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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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做好全院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全院工作积极开展,保障学院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推动我院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教师成长、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打造“平安校园” 、“健康校园”、 “绿色校园”、 “数字校园” 、“人文校园 ”,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考核原则1、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发展。尊重教育规律,

2、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原则。22、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把教育质量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原则。3、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有利于实际操作的原则。4、坚持突出全院重要工作中心地位的原则。5、坚持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的原则。6、坚持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范围全院所有岗位的工作人员。四、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

3、,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督导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考核内容(一)全院各部门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 、“质量控制”、 “工作绩效” 和“ 特色 创新”四个方面。“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部 门的“学院目标分解”、 “工作计划”和“部 门 内目 标考核” 。“质 量控制” 主要考核部 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履行情况。“工作绩效 ”主要考核核心目 标和一般目 标完成情况。“特色创新 ”主要考核部 门在特色、创新、特殊 贡献和工作提3升等方面的突出成绩或成果。(二)目标权重1、各院系:工作目标 2%、质量控制 5%、工作绩效 85%,其中核心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4、 51%,一般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34%,特色创新占 8%。2、各中心、处、室: “工作目标、计划”3%、质量控制 6%、工作绩效 86%,其中核心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52%,一般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34%,特色创新占 5%。3、自收自支部门: “工作目标、计划”3%、质量控制 6%、工作绩效 85%,其中核心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64%,一般目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21%,特色创新占 6%。六、考核实施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院领导考核四个阶段,各阶段考核在最终考核得分中所占权重分别为月考核平均分占总分的 25%、半年考核占 20%、年终考核占 40%、院领导占15%。(一)月考核1、

5、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部门“工作目 标”“ 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2、考核方式由督导办公室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采取普查或抽查(含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考核的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的4工作职责,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对被考核部门赋分,考核表见附件 1-5。考核一般每月 1 次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3、各项考核的权重3.1 院系1)工作过程考核占 25%2)专项工作考核占 75%(1)教学管理(含指导教师工作、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占 18%(2)学生管理占 13%(3)科研与校企合作工作占 9%(4)培训工作占 5%(5)国际交流工作占 5%(6)招生就业工作占 10%(招生工作占 7%,就业工作

6、占 3%)(7)实验实训建设管理工作 3%(8)公寓管理工作 4%(9)其他工作占 8%(安全工作 2%、日常工作总结、网站建设、宣传 2%、廉政建设 2%、卫生工作 2%、)上述各项考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考核。3.2 行政和自收自支部门1)月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占 90%2)其他工作占 10%(安全工作 2%、日常工作总结、网站建设、宣传 3%、廉政建设 3%、卫生工作 2%)54、计分方法月考核每次均实行 100 分制;各次考核得分之平均分,即为月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按照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最后总分。(二)半年考核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目标体系中“工作绩效” ,考核 时间是每年的 1 月 1

7、号到 6 月 30 号和 7 月 1 号到 12 月 31 号。2、考核方式各月考核分平均数的 40%与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的60%之和。 (具体见附件 1 到附件 5)(三)年终考核1、考核内容按照考核目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 、“质 量控制” 、“工作绩效” 和“ 特色创新”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 1 到附件 5。2、考核方式督导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主要通过查资料、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按照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主要观测点计分方法及相关要求,逐项进行考核赋分。特色创新分特色创新点和特色创新项目,由各部门自己申报;在申报特色创新项目时,各部门不能申报全院范围内已经申报过

8、的特色创新项目。学院组成评委团负责对特色创新的评定,由评6委集体研究,独立投票,获得三分之二评委认可的,即被认定为特色创新。被认定为“创新点” 者每票 1 分,被认定为“创新项目”者每票 6 分,没有通过认定者,得零分。各部门考核得分为:各部门得分/各部门最高得分* 赋分,即为该项得分。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 12 月中下旬进行。3、计分方法考核组按照目标体系要求对相应目标赋分。各目标得分之和即为年终考核成绩。将年终考核成绩按照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最后总分。(四)院领导考核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部门一年来的整体绩效,院领导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考核情况,对各部门绩效赋分,其中,核心指标占该项考核分的 60%

9、。2、计分方法院领导考核得分,计算平均分并按照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最后总分。七、减分1、部门教职工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人次给所在部门减 1 分。2、部门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受到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每人次给所在部门减 2 分。3、部门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7的,每起减 3 分。4、部门在考核中对某项工作弄虚作假的,该项为 0 分,并在总分中每项(次)减 2 分。5、累计减分 5 分及以上者,取消年终奖励资格。6、凡是无故不按时上报本应上报的文件材料者,每迟报一天,扣该部门 0.1 分。7、经多次督办的工作,依旧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被发送督办单催办者,每次扣该部门 0.

