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人性法则及其管理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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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子人性法则及其管理对策研究 孟军本 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孟子人性的三大法则, 第一, 求利法则, 指出人性具有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以满足自身的欲望, 这就是人性中的欲求。第二, 命制法则, 即人在求利过程中会受到天命的限定。第三, 为善法则, 指出人 (君子) 的俟命求善特征以及求善的作用及其管理功能。其背后体现出心对欲的规制和管理作用, 这是人性中的心思, 这是其意蕴的管理思想。而孟子人性法则中的管理意蕴主要体现在, 它指出了人类管理行为的本源做了本体性论证。管理者根据人性法则, 可以有效地开展其管理对策:首先, 在管理活动中, 管理者应以“恕”的态度看待与处

2、理顾客、消费者及其它相关利益者的求利活动。其次, 指出管理者应该了解命对企业的约束, 并转化、化解命对企业的消极作用。最后, 指导员工利用其善性开展工作服务。关键词: 孟子; 人性法则; 管理意蕴; 孟子思想自形成以来, 已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 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着巨大的指引作用。由于它博大精深, 因之对其研究者人数众多, 他们都在不同侧面诠释着孟子思想。尤其是学者对其人性思想的研究, 学术成果更是汗牛充栋, 以至于人们将孟子评为性善论的代表人物。同时人性问题也是自古及今人们对其探究最多的领域之一, 无论是中国的学者, 还是西方的研究者, 都试图了解这个看似简单、实则难以完全解释清楚的问题

3、。由此可见该问题对人们的重要性。目前, 管理学也将人性问题作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作以研究, 如泰勒、梅奥、马斯洛甚至国内的陈维政等人的研究都涉及了此类问题, 而沙因更是研究者之中的翘楚, 其对人性分析的成果令人难以望其项背。然而, 本文试图对孟子人性法则思想, 作一下粗浅地解读和阐释, 并将其中意蕴的管理思想及据此形成的管理对策作以探析, 以供相关领域的学者指正, 并希望能达到一个抛砖引玉的效果。同时也希望在各位学者没有注意到的领域加以研究, 并企图为构建中国本土的管理思想增砖添瓦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在孟子一书中, 孟子发明并阐释了人性三大法则, 本文现归纳如下。一、求利法则及管理意蕴在孟子尽心

4、下第二十四章中, 孟子说:“口之于味也, 目之于色也, 耳之于声也, 鼻之于臭也, 四肢之于安佚也, 性也, 有命焉, 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 义之于君臣也, 礼之于宾主也, 知之于贤者也, 圣人之于天道也, 命也, 有性焉, 君子不谓命也。”这一章总揽了孟子思想的三大人性法则, 其中求利法则据基础地位。求利是主体渴望满足自己欲望的外在表现, 即它的一切活动都是由主体己在的欲望 (食欲、色欲、声欲、臭欲) 支配的。当人们寻求资源满足这些欲望时, 就是求利。许多研究者认为孟子反对利、不为利。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孟子一书中, 有许多出处反映出孟子支持求利的思想, 如孟子离娄下第二十六章, 孟

5、子说“天下之言性也, 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这显示出在当时有许多人 (包括孟子) 认为人的本性就是求利。而且, 孟子支持管理者让百姓致富, 认为这是为善的基础。在孟子尽心上第二十三章中, 孟子说:“易其田畴, 薄其税敛, 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 用之以礼, 财不可胜用也。民无水火不生活, 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 无弗与者, 至足矣。圣人治天下, 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 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在这里, 孟子认为人不仅具有求利的本性, 而且希望管理者帮助百姓求利, 使百姓获取尽可能大的利益。因为“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 (孟子尽心上第十章) , 这是人的趋利避害本能所致, 人之所以作为人,

6、 不能违反人的本性和本能。利, 在马如森著的殷墟甲骨文实用词典中, 阐释为“从刀从禾, 象刀割禾形, 会意字, 本义是丰收割禾”。徐仲舒的甲骨文字典中将其阐释为“象以耒刺地种禾之形利字从力得声, 艺禾故得利义。说文利, 銛也, 刀和而后利, 从刀, 和省。说文所形义皆不确。”我们从中可以看出, 利的本始含义是通过种禾收割以获取粮食, 这种过程即是求利, 意指人的收获以满足其欲望的行为。根据本文研究者对孟子尽心下第二十四章的解读, 认为孟子阐释的求利法则具有“利益最大化, 成本最小化”的特性。当孟子说“口之于味也, 目之于色也, 耳之于声也, 鼻之于臭也性也”阐释的是人们总是希望品尝最好味道的食

