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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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则11 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丘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 。12 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贯彻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

2、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39 人或中毒 11 人至 99 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 10人以上(含 10 人)或中毒 100 人以上(含 100 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市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爆炸事故;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重大、特大中毒事故;重大、特大锅炉、压力容器

3、、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爆炸、坠落、倒塌事故;重大、特大煤矿事故;重大、特大城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重大、特大建筑(拆房)事故;重大、特大电力事故;重大、特大学校伤害事故;重大、特大旅游事故;其他重大、特大安全事故。14 应急救援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 应急救援组织

4、机构、分工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11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成员: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建工局、质监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财政局、监察局、气象局、电业局、总工会、市委宣传部、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有关乡镇等负责人组成。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见附件 2212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指挥部,分别由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

5、,相关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和负有相应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相关监管部门) 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监管部门为牵头单位。专业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旅游、电力、水利、铁路等领域的事故,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22 现场抢险救援分工事故抢险救援分成 8 个专业组: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护队、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救、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市安全专家组、环保、气象部门、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6、,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场内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授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治安管理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医疗救护组: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后勤保障组:安监部门牵头,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民政部门牵头,社保、工会、保险、当地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信息新闻组: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电信部门、当地政府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或相关监管部

7、门牵头,公安、监察、劳动、工会部门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事故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23 主要职责231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发布启动和解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办理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2 指挥部(专业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8、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

9、完善。233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永城市公安局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协调、组织武警部门参与抢险救灾;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 永城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 永城市重特大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2)永城市安监局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

10、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安全专家组,提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根据事故类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各种应急装备、器材和抢险物资;监督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3)永城市建工局负责建筑(拆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建筑(拆房)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4)永城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域、

11、河道和车站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水域、河道的管制;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5)永城市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 永城市重特大特种设备坠落、倒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2、。(6)永城市卫生局负责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负责调运急救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7)永城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市燃气设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城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8)永城市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监测工作,及时确定并通报

13、危险、危害的范围。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现场监测处置专项预案 。(9)永城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学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学校学生安全预防机制,防止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质量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火灾、交通、触电和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建立学校事故应急自救和外援抢险救护工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学校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

14、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学校校内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专项预案和永城市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应急专项预案 。(10)永城市电业局负责电力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负责本行业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制定永城市重特大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1)永城市建设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气管网情况和用水调度。负责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障碍物清理工作。(12)永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保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负责协调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再就业安置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1

15、3)永城市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灾物资和资金,对受灾人员特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4)永城市气象局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气象数据资料。(15)永城市财政局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16)救护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救护队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与技术指导组共同拟定抢险方案和措施。抢险人员应当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确保抢险人员安全、做好个体防护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迅速救出被困人员。(17)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报道、信息新闻发布工作。(18)人武部、武警中队负责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组织、演练由武警战士,基干民兵组成的预备队,待命抢险、救护。(19)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爆炸及相关事故的扑救及抢险和侦险工作。(20)电信部门(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通讯联络畅通。(21)事故单位做好事故自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提供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工作。(22)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永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第三章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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