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积极推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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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应积极推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王军 谭莹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摘 要: 国家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政策要求网络借贷平台最迟于 2018 年 6 月底前实现网络借贷资金银行存管。截至 2017 年 7 月底, 全国仍有八成多的网络借贷平台尚未完成银行资金存管对接工作, 仅有 47 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介绍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主要模式, 分析开展此项业务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商业利益, 建议商业银行抓住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有机融合的契机, 积极推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加快推进网络借贷行业合规化进程。关键词: 资金存管; 网络借贷; 商业银行; 作者简介:王军 (1967) , 男, 辽宁

2、大连人, 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 工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互联网金融;作者简介:谭莹 (1979) , 女, 辽宁大连人, 高级经济师, 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为互联网金融。收稿日期:2017-08-14Received: 2017-08-14一、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发展历程网络借贷资金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 委托存管人保管的, 由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受托人的委托,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

3、等职责的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断完善,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演进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1(一) 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阶段在中国网贷行业发展初期, 由于网贷平台直接经手客户资金, 导致平台通过庞氏骗局、发布虚假标的等方式进行自融、卷款跑路等事件时有发生, 给投资者造成大量资金损失。2013 年 11 月, 9 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指出, 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已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 建议建立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让网络借贷平台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响应, 陆续发布各自的 P2P 资金托管系统。网络借贷行业进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的阶段。第

4、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 虽然在信息流匹配资金流上具有一定优势, 但在风控管理、科技水平、社会信誉等方面存在一定隐患。2(二) 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联合存管”阶段2015 年 7 月, 央行等 10 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要求从业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由此, 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与银行寻求合作, 开启了“联合存管”的新阶段。银行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备付金账户, 投资者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虚拟账户, 银行根据平台指令完成充值、提现、投资等功能。银行可以监管

5、资金流向, 但是不会为投资人开设个人账户, 无法监督平台用户账户内资金流转情况, 同时由于银行与支付机构间采取事后对账模式, 风险问题的发现会有时差。因此联合存管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平台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风险。(三) 银行直接存管阶段2017 年 2 月, 银监会制定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要求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必须实行资金存管, 并进一步明确由商业银行作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存管人, 同时, 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 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监管当局对存管人责任进行明确后, 商业银行开始对资金存管业务表现出热情, 民营银行成为资金存管业务的主力军, 全国网络借贷从业机构与

6、商业银行的资金存管对接业务正式拉开序幕。据网贷之家数据, 截至 2017 年 7 月 23 日, 已有 325 家平台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约占同期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的 15.37%。全国已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分布在 26 个省市, 广东、北京、上海、浙江位居全国前四, 占全国已签订直接存管协议总数的 70.8%。从对接平台的数量来看, 前五位银行分别为华兴银行、江西银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和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四) 资金存管属地化管理阶段2017 年 6 月, 上海金融办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 要求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

7、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之后, 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将“属地化存管”进一步细化, 要求网贷平台必须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 (含) 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 平台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以上规定目前尚未正式落地, 但体现出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发达城市推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的决心。二、网络借贷资金银行直接存管模式介绍与比较银行资金存管的账户模型如图 1 所示, 简言之, 就是将借款人、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与网贷平台自有资金完全隔离, 避免网贷平台违规挪用客户资金, 从而确保广大

8、客户的资金安全。从具体操作来看, 现阶段的银行资金存管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图 1 银行资金存管账户关系 下载原图(一) II 类账户模式网贷平台在银行开设银行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汇总出借人资金划拨或拆分借款人资金至出借人。客户在存管银行开设个人电子账户即 II 类账户, 同时关联网贷平台的专属子账户, 专属子账户用于登记客户交易数据、记录余额数据, 客户资金留在个人电子账户。见图 2。此种模式的优点是完全实现了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的分离, 而且在发生需要冻结网贷平台账户资金的情况下, 客户资金由于存放在个人电子账户中, 不会被同时冻结。此种模式的缺点是账户体系资金划转流程比较复杂, 客户操作体验不