7、物, 观看最佳的景色, 欣赏最美妙的声音, 嗅闻最适宜的气味, 即寻求最美 (本文在此加上美字, 有暗含人具有的先天判断能力, 即智的作用) 好的东西, 尽可能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孟子又说“四肢之于安佚也, 性也”即说明一个人总是乐于安佚, 不愿意或尽可能少的花费自己的体力、脑力去从事某种劳动活动, 这是成本最小化的反映和体现。从这里可以看出, 求利法则具有明显的“利益最大化, 成本最小化”特征, 在大多情况下, 它是无意识存在的。这种状况源于人类的自然状态, 而自然本身也服从这种经济性, 洛西特意指出:“大多数中世纪作者都维护自然界总是选择最简单途径这条原理, ”其中格罗斯、莱布尼兹、康德、爱

8、因斯坦等人都持这种观点, 如莱布尼兹曾指出物质是按着最短距离行动, “他论证说, 自然界总是在一组可供选择的作用过程中选择最容易或最直接的作用过程。”康德同样认为“自然界选取最短的路径, ”马赫干脆指出, 科学本身“可以看作是一个尽可能用最少的思维最全面地描述事实的最小值问题”, 说明求利法则在自然科学方面已经存在。并且这种现象在生活中也普遍可见, 如人们总是寻找最短途径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而草地上的斜径就是证据。受其支配, 人们通常采取最捷径的方式去处理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正是求利法则在起作用, 刺激着人们从事着创新工作, 这种现象在企业中的表现尤其如此由于求利的动机促进企业奋斗,

9、比尔盖茨如此, 乔布斯同样如此, 这是求利法则的经营、管理意蕴呈现, 尽管他们不总是能够意识到。二、命制法则及其管理意蕴尽管人们天生就遵循求利法则, 渴望和试图用最低的成本去追求最佳的东西, 但在现实中他们的愿望往往难于实现, 因为在这里有命的规制, 即人性的命制法则在起作用。命, 在马如森著的殷墟甲骨文实用词典中, 阐释为“字上为口的变体, 其下象一跪坐之人。象意字, 象口对下人发布命令之形。本义是命令。又古命、令转注。与考、老相同。说文:命, 使也。从口从令。卜辞在不同的辞句中又作令”意为人在它物或他人的命令下惟有顺从, 无法抗拒。本论文将其界定为一种无形但能施加于人、人能感觉到的存在,

10、它限制、规制着人的一切活动行为。人们渴望更多的物质精神享受, 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但命制法则具有“对万物尤其是对人的条件限制”的特征。因此, 在现实生活中, 人的欲望必定受到一定条件限制。例如, 人希望吃更多的食物, 但这种欲望首先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人自身承受能力的限制。即我们想吃的更多, 但自然条件、人的生理条件 (肠胃的容量) 允许我们吃那么多吗?再者, 它需要根据适当的劳动才能获得。人们喜欢吃美味, 欣赏动听的音乐, 但这需要自己或他人的辛勤劳动才能获取。虽然社会有时也存在不劳而获的现象, 但在更多情况下, 不劳无获更是普遍现象, 尤其对弱势群体而言。其三, 闻花香, 看美景, 这也需要

11、一定的机会和条件才能实现。由于资源的稀缺性, 并非人人都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获得这种享受。既使是有条件去提供这些享受, 它还需要人在某种心情才能满足, 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人们都有心情去做出这些享受。这就是命在限制着人的欲望。因此, 人们总想付出更少的成本, 以期获取最大的收益, 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它形成了一对矛盾。即要想收获必须有艰辛的劳动, 希望安佚就不能有令人满意的收获, 这种尴尬的局面是上天赋予的, 人必须接受这种现实, 无法逃避。当孟子说:“口之于味也, 目之于色也, 耳之于声也, 鼻之于臭也, 四肢之于安佚也, 性也, 有命焉”这个“有命焉”体现的就是这一法则。命在规制人们的思想

