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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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10 年 12 月 17 日 省应急办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并组织调配必需的公路运输力量,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支持体系,以预警预防和快速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突出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2、国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省境内的:1.3.1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枢纽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要及时疏通的应急行动;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1.3.2 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起公路交通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调配公路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3、以块为主。根据我国公路分级管理的特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处置以属地为主,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1.4.2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相应程序规范有序。在应急过程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充分与属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人民军队、武警、社会公众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体系框架2.1.1 应急组织体系根据我国公路分级管理的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

4、主的原则,我省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市级(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县级(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三级应急机构组成。省交通应急指挥部是省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协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有关单位和市、县两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单位、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2.1.2 应急预案体系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本预案、厅及厅相关单位专项应急方案、有关事发地交通部门应急预案等组成。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有关交通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2 组织机构及职

5、责省交通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公路建设、交通安全和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担任,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高管处、财务处、安监处、协调办、驻厅监察室和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2,2.1 省交通应急指挥部职责是:领导、指挥、协调全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应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我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根据需要,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商务厅、卫生厅、环保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应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合行动,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决定启动与终止我省公路交

6、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2 省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厅办公室:协助省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理日常工作。厅人事处: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厅规划处:负责安排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项目投资,协调、衔接和制定应急抢险资金计划。厅高管处:负责因水毁导致公路交通中断路段的抢险修复及保畅工作。厅财务处:负责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金安排。厅安监处:负责公路交通(包括运输、施工、生产安全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驻厅监察室:协助做好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事后处理工作。厅协调办: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等相关突发

7、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省公路局: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公路的保畅工作。厅运管局: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公路运输指挥和保障工作。厅质监站:负责做好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2.3 应急协调机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共同实施。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如有必要,省交通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和类型提请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与应急协作。 3 预警及预防机制3.1 对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以及道路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信息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和上报;3.2 对暴雨、冰雪、山洪、滑坡、浓雾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

8、事故及其抢险救援情况进行监控;3.3 对重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并逐级报告上一级指挥机构;3.4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处置;3.5 事件发生后,省交通应急总指挥部应视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4公路交通预警级别的划分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 I 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II 级预警(严重预警)、III 级预警(较重预警)、IV 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4.1 公路交通 I 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公路交通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

9、48 小时以内、24 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救援;或需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时,拟发出公路交通 I 级预警。4.1.1 国家、省政府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省政府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国家或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发布 I 级预警或响应时;4.1.2 江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严重毁坏、中断;4.1.3 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 6.5 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

10、,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国家提供紧急物资运输救援;4.1.4 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故、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 10 入以上死亡或危及 20 人以上生命安全;4.1.5 危险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4.1.6 影响大,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4.1.7 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集体上访并阻断交通事件,急需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重点物资运输;4.1.8 需要发出公路交通 I 级预警的其他特殊

11、情况。4.2 公路交通 II 级预警(严重预警)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 24 小时以内、12 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以内;急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时,拟发出公路交通 II 级预警。4.2.1 江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雨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公路中断;4.2.2 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区 4.0 级以上地震(含 4.0 级),或周边省(市、区)6.5 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 30 人以

12、下、10 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2.3 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故、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下、5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5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4.2.4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输中发生的,一次造成 10 人以下、5 人以上死亡,或者30 人以下、2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50 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4.2.5 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集体上访并阻断交通事件,急需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紧急重要物资运输;4.2.6

13、 需要发出公路交通 II 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4.3 公路交通 III 级预警(较重预警)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 12 小时以内、8 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本地区内;或急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时,拟发出公路交通 III 级预警。4.3.1 江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入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雨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地区范围内国省、高速公路中断;4.3.2 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 4.0 级以下地震(含 4O 级),或周边省(市、区)6.5 级以下地

14、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3 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3.3 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故、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 5 人以下、3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下、1 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4.3.4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 5 人以下、3 人以上死亡,或者 20人以下、1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4.3.5 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集体上访并阻断交通事件,急需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5、国家紧急物资运输。4,3.6 需要发出公路交通 III 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4.4 公路交通 IV 级预警(一般预警)当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 8 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或急需县级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时,拟发出公路交通 IV 级预警。4.4.1 江河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地方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部分公路局部中断;4.4.2 人口密集地区 4.0 级以下地震(含 4.0 级),或周边省(市、区)6.5 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

16、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4.4.3 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故、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下,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4.4.4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输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下或产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4.4.5 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集体上访并阻断交通事件,急需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物资运输;4.4.6 需要发出公路交通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5 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5.1.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严重事件(I 级)、严重事件(II 级)、较严重事件(III 级)和一般事件(IV 级)四个等级。特别严重事件(I 级):对符合本预案 4.1 款的公路交通 I 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应急指挥部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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