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94601逻辑学教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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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高专公共课系列教材,逻辑学教程(第二版)张志成 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目 录,第一章 引论第二章 概念第三章 判断第四章 演绎推理第五章 归纳推理第六章 类比推理与假说第七章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第八章 论证,第一章 引论,第一节 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性质一、逻辑概念与逻辑学科“逻辑”一词是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源于古希腊语Logos,有“思想”、“思维”、“理性”、“言语”等含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它在不同的语境里有不同的含义。它可以表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也可以表示人类思维的规律和规则,还可以表示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学科逻辑学,等等。,二、普通逻辑的对象

2、,普通逻辑不同于辩证逻辑,因为辩证逻辑的研究对象是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而普通逻辑并不研究这些。普通逻辑虽然与数理逻辑关系密切,但也有所区别,因为数理逻辑是用特制符号(即人工语言)和数学方法来研究处理演绎推理的科学,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要比数理逻辑宽泛,它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是人们日常应用的自然语言。关于普通逻辑的对象,我们可以作如下概括: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三、普通逻辑的性质,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及其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普通逻辑的工具性主要表现在: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

3、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是它能够为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获取新知识、表述论证思想,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第二节 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1)有助于提高表达能力,使说话和写文章具有条理性。 (2)有助于提高论证能力,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3)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和推理能力,保证办案质量。,二、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要学好普通逻辑,除了要明确学习目的以外,还必须掌握学习方法。在逻辑学中,推理是中心,概念、判断是推理的基础,论证是概念、判断、推理的综合运用,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推理、论证的依据。所以,在学习时既不要顾此失彼,零敲碎打,也不要失去推理这个中心,而应脚踏实地,循

4、序渐进。要学好普通逻辑,就要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的逻辑概念和逻辑理论上下工夫。要学好普通逻辑,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第三节 逻辑简史,一、逻辑学的产生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研究了逻辑学的各种主要问题,首创了形式逻辑这门科学。因此,有人称亚里士多德为“逻辑之父”。,二、逻辑学的发展,在亚里士多德之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研究了复合判断的问题,他们把复合判断区分为假言判断、选言判断和联言判断等。在此基础上,他们研究并制定了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的形式、规则。斯多葛学派的这些研究成果被称为“命题逻辑”。近代资本主义时期,随着实验自然科学的兴

5、起和发展,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17世纪末,德国的数学家和哲学家莱布尼茨提出了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光辉思想,因而他成为数理逻辑(即现代逻辑)的奠基人。到19世纪,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即布尔代数),把莱布尼茨的思想变为现实,成为数理逻辑的早期形式。随后,经过弗雷格和罗素等人的研究,使数理逻辑进一步系统和完善起来,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科学。,到19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续发展了培根的归纳学说,他在逻辑学体系中,明确而系统地阐述了寻求现象间因果联系的五种归纳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史上

6、通称为“穆勒五法”),进一步丰富了归纳逻辑的内容。19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对逻辑学都有精辟的论述。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研究逻辑问题,一方面在批判黑格尔辩证逻辑体系中的唯心主义的同时,吸收了其合理的因素,为科学的辩证逻辑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在批评旧形式逻辑中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同时,科学地阐明了形式逻辑的某些基本原理,对丰富和发展形式逻辑作出了重要贡献。,【复习思考题】,1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是什么?2怎样理解普通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科学?3思维的逻辑形式由哪两部分构成?区别各种逻辑形式的标志是什么?4学习普通逻辑有什么意义?,第二章 概念,概念与感觉、知觉、表

7、象有着质的区别。感觉、知觉、表象是反映对象的具体形象的。在具体形象中,对象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是混合在一起没有分开的。概念不是反映对象的具体形象,而是抽象地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舍弃了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所以,概念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说:“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任何事物都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性质。例如,质、量、色、

8、味、时空、性能、功用等性质,以及和其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性质和关系,我们通称为事物的属性。可以说一切事物都是由属性组成的,任何属性都属于一定的事物。在事物的属性中,有些是特有属性,有些是非特有属性。所谓特有属性,是指为一类事物所独有而其他类事物都不具有的那些属性。如“犯有罪行并受到刑罚处罚”就是罪犯的特有属性,而“有眼睛”、“有脚”却不只为罪犯所特有,因此,“有眼睛”、“有脚”就是罪犯的非特有属性。,二、概念与语词,概念与语词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所形成的概念,还只是头脑中的思想。它必须借助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以传达给别人。语词是表达概念的声音与符号,是概念的语言形

