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050012 上传时间:2018-02-2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财务工作的决定和总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算外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军队医院做好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是医院领导和各级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医院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条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军内、军外医疗服务成本的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对外医疗收益;准确计算军队病人医疗费用,客观反映军队病人医疗经费需求,更好地保障部队官兵身体健康。 第四条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一)坚持面向部队的卫生工作方针。军队医院必须把确保完成军队伤病员医疗任务在首位,从经费上确保军队伤病员诊治需要。在此前提下,根据现有

2、条件适当收治地方病人。防止单纯追求医疗收入,影响军队伤病员收治。(二)坚持统一领导、按级管理、财务归口、科学核算、合理使用、加强监督、提高效益的原则。做好核算、使用、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三)坚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各种医疗服务经费收支均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准科、室等部门自收自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四)从实际出发确定核算管理的方法和内容,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做到管理系统化、制度化,核算及时准确。(五)对外医疗收益的使用应着眼医院长远发展,兼顾军队、医院、个人三者利益。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防止一切不合

3、理的开支。 第五条 医疗成本核算管理的主要任务(一)加强计划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卫生事业费和对外医疗收支计划,提出降低费用消耗和确保军队伤病员诊疗费的具体措施,努力增收节支。(二)建立健全医疗成本核算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落实管理责任制。(三)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核算程序、方法和时限要求、组织医疗成本核算,及时、准确上报核算结果。(四)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提高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五)认真执行军队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对医疗经费收支活动实施监督。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时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第六条 医院医疗成本实行院

4、、科两级核算。院级核算以会计核算为主,科级核算以统计核算为主。 第七条 加强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卫生经济管理科(室)负责院、科两级医疗成本的统计核算;研究制定医院各种经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辽医疗收费和医院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财务科(室)除负责对正常经费和预算外经费进行日常管理外,还应做好医疗成本核算的院级会计核算工作。卫生经济管理科(室)和财务科(室)应共用有关的医疗成本核算数据,相互配合,搞好协调,共同向院首长负责。 第八条 加强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的领导。医院领导应有专人分管此项工作,重大问题应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要强化为部队服务的规定。认真落实确保为部队服务的有关规定。要重

5、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对军人病人少检查、少用药,对地方病人乱检查、滥用药、滥收费等不正之风。 第二章 对外医疗成本核算 第九条 对外医疗收益计算公式是: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成本=医疗收益 第十条 对外医疗成本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凡在本期内实际发生,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经收到或付出,也不得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 医疗收入包括:(一) 药品收入;(二) 检查收入(除放射、化验以外的各种检查收入,含诊察收入);(三) 治疗、处置收入(除放射以外的各种治疗收入);(四) 放射收入(各种放射检查和治疗收入);(五)

6、手术收入;(六) 化验收入;(七) 输血收入;(八) 护理收入;(九) 挂号收入;(十) 其它收入(除上述以外的各种收入,如取暖费、降温费、陪住费等)。本期内上述各项收入金额相加,即为本期医疗总收入。 第十二条 根据军队医院的实际,对外医疗实行不完成本核算,以下各项列入医疗成本:(一) 药品费;(二) 血费;(三) 器材费(含卫生材料费和低值易耗品);(四) 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费;(五) 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修理费;(六) 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回聘人员补贴和加班费;(七) 被装管理费;(八) 水电费;(九) 取暖费(含消毒燃料费);(十) 营房管理费(含营房、营具维修材料和工资、排

7、污费等);(十一) 车辆维修管理费;(十二) 通信装备维修管理费;(十三) 训练费;(十四) 科学研究费;(十五) 医疗管理费(包括办公用品购置费、印刷费、邮电费、医用表格费、与医疗有关的差旅费、采购药品器材所发生的费用、银行货款利息以及坏账损失等);(十六) 其它支出(包括手术过餐费、外诊费等)。以下各项不列入医疗成本:1从国防费列支的人员(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在编职工)薪金、工资、津贴费用;2除医疗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营房、营具、车辆及其它设备)折旧费;3政工费;4其它。 第十三条 医疗成本(不完全成本,下同)的核算方法(一) 药品费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采购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额

8、,不分进货渠道一律计入进销差价,药品销售执行当地零售价。月末按月当月药品销售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计算公式为:药品综合差价率=(期药品进销售价余额+本期药品进销差价发生额)/(期初药库、药房药品余额+本期药品采购入库实际发生额)100% 本月药品应实现进销差价=本月药品销售额药品综合差价率本月药品实际成本=本月药品销售额-本月药品应实现进销售差价(二)血费将发生的血费支出费用总额按比例在地方、军队病人之间进行分推。地方病人分推销比例=地方病人血费收入/地方、军队病人血费总收入100%地方病人应分推成本额=本月血费支出总额地方病人分推比例(三)器材费器材费包括卫生材料费和低值易耗品。