10、1 分,同一项工作被多次发送督办单催办者,每次扣上次的 2 倍考核分。8、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为保持全院考核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各相关责任部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版和电子版考核数据,书面版和电子版考核数据不能同时上报者,以最迟上报的考核数据为报送时间。凡无故不按时上报考核数据和的,督导办公室将直接对该部门减 0.5 分/迟报一天,具体要求如下:(1)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保卫处”将当年度 “受到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个人” 报督导办公室。(2)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财务处”将当年度 “受到经济责任追究的部门和个人” 报督导办公室。(

11、3)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监察审计室” 将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情况报督导办 公室。8(4)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组织人事处” 将当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 情况报督导办公室。(5)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教学中心” 将当年度“教学事故”情况报督导办公室。(6)年终(12 月 28-31 日)由“ 团委学生处”“公寓办”“教学中心”将当年度“ 辅导员、指 导教师受处分” 情况 报督导办公室。(7)除以上部门项目外,如有违法违纪违章等需要减分的事项,以学院发布的通报或文件为准,年终(12 月 28-31 日)将当年度情况报督导办

12、公室。(8)其它的考核数据报送时间,由督导办公室具体通知。八、一票否决(一)一票否决的内容1、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规定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2、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于部门或个人综合治理工作没有达到考核标准,并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1、由执行一票否决的部门将“被一票否决的部门” 报督导与ISO 认证办公室。2、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将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并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9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任期内被否决两次以上的,予以降职或免职。3、凡是被一票

13、否决的部门,考核得分排名为最后一名。九、部门考核得分1、各部门考核得分为月考核得分、半年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院领导考核得分的权重之和,再减去“扣分” 即为部门年综合考核得分。2、年终由督导办公室将年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报院党委。十、考核结果的使用(一)部门职工1、作为学院各阶段评先树优和奖励的主要依据。2、作为学院各阶段发放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的依据。3、作为职工晋级晋升的依据。4、各部门月绩效工资总额=各部门月考核分/ 全院各部门月综合考核分之和*( 全院月绩效工资之和)。由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考核结果,发放到各人。5、各部门年绩效工资总额=各部门年考核分/ 全院各部门年综合考核

14、分之和*( 全院年绩效工资之和)。由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考核结果,发放到各人。(二)部门负责人1、作为学院各阶段评先树优和奖励的主要依据。102、作为学院各阶段发放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的依据。3、作为负责人晋级晋升的依据。4、部门负责人 2011 年月绩效工资=本部门月考核分/ 全院同类各部门月考核分之和*(全院同类部门负责人月绩效工资之和)5、部门负责人 2011 年年度绩效工资= A-BA=本部门年考核分/ 全院同类各部门年综合考核分之和*(全院同类 部门负责人年绩效工资之和)B=本部 门 年未完成核心目 标数/本部门年应完成核心目标数*A当 2011 年的年度重点核心目标完成率之和低于 70%

15、时,A-B=0.6、当 2011 年的年度重点核心目标完成率之和不低于 70%且低于 100%时,2012 年各月、年度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同第十条款的 4 和 5.当 2011 年的年度重点核心目标完成率之和高于 100%时,每增加 10%,2012 年每月工资递增 1000 元。当 2011 年的年度重点核心目标完成率之和低于 70%时,2012 年每月工资为 2000 元。注 1:考核工作分教学、行政、自收自支分类别进行。注 2:各个目标的完成数=本目标已完成数/ 本目标应完成数。十一、相关说明111、请全院各部门参照本办法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2、本办法自 2011 年 3

16、月 1 号起执行,鲁科职院字201077号文件同时废止。3、本办法由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系院绩效考核指标2、处室绩效考核指标3、自收自支部门考核指标4、重点核心目标5、全院各部门工作目标及其考核责任部门二 0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12附件 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院系)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责任部门年初按照学院的年度目标、部门职责确定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包括各教职工发展规划、学生生涯规划),并对学院目标有较好支撑。1.1 学院目标的分解 (0.5 分)工作目标 0.3 分,对学院目标支撑 0.2 分。对本部门的目标进行了逐级分解,落实到科室和各个岗位,每个科室、每个 岗位人员均有明确目标。1.2 部门目标考核(1 分) 逐级分解 0.1 分,落实到科室、岗位人员 0.1 分,部门内部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0.8 分部门依据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制定了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1 工作目标(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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