9、够便捷。图 2 II 类账户模式下的账户关系 下载原图(二) 大账户模式网贷平台在银行开设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即超级大账户, 客户分别在银行核心系统和存管系统开设个人虚拟账户, 存管系统的个人虚拟账户下挂在平台资金汇总账户之下, 用于登记客户交易数据, 记录账户交易余额。见图 3。此种模式的优点是账户体系资金划转流程相对简单, 同时监管机构对于三类账户的监管要比 II 类账户宽松。缺点是一旦发生需要冻结平台账户资金的情况, 客户的资金由于存在于汇总账户中, 会被一并冻结。图 3 大类账户模式下的账户关系 下载原图(三) 嵌入式账户模式以上介绍的 II 类账户与大账户模式均由存管银行负责系统开发,

10、银行端可能需要百万元左右的投入。出于为用户提供操作便捷性体验以及为存管银行节约开发资金的目的, 又衍生出嵌入式账户模式。其实, 嵌入式账户模式同样分为 II类账户模式与大账户模式, 只不过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开发研制存管系统, 银行通过开放端口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存管系统连接, 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银行指令进行资金结算及调拨。见图 4。在嵌入式模式下, 不会发生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同时冻结情况, 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开通个人存管账户的操作也非常方便。图 4 嵌入式类账户模式下的账户关系 下载原图三、商业银行积极推动资金存管业务的原因(一) 拓展银行资金存管业务是“轻型银行”业务模式转型的良好契机

11、随着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 银行告别了利润高增长期, 资产质量面临持续压力;随着宏观审慎管理的实施, 同业、投资业务监管趋严, 银行业利差收窄。在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 “高资本消耗”“重资产运行”“拼成本运营”的传统经营模式早已不适合商业银行发展需要, “轻资产、轻资本”的“轻型银行”业务模式是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核心所在。在现阶段劳动力成本、物理网点成本快速上升的趋势下, 必须改变追逐资产负债表扩张、依托表内业务高耗资本发展的惯性, 而应着力发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乃至零资本消耗的业务。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更应当积极抓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契机, 以科技引领业务发展和驱动转型, 大力发

12、展移动互联的“线上业务”, 推进金融与科技的有效融合, 借助对接网贷资金银行存管业务吸收新的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 为自身积累多元化金融市场资源。(二) 网络借贷资金银行存管业务可以为银行带来无风险的稳定收益与网贷平台对接银行资金存管业务只需要商业银行进行一次系统开发投入, 却可以为银行带来持续而稳定的无风险收益。据了解, 一家网贷平台接入商业银行资金存管系统需要以下费用:一是系统接入费, 一般在 10 万元至 20 万元左右;二是根据交易量计算的通道费, 一般按交易量 0.02%0.08%收取, 保底费用 30 万元至 35 万元;三是按笔数计算的提现费, 一般一笔 2 元;四是保证金, 有的

13、银行会要求平台缴纳 200 万元的保证金;五是鉴权费等其他费用, 一般一笔 0.8 元1元左右。即使按最低交易量、最低费率来计算, 一家网贷平台至少可以为存管银行带来 130 万元/年以上的稳定收益。目前, 仍有 1000 多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尚未完成资金存管对接, 大部分大型银行对网贷平台设置了较高准入门槛, 而且尚未对银行资金存管业务发力。中小商业银行如果能够抓住这一机遇, 找准自身定位, 充分发挥服务中小企业的特色, 就可以在抢占互联网金融企业客户以及潜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客户的竞争中为自己赢得有利先机。(三) 资金存管是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举措, 能够有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刚刚闭幕

14、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中心任务, 擎画了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新蓝图。虽然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但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形势依然严峻。网贷资金银行存管无疑是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的必然举措。同时, 由于银行资金系统架构设计原因, 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吸收的资金一般都会存放于对接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 也就是说将有利地支持存管银行总部所在地的经济发展。3所以出于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考虑, 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尤其应积极拓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除了商业利益因素, 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有贯彻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政策的义务, 应当责无旁贷地帮助和扶持意愿良好、经营规范、前景可期的中小网贷平台, 共同营造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 从而在稳定的经济金融氛围中实现银行业自身更好的发展。参考文献1张莹.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研究J.征信, 2015, 33 (3) :79-82. 2施海智, 张宇润.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J.征信, 2014, 32 (12) :79-83. 3刘丽丽.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 2013, 31 (11) :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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