三农”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作用重大。“三农”问题中, 农民问题往往被认为是核心问题, 而农民问题的关键又在于合理的收入、结构等相关问题。近年来, 尽管在政策利好背景下, 我国农民收入在整体上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但农民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仍旧不高, 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刻不容缓。在当前发展较为滞后的农村资本市场中, 农业相关资金供给类型包括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支农支出等几种手段。其中, 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两种资金供应手

3、段的运用主要通过影响对涉农地区的物质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 进而影响农民收入1。两者相比较而言, 正规金融具有相应的规模优势, 但机构与客户之间存在着普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非正规金融却能更好的了解借款者的信誉, 因此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财政支农手段同样能够促进农民收入水平增长, 但其对收入的影响机制与金融支农手段不同。在学术界, 关于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影响, 学者们展开大量研究, 硕果累累:国外学者 S Chandrak 和 Sc Vetrivel (2012) 在研究小额信贷对农户的收入影响时, 发现获得信贷的农户相比其他农户收入提高明显2。Berhane 和

4、Gardebroek (2011) 指出民间金融为农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增加了农业信贷, 从而提高农民收入3。国内众多学者如许崇正、高希武 (2005) , 余新平等 (2010) 等指出我国农村贷款没有促进农民收入增长4,5;而高艳 (2007) , 冀红梅 (2007) 指出我国农业信贷能够促进农民增收6,7。刘海波、张丽丽 (2009) 采用面板数据模型指出非正规金融可以促进农民增收8。李普亮、贾卫丽 (2010) , 杨建利、岳正华 (2013) 实证研究得出我国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地正面效应9,10。而温涛、王煜宇 (2005)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 19782002 年

5、间我国财政支农水平的增加并非是推动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关键因素11。纵观学者研究, 大多学者都是基于全国层面或区域层面, 具体到省级层面的研究不多, 而我国地大物博, 区域发展极不平衡。因此, 本文具体研究湖南省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影响。湖南是中国的农业大省之一, 截止 2013 年年底, 湖南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 52%, 本文具体考虑湖南省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也为政府制定、实施相关的“三农”支农资金分配政策提供建议。1 湖南省农民收入与不同类型资金支农现状分析1.1 湖南省农民收入现状分析根据相关数据的调查及研究, 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 湖南地区农民收

6、入水平不断上升, 从 1980 年的 219.72 元增长到 8372.1 元, 增长了 38 倍多, 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1.66%, 但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 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2013 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5.76%;从中部省级整体来看,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安徽农民收入水平均低于全国农民收入水平。在几个中部省份中, 2002 年至 2005 年, 湖南省农民收入水平居第二位;2006 年至 2010 年, 居湖北、江西之下, 居于中部省份第三位;2011 年之后, 居于中部六省的第四位, 这说明从 2002 年到 2013 年, 湖南省农民收入

7、相比中部其他省份, 增速较慢。因此, 未来需要加快湖南省农民收入的增速。1.2 湖南省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现状随着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 湖南省当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包括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内的金融组织体系。据相关数据显示, 投入在农业发展层次的合作性信贷资金从 1997 年的 189.73 亿元增长到 2008 年的 630.84 亿元, 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11.54%, 从其环比增长率来看, 除了1999、2005、2006 年, 其余年份都在增长, 充分显示了农村信用社主力军的地位;商业性信贷资金从 1997 年的 111.69 亿元下降至 2008 年的 1

8、3.5769 亿元, 体现出商业性信贷资金从湖南省农村地区的持续撤离,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商业性资金供给主体的农业银行从 1996 年开始走商业化道路, 以规避风险、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其主要经营目标, 而农业生产的弱质性、长期性与盈利性任务相违背, 因而导致农业银行资金在农村地区的不断撤离, 对农村的资金支持日益收缩;政策性信贷资金由 1997 年的 352.26 亿元增长至 2008 年的 552.73 亿元, 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4.18%, 增长较慢, 从其环比增长率来看, 政策性贷款呈现波动性增长趋势。1.3 湖南省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现状目前, 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

9、数据相对缺乏, 本文搜集学者关于湖南省贫困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实地调研的资料, 来展示湖南民间借贷的现状及其特征。从学者的相关调研中发现, 无论是贫困县还是经济强县, 民间借贷均是农户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而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民越趋向于向正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筹资。且从调研资料来看, 农户民间借贷大多基于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 其中高利贷占比相对较小。农民民间借贷主要是生产性和生活性用途, 生活性用途占比较高, 说明农户还没有摆脱生活消费的困境。2 湖南省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湖南省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的

