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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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饶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洪涝灾害的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厅印发的江西省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定了上饶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报我局疾控科。附件:上饶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二 00 七年九月十七日附件:上饶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我市位于闽、皖、浙

2、、赣四省交界,境内河流水系发达,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的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路线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江西省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13 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因洪涝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于本预案。洪涝灾害及

3、其衍生灾害所收发的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泄漏事件,以及核和辐射事故、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作,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及时响应;社会动员,依靠群众。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指挥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救灾防病相关信息的报送;提出制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建议;向灾区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现场工作;根据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卫生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卫生

4、行政部门请求派出专家指导救灾防病工作。市卫生局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洪涝灾害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政科、疾控科、法监科、血地(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参照市卫生局的做法,成立本级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22 日常管理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办负责洪涝灾害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23 专家咨询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的准备工作咨询、现场处置技术指导、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建议

5、等。专家咨询组由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和临床等有关专业的专家组成。2.4.1 医疗机构按照洪涝灾害的特点和医疗救治的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和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教育工作;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必要时赶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伤情、病情和疫情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采供血机构要根据救灾实际做好血液紧急储备、调用等工作。2.4.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疫情的收集、报告、监测和管理工作,做好灾情及疫情的快速评估;及时掌握灾区疫情信息,密切注意疫情

6、动态和发展趋势,提出救灾防病工作的对策建议;成立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各专业队伍;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参与指导环境消杀灭、环境卫生学评价和卫生宣教等各项卫生防病工作。2.4.3 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食品、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及其他卫生防病措施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加强宣传教育,预防和消除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群健康事件的隐患。3、分级响应发生洪涝灾害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3.1 常态全市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

7、门预报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常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保持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制市、县(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中青年卫生人员,组建随时可以调遣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分医疗救援队和卫生防疫防病队,分别由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和临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2)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准备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嚷涫稻仍址啦屯环 参郎 录 贝 盟 璧囊贰餍怠庖咧破贰焖偌觳馐约痢郎 阑 闷泛屯渡璞浮 煌 叩扔 蔽镒省-HEIGHT: 3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8、;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各级卫生机构要随时应对并做好洪涝灾害的伤病员救治、消杀消毒、食品监督等各项防病准备工作。接到相关部门的预警后,做好卫生资源的保护、储备救灾物资和卫生人员防护,尽力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在灾害期间能够正常运转。3.2 预警状态以县(市、区)为单位发生洪涝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升高,没有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时,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状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消杀、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派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消毒工作,防止

9、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强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二)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通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建立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应急响应进程;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恢复和重建疫情报告网络;启动疾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的规定,及时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应及时将卫生系统受灾情况和卫生应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网络遭到破坏或没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三)加强疫情监测

10、和预警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和 有 关 医 疗 机构 要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重 点 对 鼠 疫 、霍 乱 、病 毒 性 肝 炎 、痢 疾 、伤 寒 、出 血 热 、钩 体 病 、乙 脑 、疟 疾 、血 吸 虫 病 、急 性 眼 结 膜炎 、皮 肤 感 染 症 、感 染 性 腹 泻 、群 体 性 不 明 原 因 疾 病 、食 物中 毒 和 其 他 要 求 监 测 的 疾 病 进 行 监 测 。各 地 要 充 分 发 挥 有关 传 染 病 监 测 点 的 作 用 ,对 往 年 发 生 洪 涝 灾 害 的 地 区 也 要纳 入 监 测 范 围 。卫

11、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根 据 监 测 和 分 析 结 果 及 时做 出 预 警 范 围 和 预 警 病 种 。(四)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媒介生物的监测和控制,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六)积极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

12、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3.3 应急状态发生洪涝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有明显升高,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时,进入应急状态。根据突发性洪涝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应急状态下的卫生应急响应分为重大(I 级响应)、较大(II 级响应)、一般(III 级响应)三 级,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应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3.3.1 基本响应措施3.3.1.1 医疗救援积极开展灾区医疗救护,做好现场抢救、伤病员转运、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站(点),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

13、出医疗支援的请求。3.3.1.2 饮用水与食品卫生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导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发生。3.3.1.3 环境卫生做好环境卫生,组织专业人员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指导开展灭蚊灭鼠工作。3.3.1.4 卫生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要注意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卫生组织和各地军民医疗卫生工作队的救灾防病作用。3.3.

14、1.5 疫情控制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和应急接种工作。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3.3.1.6 临时安置点管理加强对临时安置点的医疗卫生工作,特别做好 9 疗、饮用水、食品、环境等环节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临时厕所的设置和建立,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干预。3.3.1.7 流动人口管理非灾区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来自灾区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灾区医疗单位要对外来人员加强疾病监测和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3.3.1.8 自救与防护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可能的恢复医疗服务功能

15、,并及时将所受损失情况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参与救灾防病人员注意做好自身防护,积极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3.3.2级响应3.3.2.1 响应条件洪涝灾害后,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卫生厅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 I 级响应,迅速启动省卫生厅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1)发现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病例。(2)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10 例以上,或疫情波及 2 个及以上县(市、区),或设区市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3)因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4)因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职业中

16、毒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5)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市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市近 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6)市人民政府或卫生厅认定的其它事项。3.3.2.2 启动程序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决定进入 I 级响应。3.3.2.3 响应措施(1)市卫生局应急反应发生疫情的市卫生局在省卫生厅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做好搜索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进行科学分析,为防控决策服务;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工作,按规定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情况,并做好防控工作;依法加强对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县(市、区)卫生局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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