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保障预案(卫生局下发卫生应急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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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8XX 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修订时间:二 一二年)前 言本预案是XX 区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保障预案,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医疗救援保障。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与行动、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附录 9 个方面的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准备和处置工作。21 总则1.1 编制目的快速救援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2、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 省 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XX 省 XX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工作宗旨,使之成为贯穿救援工作全过程的主线,本着“ 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 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1.3.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 XX 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3、、镇乡中心卫生院应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援指挥工作;区 120 急救中心负责一般(级)和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指挥工作。1.3.3 响应及时、就近救援。应急救援的时效性关系着受伤人3员生命安危,关系着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成败。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做到反应及时,措施得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距发生地最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有义务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迅速开展先期医疗救援,同时向区卫生局和政府报告。1.3.4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应急救援工作的参与部门

4、和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程序。参与医疗救援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区政府所成立的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1.3.5 整合资源、运转高效。医疗应急救援工作中医疗救援资源的调配要做到就近应急、快速反应、资源共享、运转高效。1.3.6 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协作,同时要发动群众参与,迅速形成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加快抢救进程。1.3.7 常备不懈、平战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医疗救援工作机制,搞好医疗救援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

5、人员精干、技术过硬的医疗救援队伍,加强演练和培训,充分做好应对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准备。1.4 医疗救援现状1.4.1 急救调度系统及网络(1)区 120 急救调度系统全区 120 急救调度系统依托并设立在区人民医院,由有线4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通信分系统、指挥调度分系统、电子地理信息分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数字录音分系统和信息显示分系统 8 个分系统组成。(2)全区 120 急救调度网络全区 120 急救调度网络由区人民医院 120 急救调度系统主网络、3 个区级医疗单位和 15 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急救调度子网络组成。覆盖范围为:全区所有乡、镇、街

6、道办事处。1.4.2 急救设备资源(1)120 急救车全区三级急救医疗救援体系可实现调动 120 急救车数为 50辆,其中大部分集中在以区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区级医疗救援系统内,所有车辆均能实行紧急调动。(2)急救设备全区三级急救医疗救援体系拥有的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除颤仪、体外起博器、呼吸机、气管插管、心电图机、多功能监护仪、血液净化系统、血气分析仪、血液透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监护网络、三维彩色超声诊断仪、CT、超级伽玛刀、核磁共振、C 臂心血管造影机、ECT 、高压氧舱等。1.4.3 医疗救援情况我区急救“120”电话开通以来,指挥中心接呼救电话 XXX次,出动 XXX 车次,网点医院出

7、动 XXX 车次,抢救伤病人员XXX 人次,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 XXX 余次,其中特大型灾害 XX 余次,危重病人 抢救成功率超过 91%。5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的规定进行。2 医疗救援组织体系2.1 医疗救援指挥机构2.1.1 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在区政府应急办领导下,设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副秘书长、区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医疗

8、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交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献血办、区外办、区武装部等组成。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常态下设在区卫生局,重大紧急情况下按照区政府应急办的指示,由 XX 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医疗救援保障工作。区医疗救援指挥部职责:在区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开展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医疗救援措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医疗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6参与医疗救援工作;向区卫生局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医疗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有关

9、信息公开的规定,经区政府应急办同意,发布有关信息;完成区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它任务。2.1.2 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办公室区医疗救援指挥部下设 XX 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医疗救援办公室),区医疗救援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医疗救援办公室职责: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援措施;负责统筹和调动全区医疗救援应急资源,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组建医疗救援数据库;按照医疗救援应急处置要求,组建全区临床医学各专业专家库与现场救援专家组,指挥、协调现场救援专家组实施医疗救援措施;组织全区医疗救援演练,保持医疗救援体系的灵敏和完整;向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医疗

10、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医疗救援信息,向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分析结果;完成区医疗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2 部门职责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医疗救援工作。2.2.1 区医疗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卫生局: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制订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建立区级医疗救援专家库,筹组先期和后续医疗救援队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日常监测,组织区级专家研判医疗救援级别,提出采取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组7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统筹和调动全区医疗救援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医疗救援情况;编制医疗救援资

11、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培训。区公安局:负责现场控制和事发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对受伤人员的转运。区民政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死亡人员遗体的处置;制定和实施城区困难群众中受伤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和措施。区财政局:制订经费保障政策及方案,保证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的药械、医疗装备等所需经费。区劳动保障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救援中发生医疗费用的处理政策和办法,按照规定支付参保人员费用。区交委:建立交通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安排医疗救援物资和人员运送。区献血办:负责医疗救援所需血液的统筹和调动,

12、制定医疗救援所使用血液的供给程序以及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用血相关政策。区外办(区港澳办):负责与驻 X 涉外机构协调、沟通工作,向驻 X 领事机构和外国新闻媒体记者通报外国及港澳人员受伤情况;收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外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信息;协调处置外国新闻媒体非法采访事件;协调处置医疗救援重大涉外事件。区武装部:组织协调驻 X 部队为医疗救援提供快速援助,充8分发挥军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作用。2.2.2 组织体系框架图(见下页)9组织体系框架图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委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府专家库府现 场 指 挥 部府区政府应急办

13、府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区政府有 关 部 门 应 急 机 构120 接警中心府XX警备区府区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单位医疗救援专业单位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102.3 应急联动机制区政府应急平台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中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报告后,在上报区政府应急办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报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同时通报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在接到区政府应急办指示后,或接到区政府应急平台通报需要进行医疗救援时,应立即通知区卫生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医疗救援的要求,确定符合医疗救援条件的场所或

14、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援所需水、电、气、通讯等保障,成立本级医疗救援指挥机构,指挥本辖区先期医疗救援主要依托机构,立即派出先期医疗救援队,并在接报后3 小时内完成先期和增援医疗救援应急处置队的调配组建工作。乡镇卫生院、区级医疗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先期医疗救援组,同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请求全区医疗救援资源参与医疗救援处置工作。区公安局接到通报后,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负责事发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疗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受伤人员的转运。区交委接到通报后,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开通交通“ 绿色通道 ”,做好医 疗救援中的交通运 输管理,优先安排医疗救援物资和人

15、员运送。其他成员单位,应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有关11应急处置措施。2.4 医疗救援体系区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三级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体系。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医疗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对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体系进行统一协调指挥。2.4.1 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在区政府应急平台的构架下,以三级医疗救援系统网络和全区三级医疗急救网络为核心支架,第一级为以区人民医院为核心的区级医疗救援系统;第二级为以其它区级医疗单位急救分中心为核心的医疗救援系统;第三级为 XX 个乡镇急救站为核心的医疗救援系统。区人民医院负

16、责全区医疗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指挥、协调、培训、指导和情况收集;其它区级医疗单位负责区域内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援工作;乡镇急救站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医疗救援、落实对受伤人员的先期救援治疗措施。各级医疗救援系统和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体系的主要依托单位,负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建立先期、第二以及后续三梯次医疗救援队。区级医疗救援中心系统:区级医疗救援中心系统的主要依托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同时吸收其它区级医疗单位组成,重点负责主城区和我市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XX 区医疗救援系统为 区域医疗救援系统,主要依托单位为12区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医疗救援。2.4.2 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援系统XX 区域中毒与核辐 射医疗救援体系主要依托区人民医院的医疗救援资源,负责辖区中毒与核辐射等意外事故人员的急救处置。2.5 医疗救援体系框架图(见下页)13区医疗救援体系框架图(说明:箭头向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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