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学生工作月度考评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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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系学生工作月度考评及奖励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各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各系学生工作的职责,加强对系学生工作的月度考评,特制定本办法。一、 系学生工作考评按照月度进行,每月一次。系学生工作考评结果实施 100 分制,分为优秀(90 分以上) 、合格(7089 分) 、基本合格(6069 分)和不合格(60 分以下)四种。二、 月度考评指标如下:1、出勤(10 分):1 ) 辅导员每月满勤者,记 10 分;2 )每迟到一次扣 0.5 分,请假一天扣 1 分人次,缺勤一天扣 5 分人次,扣完为止。3)辅导员严格会议考勤和查寝考勤,缺勤一次扣 1 分,

2、无故迟到一次扣 0.5 分。2、班团建设(10 分) ;1 )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务实、战斗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生骨干队伍;(5 分)2)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每月有工作计划和期中有总结,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学工部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等进行抽查,每缺一项(次)扣 2 分。(5 分 )3、日常思想教育工作(15 分):经常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解决思想问题。所在系学生受到校通报需给予行政处分的,每人次扣 2 分; 学生受到院通报需给予行政处分的,每人次扣 1 分,其他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和学生态度予以

3、不同程度的扣分。4、学风建设(30 分):院学工部、团委每月组织专人,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老师听课、学生的上课、自习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系每月基本分为 30 分。各系老师每月听课不少于四次,提前报学工部登记备案,并做好听课记录备查。课堂考勤经学校抽查发现学生迟到者,每人次扣 1 分;学院抽查发现迟到者,每人次扣 0.5 分;缺课者每人次扣 1 分 (学生请假情况应及时上报学工部,以备查) 。早自习缺席者每人次扣 0.5 分。同时对各系的辅导员下班听课情况进行抽查,缺者,每人次扣 1 分。5、日常管理工作(30)分:院团委每月组织专人,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学生的寝室文明、楼层值班、卫生

4、情况等进行检查、抽查。每月,院团委根据自己的检查结果及宿管中心的检查结果,对各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比排名,根据周排名先后打出月基本分:30、29、28、27、26、25、24、23、22、21。学校通报中,每有一个内务卫生不合格寝室扣 1 分;学院通报中,每有一个内务不合格寝室扣 0.5 分。校院检查中发现拒检寝室每间扣 2 分;校院通报中,楼层值班未到位每人次扣 2 分。系部因学生违反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办法出现安全事故扣 10 分,重大安全事故系部当月此项得分记 0 分。6、综合评价(5 分):对各系涉及诸多方面、对未能列入考核办法之中的其他工作或虽已列入但难以全面

5、反映出来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工作实效按照 5、4、3、2、1 进行综合评分。7、其他对于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量的完成,视情节每次扣 15 分。三、 奖励办法系月度考核结果与系辅导员的绩效奖金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系,该系 70%的辅导员的绩效工资按 120%发放;考核为合格的系,该系 50%辅导员绩效奖金按 12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系,该系 70%辅导员绩效奖金按照 8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的系,该系辅导员绩效奖金全部按照80%发放。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学期考评总分中给予加(扣)分。加(扣)分总分超过 40 分,以 40 分记。1、考试过程中,所在系学生出现代考情况

6、者或重大舞弊事件者,视情扣 510 分;2、系学生有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每人次视情扣 110 分; 3、系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每次视情扣 1030 分。4、系学生发生轻微伤害事故,依据学生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给予通报批评以上责任追究,扣 15 分;学生发生较大伤害事故,或因学生宿舍火灾造成财产损失,依据学生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给予通报批评以上责任追究,扣发当月奖金;学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因学生宿舍火灾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依据学生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给予行政处分以上责任追究,并扣发半年奖金;对承担领导责任的,如系学工办主任扣发当月奖金并给予责任追究;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的责任由东方科技学院按有

7、关规定给予追究。 5、各系集体项目比赛取得院级前三名的依次加 5、3、2 分,优秀组织奖的系部加 3分。 6、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学校的各种比赛或文体活动并取得前三名的,各系依次加8、6、4 分。7、各系所在学生个人在院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依次加 3、2、1,在校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依次加 5、3、2 分,校级以上先进(荣誉)加 10 分。8、各系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的,每学期末由学工部、团委综合评定后视情加 515 分。五、待遇1、辅导员实行月工资制,分为基本工资、系数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交通、生活补贴、电话补贴和住宿舍的补贴。具体标准由院务会定。2、工资待遇与工龄挂

8、钩。3、合同期内,婚丧假、产假的时间、待遇参照东方科技学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则执行。4、担任行政职务的(如系学工组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或其他专项工作的(如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等) ,发给相关津贴,具体标准由院务会确定。5、绩效工资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 120%发放;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 80%发放;不合格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每学期累计或连续 2 个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予以解聘。6、学期、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由院务会确定。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团委。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工部 二 00 八年九月湖南

