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应急预案张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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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门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 月 日2三门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凡在三门峡

2、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3团体的作用。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与职责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 )作 为市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

3、减灾活动,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市减灾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减灾委副主任:三门峡军分区参谋长、市民政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科技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市水利局副局长、市地震局副局长、市气象局副局长。市减灾委成员:市纪委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广电局、

4、市安监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三门峡供电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红十字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市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和 8 个救灾工作组,市减灾委办公4室(以下简称“市减灾 办” )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副局 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省减灾委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重大

5、减灾活动;承办省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2.3救灾工作组组成与职责按照职能和担负任务组建灾情评估、救援和转移安置、工程抢险、灾民生活物资保障、治安保卫、医疗卫生、恢复重建、宣传报道 8 个救灾工作组。2.3.1灾情评估组:由市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园林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科技局、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民政局。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评估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2.3.2救援和转移安置组:由市公安局、民政局、水利局、卫生局、扶贫办、安监局、三门峡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公安局。负

6、责救援和抢救国家重要财产及设施;协调灾民的安置转移。2.3.3工程抢险组:由市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局、水利局、三门峡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三门峡供5电公司、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水利、电力、通讯、供电、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2.3.4灾民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粮食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生活物资保障。2.3.5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三门峡军分区

7、、武警支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2.3.6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卫生局。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和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好国内外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2.3.7恢复重建组:由市民政局、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办、金融办、国土资源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地税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民政局。负责帮

8、助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协调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协调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62.3.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政府信息科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委宣传部。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2.4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职责2.4.1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进行救灾款物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调拨和

9、供应工作。2.4.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特、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4.3市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市级灾害救助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2.4.4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2.4.5市水利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水情、汛情、旱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主要河流、水库的水资源调度;负责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2.

10、4.6市农业局: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7组织全市农业抗旱、排涝、防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及牲畜疫情的监测、预测、预警、防治预案的制定和防御研究以及科普宣传;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和牲畜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做好灾区农用物资的供应。2.4.7市林业园林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工作。2.4.8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报告灾情;做好救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交通畅通,开通减灾绿色通道;根据减灾工作的

11、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2.4.9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和指导防灾减灾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指导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和上述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监督、移民建镇工作。2.4.10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自然灾害伤员救治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防疫工作;及时报告重大自然灾害、疫情信息。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2.4.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防疫治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2.4.12市教育局:负责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开8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和演练工作;

12、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及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2.4.13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支持灾区恢复重建,指导监督做好相关灾后保险理赔工作。2.4.14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与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做好灾区重建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2.4.1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维护灾区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2.4.16市监察局:负责防灾减灾政策规定落实情况

13、的监督,查处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2.4.17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纠正,保证救灾资金专款专用。2.4.18市粮食局:负责灾区所需粮油的调拨和供应工作。2.4.19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报灾害性天气实况资料。针对干旱、森林火灾和冰雹等气象灾害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防灾减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92.4.20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通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及时报告灾害信息;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地震应急行动,参与灾区民用

14、建筑物安全鉴定;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2.4.21 市地税局:做好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和开展生产自救活动的税收减免工作,对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实行“税 费 全免、手 续从 简从快、特事特办”等优惠政策。2.4.22市扶贫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灾后对口扶贫情况,加大对灾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全市各界对灾区开展社会帮扶工作。2.4.23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2.4.24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科: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根据市减灾委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信息,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

15、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动态,把握舆论导向。2.4.25三门峡军分区: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灾区抢险、救援,并协调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及驻峡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2.4.26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防灾减灾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与鉴定;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2.4.27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10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2.4.28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和救灾捐赠工作先进事迹;在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插放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2.4.29 市安监局: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方

16、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组织参加减灾科普宣传活动。2.4.30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信息;承办市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2.4.3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灾害监测预报的空间技术支持,协调灾区应急通信保障;组织企业开展救灾捐赠和对口支援工作。2.4.32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掌握突发自然灾害和疫情期间灾区的生态、生活环境情况。2.4.33 市红十字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积极开展社会募捐,组织接收、发放救灾款物,并处理相应国际援助事宜;负责组织、建设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对灾民的救助、救护及心理疏导等工作。2.4.34 市武警支队:在市内出现重大灾情时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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