10、实证分析(一)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1) 模型设定农民收入增长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如非农劳动力、农业劳动力、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有效灌溉的土地面积等15, 由于数据的采集限定本文的研究区间为 20032010 年, 样本期较短, 限制了变量个数, 因此本文除了各种类型资金投入, 不考虑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其他因素。在建立模型时, 本文首先引入经典的生产函数 , 为了单独衡量资金投入对农民产出的影响, 在研究农业生产过程中资金流入对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时, 对劳动投入加入了一个容量限制 L。从而得出:令 , 即一旦达到最大劳动力容量, 就面临恒定的规模收益。则Y=af (K) , 表

11、示为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依据上述函数总产出取决于资本投入。我国农村资本投入除了农民自有资金之外, 外部资金供给主要包括上文提到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及财政支农投入, 而自有资金也在可贷资金范畴之内。因此, 可构建农村资金投入与产出关系的如下函数: 。由上述函数容易看出, 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支农支出、民间借贷任何一个变量的增加都会促进农民居民纯收入的增长。对上述生产函数两边取对数, 构建出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支农支出类型等资金投入对湖南省农民增收状况影响的计量模型:(2) 数据说明在研究湖南省不同类型资金投入对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时, 本文选取的被解

12、释变量 y 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数据来源于湖南统计年鉴。而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导致的缺乏官方统计金融相关数据的缺失, 本文使用 20032010 年度各地区农户和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作为统计, 把资金来源划分为国内贷款、国家预算资金、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本文假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融资都被界定为非正规金融性融资, 研究湖南省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其中, 代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 代表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 模型中代表财政支农支出。表 1 湖南省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特征 下载原表 (二) 实证分析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研究湖南省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非正规金融机

13、构贷款、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结果如下:结果显示, 在 10%的显著性水平下, 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对农民收入的相应增长具有促进作用, 而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对农民收入有抑制作用。这与唐礼智 (2009) 等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成果是相似的。8,16非正规金融凭借其相比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 成为农户借贷的主要来源, 为农民增收做出重要贡献;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民增收起着较弱的支撑作用, 这也与实际现象相符:中国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从农村的逐步撤离, 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历史导致了湖南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农信社商业化倾向严重, 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农发行贷款高度集中于粮棉油收购, 业务较为单

14、一, 这都导致了正规金融机构支农效果微弱;相关研究显示财政支农对于农民增收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在本次计量统计上不显著。根据对相关数据及资料的分析, 湖南省目前的财政支农支出总数不大, 支农支出占政府对应财政支出的比重波动较大, 也说明财政支农支出具有不确定性, 缺乏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 湖南省财政支农支出存在结构不合理现象, 其用于行政开支和人员费用的支出占比达到 70%, 因此真正用于农民农业生产设施的改善及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的投入较少, 这导致了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有限。3 湖南省正规金融机构各类信贷资金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是农村资金的主要供给主体, 但上述计

15、量模型结果中却显示, 农村正规金融对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作用不大。所以, 本文进一步研究了正规金融中商业性信贷资金、合作性信贷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这三方面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建立回归模型如下:其中, y 代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代表截距项, 各系数分别代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不同类型资金的弹性, x 4代表商业性信贷资金, x 5代表农村信用社合作性信贷资金, x 6代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信贷资金, 代表随机误差项。本文用 Eviews8.0 软件对上述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结果如下:表 2 OLS 回归结果 下载原表 结果显示, 在 5%的显著性水平下, 合作性信贷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对

16、农民收入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相比之下, 政策性信贷资金较合作性信贷资金更能促进农民增收。而商业性信贷资金对农民增收的促进效果有限。随着农信社对农村及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数量的持续增加, 逐渐取代农业银行成为了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及重要支撑。但农信社在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 农村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大量外流, 其在农村市场中居垄断地位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等都导致其支农力度不强;其次, 农业发展银行凭借其政策优势, 向农户提供低息贷款, 斥资发展农业中小型基础设施, 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 从而间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增加了农民收入。4 结论和政策建议本文通过对官方统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 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显著促进农民增收, 而财政支农支出促进作用不明显, 正规金融抑制农民增收。在以上统计结果下进一步研究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不同性质的信贷资金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结果显示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资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信贷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而商业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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