12、及行为中, 其实也就是对人们的自然欲望进行着管理、规控作用, 而且这是人们无法逃脱的一种受管理状态, 否则我们的肚子则可能吃暴, 眼睛可能看瞎, 鼻子可能失觉、身体可能无缚鸡之力等, 由此可见命对人管理的益处是何等的巨大。而且, 命在无时不刻地管理者人们的活动, 这是其管理之意蕴所在。三、为善法则人们既要满足他们的欲望, 就要通过求利行为获取, 这样就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手段, 本文从三条途径来阐释。一是通过争夺的途径来获取。如国家之间的相互吞并, 国内各阶层相互争利, 个体或团体之间的抢夺、抢劫等。尽管这条途径有时很有效, 但是也会出现徒劳而无获、甚至“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局, 并且它需要以武力

13、作为支撑。这时, 人们就会权衡这种收获需要花费的成本。在国家之间的吞并, 一般是大国、强国侵略、吞并小国、弱国, 这样它花费的成本就会相对低些, 而去侵略与其实力相当的或强于自己的国家, 那么它就可能花费的代价过大, 甚至“以若所为, 求若所欲, 尽心力而为之, 后必有灾” (孟子梁惠王上第七章) , 所以一个国家一般不会去这样做。既使一个大国可以轻易吞并一个小国, 它也要面临着国际或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天子或其他诸侯的征伐, 后者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行动与其说是救援小国, 以获取国际道义上的赞可, 倒不如说是防止侵略、吞并国扩大自身的实力, 从而进一步危害他国或自己国家的利益。个人之间的争夺也会遇

14、到此类情况。总之, 采取这种方法并非是最佳的。这种情况或许给给个人带来一定的利益, 但却严重的伤害了其他人的利益, 会招致后者的严重反对和对抗。在很多情况下和很大程度上, 这种行为是得不偿失的。在孟子看来, 这种获利的途径既不符合人性求利法则, 更不仁道。他说:“王曰何以利吾国, 大夫曰何以利吾家, 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 弑其君者, 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 弑其君者, 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 千取百焉, 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 不夺不餍。” (孟子梁惠王上第一章) 如果都去争利而不用仁义去规范, 结果则是造成国家混乱, 人人自危, 求利反而得不到利。也就是

15、说, 采用这种方式既使得到利, 也是一种偶然情况, 并不能给人带来稳定的收益, 甚至还会带来灾祸, 不符合人们渴望安定生活的最低成本意愿。二是通过欺骗的方式获取自身利益。在孟子离娄下第三十三章中, 孟子讲述道, 丈夫通过去坟地乞食, 回家后欺骗其妻妾, 向她们吹嘘自己与富贵之士结交。这还是小的欺骗行为, 有许多人为了自身利益, 外表道貌岸然, 实质不择手段地为己谋利, 这就是大的欺骗行为。我们社会中经常发生的欺骗现象就属于这种行为。但由于人是高智商动物, 通常情况下, 欺骗行为通常只要一次、甚至连一次成功的机会都没有, 而且会招致受骗者的报复。这样他不仅自身形象不佳, 再去行骗就会花费更多的成

16、本, 严重时会使自己的名声终身受损。在孟子看来, 骗子花费的代价也就太大了, 如乡原就是欺世盗名之徒, 他们遭到孟子等人的厌恶与谴责, 以致千古留恶。三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当人们发现通过争斗、欺骗不能实现自己的求利特性时, 就选择了这一法则。但这要遵循一定的规矩, 在孟子看来, 最佳的途径就是通过为善来达到这一目的。善, 在爵文中上为羊头, 下为口;在阳泉熏卢中上为羊, 下为口。意即用口食羊。在古时缺衣少食的年代, 味道鲜美的羊肉既能饱食又能御寒, 能吃上羊肉是人的最美祈求。因此它的源始含义是用最好的东西滋补自身。孟子一书中, 善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仁、义、礼、智。在孟子尽心下第二十四章中, 孟子说“仁之于父子也, 义之于君臣也, 礼之于宾主也, 知之于贤者也, 圣人之于天道也, 命也, 有性焉, 君子不谓命也。”即仁义礼智是人性中的四善, 它是由人先天具备于心的,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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