9、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与奖励办法(试 行)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精神,为了充分调动辅导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岗位职责,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与考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辅导员工作主要是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两个方面。二、辅导员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 分以上)、合格(7089 分)、基本合格 (6069分)和不合格 (60 分以下)四种。具体考核与考评过程中,实施 100 分制。三、辅导员工作考评按照月、学期和学年进行。月度考评工作由系学生工作办按照辅导员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逐项评分确定;学期考评在月度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学期工作进行,学年考

10、评在学期考评的基础上进行。四、辅导员工作考评内容分月度考评和学期考评,考评包括出勤、班团建设、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评价六个方面,所占权重分别为 10、10、15、20、40、5 分,共 100 分。每项扣分,扣完为止。五、月度考评指标1、出勤(10 分) :1)每月满勤者,记 10 分;2)每迟到一次扣 0.5 分,请假一天扣 1 分,缺勤一天扣 5 分,扣完为止。3)辅导员严格会议考勤和查寝考勤,缺勤一次扣 1 分,无故迟到一次扣 0.5 分。2、班团建设(10 分) :1)工作计划与总结(3 分) :班级工作月度、学期计划简洁务实、具体可行、措施得力,并能对工作进

11、行简要总结;学生工作部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级工作计划、总结进行抽查,每缺一项(次) 扣 2 分。2)班团干部队伍建设(5 分):要求及时组建和调整班团干部,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 12 次专题会议,对班团干部工作进行讲评,及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做好学生干部培养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务实、战斗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对班团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由学生工作部与团委学生会进行评定。班团干部不团结或有违纪现象,每项(次)扣 1 分。3)其他工作 (2 分):所带班级学生的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对学院各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视情节扣 12 分。3、日

12、常思想教育工作(15 分):1)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能经常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各种思想问题。(8 分) 2)能建立一支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并能及时耐心的做好的思想工作,若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每次扣 1 分。(7 分)4、学风建设(20 分)1)班风建设(5 分):注重班风建设,及时纠正班风、学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班级凝聚力不强,视情扣 15 分;班级有重要学习违纪事件,每项(次) 扣 2 分。2)上课和自习的组织与考勤(10 分):辅导员应根据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生上课和早自习出勤及纪律良好,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质

13、量。课堂考勤经学校抽查发现学生迟到者,每人次扣 1 分;学院抽查发现迟到者,每人次扣 0.5 分;缺课者每人次扣 1 分 (学生请假情况应及时上报学工部,以备查) 。早自习缺席者每人次扣 0.5 分。同时对各系的辅导员下班听课情况进行抽查,缺者,每人次扣 1分。3)下班听课 (5 分):每月每班听课不少于 4 节,并提前报学工部登记备案,要做好听课记录备查,并及时与任课教师、教务人员交换意见。每缺 1 次扣 1 分。5、日常管理工作(40 分) :1)学生日常行为考核登记工作(3 分):要建立学生日常行为考核登记档案,做到不乱登、错登和漏登。每缺一项(次)扣 1 分。2)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5

14、 分):经常加强学生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使学生做到文明守纪,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生宿舍、教室、上课、就寝、自习时等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的行为,一经发现,均视为违纪,严重违纪者由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处理。学院通报者,每项(次)扣 1 分,对知情不报者将加重扣分。3)宿舍文明建设(25 分):宿舍文明建设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有效果。学生寝室每有一个内务不合格扣 1 分,学生每违纪一人次,扣 1 分。4)其它工作(2 分):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次扣 2 分。6、综合评价(5 分):辅导员的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对未能列入考核办法之中的其它工作或虽已列入

15、但难以全面反映出来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工作实效按照 5、4、3、2、l 进行综合评分。六、学期考评指标学期考评在月度考评的基础上,结合以下指标综合进行。l、素质教育:大力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灌输与活动载体相结合,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富有创意,讲求实效。工作无计划、无内容,每缺一项(次) 扣 2 分。 2、党建工作: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团内推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未达到 40以上,每差 5个点扣 1分。3、激励教育:针对班级学生实际情况, “抓两头促中间” ,既要树立正面典型,又要重点加强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工

16、作无计划、无具体内容,每缺一项(次)扣 2 分。4、做好本班学生的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动员工作:组织本班学生参与各种学习辅导班,积极参加英语和计算机过级考试,班级英语四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通过率在年级排名最后一名的扣 5 分,倒数第二名扣 4 分,依次类推。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学期考评总分中给予加(扣)分。加(扣)分总分超过40 分,以 40 分记。 1、辅导员个人取得院级的先进(荣誉)的加 5 分,取得校级先进(荣誉)的加 10 分,校级以上先进(荣誉) 加 20 分。2、考试过程中,所带学生出现代考情况者或重大舞弊事件者,视情扣 510 分;3、所带学生有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每人次视情扣 110 分; 4、所带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每次视情扣 1030 分。4、所带学生发生轻微伤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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