9、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又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例如,“秘书”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处于枢纽地位,主要以办文、办会、办事来辅助决策并服务于领导的人员。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通常称

10、为概念的适用范围。例如,“秘书”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凡是处于枢纽地位,主要以办文、办会、办事来辅助决策并服务于领导的那些人,包括机要秘书、文字秘书、生活秘书、外事秘书,等等。,(二)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例如“人”这个概念,当我们确定其内涵为“能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的动物”时,那么其相应的外延“所有的能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的动物”也就确定了下来。因为“人”这个概念是人们在实践中反复认识客观事物的基础上,经过质变而形成的。从这方面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相对确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总是确定的、不变的。但另一

11、方面,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又具有灵活性。因为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而认识具有发展性和不完整性,所以,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入,某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人民”这个概念,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四化”建设这三个时期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相同。,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一)单独概念单独概念是指反映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事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杭州市”、“鲁迅”等都是单独概念,它们反映的对象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二)普遍概念普遍概念是指反映由两个以上的对象所组成的概念。它的外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

12、,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组成的类。例如,“法律”、“城市”、“人”、“国家”等,它们所反映的对象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由许多属性相同的事物组成的类。,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一)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事物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经过组合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不为组成它的个体所具有。例如,“森林”是一个集合体。(二)非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非集合概念是相对于集合概念来说的,凡不属于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都是非集合概念。例如,“民族”、“工人”、“书”、“树”等。,三、正概念和负概念,正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例如,“合法”、“

13、公务员”、“伟大”等,都是正概念,也叫做肯定概念。负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例如,“不合法”、“非公务员”、“未成年人”、“无罪”等,都是负概念,也叫做否定概念。,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概念是人们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因而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各样的。普通逻辑不研究概念之间的一切关系,只研究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根据概念外延之间是否重合,可以把概念分成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一、相容关系,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重合的关系。根据外延重合的多少,相容关系又可以分为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交叉关系四种。

14、(一)同一关系 (二)真包含关系(三)真包含于关系(四)交叉关系,二、不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一部分重合的关系。例如,“金属”和“非金属”、“红色”和“黄色”,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外延重合,所以这两组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不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也可以称为全异关系,它可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两种。(一)矛盾关系图(二)反对关系图,第四节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一、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则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则外延越大。这就是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凡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之间都具有反变关系,即种概念的内涵比属概念的内涵多,而外延小

15、;属概念的内涵比种概念的内涵少,而外延大。反变关系是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二、概念的限制,概念的限制,就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减少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它使一个外延较大的属概念过渡到一个外延较小的种概念。例如,对“学生”这个概念,增加“高等学校”这一内涵,其外延就缩小了,变成了“高等学校学生”这个概念。对“高等学校学生”这个概念再增加“浙江”这一内涵,其外延又缩小了,过渡到了“浙江高等学校学生”这一概念,这就是概念的限制过程。,第五节 定义,一、什么是定义定义就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逻辑方法。例如: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

16、行为规范。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名词是用来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二、下定义的方法,给概念下定义,首先必须了解掌握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逻辑学只是在人们了解掌握了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基础上,提供给人们一种下定义的方法。(一)属加种差定义用属加种差定义的方法给概念下定义时,首先找出被定义项最邻近的属概念,然后找出被定义项与其他同级种概念之间的差别种差,最后把最邻近的属与种差加在一起,组成定义。(二)发生定义发生定义是以事物产生或形成的情况作为种差而作出的定义。例如,我国刑法第十四条关于“故意犯罪”的定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关于“犯罪集团”的定义,“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前一个定义是把“故意犯罪”的产生情况作为种差而下的定义,而后一个定义是把“犯罪集团”如何形成的情况作为种差来下的定义。(三)语词定义语词定义是说明或规定语词含义的定义。语词定义主要是用来对一些比较难理解的语词进行说明或注释,或者对不十分明确的语词含义加以规定,而不一定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揭示。语词定义有两种,即规定的语词定义和说明的语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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