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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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第一部分:概述一、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在2011年6月18日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原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2011300号文所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下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次 行业(小企业) 人数(人)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1 农林牧副渔 50(含)-5002 工业 20(含)-300 300(含)-2000 (3000)3 建筑业 300(含)-600

2、0 (3000)300(含)-50004 批发业 5(含)-20 1000(含)-5000 (1000)5 零售业 10(含)-50 100(含)-5006 交通运输业 20(含)-300 200(含)-30007 仓储业 20(含)-100 100(含)-10008 邮政业 20(含)-300 100(含)-2000 (3000)9 住宿业 10(含)-1000 100(含)-2000 (3000)10 餐饮业 10(含)-100 100(含)-2000 (3000)11 信息传输业 10(含)-100 100(含)-1000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含)-100 50(含)-1000

3、13 房地产开发经营100(含)-1000 2000(含)-500014物业管理 100(含)-300 500(含)-100015 租赁和商业服务 10(含)-100 100(含)-800016 其他未列明 10(含)-1002011300号文与2003143号文的主要区别:1、增加了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上表中各指标下限(不含下限)以下均为微型企业。2、增加了新行业,上表中的1、7、11、12、13、14、15、16均为2011300号文新增加的行业。3、拆分了一些行业,2003143号文中的住宿餐饮业在2011300号文中分拆为住宿业和餐饮业两个行业。4、调整了部分行业营业收入的上限指标,其

4、中:工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调低了营业收入的指标,建筑业批发业调高了营业收入的指标,上表中营业收入上限括号内的指标是原2003143号文营业收入的上限指标。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但是,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1、简化,采用历史成本核算,减少职业判断2、可选,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不能同时执行两种准则。对于小企业非经

5、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规定。如发生这一类业务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理,待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未规定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如果小企业发生了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待财政部对小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作出具体规定后,再从其规定。3、尽可能与税法保持有一致,表现在(1)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计价、折旧和摊销等与税法基本一致。(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与税法基本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尽可能与税法保持一致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消除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以

6、达到简化核算的目的。但是,因为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依据不同,所以,不仅永久性差异不可能消除,而且部分暂时性差异也无法消除。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加减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4、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产生以下三种情况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2)因经营规模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 (3)因企业性质变化导致成为金融企业。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部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的总体要求1、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7、定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小微企业应根据新准则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内部核算办法,细化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2、认真做好账务衔接工作(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一级科目:在不违反新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与合并;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设置。(2)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对原制度有关科目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3、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4、认真做好资产负

8、债清查工作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应当对企业资产负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和清查,如实反映现状及潜在风险。对清查损益,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科目。第三部分:会计科目的衔接与核算要求一、流动资产科目的衔接与核算1、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原制度 新准则 衔接和核算要求现金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时,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1、增设“备用金”明细科目,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备用金”是设在“其他应收款”下的明细科目。首次执行日,应将“备用

9、金”明细科目转至“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之下。2、如“备用金”设为一级科目,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备用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其列入货币资金项目。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 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取消 首次执行日,将原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分录为: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预付账款 1.新设科目。预付账款多的企业,可单独设置本科目。首次执行日,对原制度“应付账款”所属

10、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将借方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科目。2.预付账款不多的,可以将其并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1、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2、如原来下设“备用金”明细科目的,首次执行日,将其转入新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之下。应收股利应收股息应收利息首次执行日,对原“应收股息”科目余额分析:1、原“应收股息”科目余额中属于应收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转入新账“应收股利”科目。2、原“应收股息”科目余额中属于应收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应收利息”科目。坏账准备 取消 首次执行日,原“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

11、分配利润”科目,调整分录为:借:坏账准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存货与待摊费用原制度 新准则 衔接和核算要求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新设科目,用于核算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 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材料 原材料 原制度规定包装物在“材料”科目核算。首次执行日,将原“材料”科目中的“包装物”余额转入新设的“周转材料”科目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 1.核算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2.首次执行日:(1)原制度“低值易耗品”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周转材料”科目。(2)原制度“材料”科目中的“包装物”余额转入“周转材料”

12、科目。3.“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作为一级科目核算。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存货跌价准备 取消 首次执行日,将原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分录为: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消耗性生物资产新设科目,核算农、林、牧、渔小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首次执行日,对原存货类科目中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部分转入本科目待摊费用 1.小企业会计准则未设本科目,首次执行日,对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分析,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等科目2.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

13、设“待摊费用”一级科目。如增设,按以下规定调整: (1)首次执行日,原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2)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 (3)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摊销的余额、或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的余额,按性质分别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二、非流动资产科目的衔接与核算原制度 新准则 衔接和核算要求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1.采用成本法核算,取消权益法核算。2.首次执行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3.首次执行日以后的会计年度对原权益法按以下方法调整,以前投资收益确认导致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大于投资成本的,以后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14、或利润时,按应分得的金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直至账面余额冲减至原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生产性生物资产新设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首次执行日,对“固定资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转入本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新设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

15、、牧、渔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首次执行日,对原“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分析,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转入本科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首次执行日,分以下两种情况衔接:1.能对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和已经摊销的金额进行追溯的,将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转入新账“无形资产”科目,将已经摊销的金额转入新账“累计摊销”科目;2.如上述调整不切实可行,将原账“无形资产”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无形资产”科目,也可沿用原账。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首次执行日,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衔接:1.对原“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中筹建期间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长期待摊费用2.其他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直接转入本科目,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待处理资产损溢新设科目,三、负债科目的衔接与核算要求原制度 新准则 衔接和核算要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原科目基本相同。首次执行日,可以直接将原账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原账。预收款项 1.新设科目。预收账款项多的企业,可单设“预收账款”科目。首次执行日,对原制度“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贷方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预收账款”科目。2.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可将预收款项直接记入新账“应收账款”贷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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