9、卫生材料主要包括医用敷料、化学试剂、X 光胶片、医用核素、消毒、氧气等。低值易耗品是单位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一般能多次使用,价值随着实物磨损逐渐转化为费用,如工具、玻璃器皿、小型医疗器械等。将各科室领用的卫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按进价作为器材费一次计入成本,再按期内地方病人与军队病人检查、治疗、放射、手术、化验五项收入的比例,计算出地方病人分推的数额。地方病人五项收入比例=地方病人五项收入总金额/(军队病人五项收入总金额+地方病人五项收入总金额)100%地方病人分推器材费数额=军、地病人消耗器材费总额地方病人五项收入比例(四)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

10、上,单位价值在五佰元以上的医疗设备、仪器、器械。1固定资产的计价(1)原始价值。原始价值也称原始成本,是指在投资建造、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某项固定资产,并把它投入使用之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同的取得方式决定了原始价值构成的不同:以银行存款或现金购置的,其原始价值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和使其达到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其他名项费用;货款购买或从国外进口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包括在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货款利息和进口关税、手续费;自行建造的,包括建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接受损赠的,按市价估定,或根据有关单据或协议确定;其它单位调拨转入的,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原值加上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

11、费用计价。对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除非发生下列情况: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账面有错误。(2)净值。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它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存账面价值。(3)重置完全价值。重置完全价值也称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是指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和生产条件,重新购建同样的全新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费用。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整机单价八万元以上的 A 类非电子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实行单价折旧。按总后卫生部颁发的军队主要医疗器械仪器设备

12、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A 类器械设备预定使用年限,计算出单价折旧率和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报废时的残值-清理费用)/固定资产原值使用年限100%(报废时的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拆除清理后残留的材料、零部件等价值。清理费用指报废清理时所发生的拆卸、搬运费用)。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月)A 类非电子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各单机折旧额之和即为 A 类非电子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额。(2)整机单价五百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 B、C 类非电子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实行综合折旧度,其年综合折旧率统一按 10%计算。年折旧额=全部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之和10%月折旧额=年折

13、旧额/12(月)(3)电子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其折旧额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月)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额使用年限到期两年的年折旧额,按账面净值余额除以 2,平均摊销。其中,整机单价八万元以上电子医疗设备按总后卫生部颁发的军队主要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A 类器材医疗器械设备预定使用年限(即折旧年限),按双倍余额递减计算出单价折旧率和折旧额。各单机折旧额之和为 A 类电子医疗器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额。整机单价五百元以下、八万元以下的 B、C 类电子医疗设备,其折旧

14、年限统一定为 10 年,按照折旧年限以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出综合折旧率和折旧额。电子医疗设备的品种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以上各类折旧额之和为折旧总额。(4)医院按照规定的年折旧率和月初的医疗设备账面原值计提折旧。本月内增加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仍然计提折旧;末使用和不需用的医疗设备不提折旧;医疗设备已提足折旧仍然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5)固定资产折旧费按产值法向地方病人分摊。即按地方病人与军队病人门诊和住院的检查、治疗、放射、手术、化验收入的比例,计算出地方病人分摊的金额,计入对外医疗成本。其计算方法

15、同前。(五)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修理费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修理以当期实际开支数计入当期医疗成本。此费用按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费相同的方法和地方病人分摊,分摊金额计入对外医疗成本。(六)工资费用下列各项计入工资费用:1由医疗费开支的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补贴(不包括列入被装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营房管理费开支的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补贴;2回聘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的补贴;3加班工资。上述各项工资费用全部计入对外医疗成本。(七)被装管理费将被装置、拆洗、洗衣房设备维修、业务杂支和支付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补贴等项实际费用额相加,再按地方病人住院天数的比例,计算出地方病人分摊

16、的金额,计入对外医疗成本。地方病人住院天数比例=地方病人住院天数/(军队病人住院天数+地方病人住院天数)100%地方病人分摊金额=军、地病人消耗费用总额地方病人住院天数(八)水电费将水电费、自抽水、自发电的燃料费、资源费、设备维修费,支付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补贴等项实际费用额相加,扣除生活、生产、取暖用水电费开支,再按地方病人与军队病人住院的比例,计算出地方病人分摊的金额,计入对外医疗成本,其计算方法同前。(九)取暖费将烤火燃料、锅炉用电、用水、锅炉房零星物品购置、设备维修和支付非编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及补贴等项实际费用额相加,再按医院实际供暖营房总面积计算出每平方米应负担的取暖,然后按医疗用房供暖面积(含机关办公室、病员食堂、洗衣房等)计算出医疗应摊销的取暖费,最后按地方病人与军队病人住院天数的比例,计算出病人分摊的金额,计入对医疗成本。年度医疗用取暖费=年度取暖费支出总金额/供暖营房总面积医疗用房供暖面积月医疗用取暖费=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