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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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业务一、办理依据1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珠字201111 号)。2关于印发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八个配套暂行办法的通知(珠组字201143 号)。二、范围对象:凡在我市工作或来我市创新创业的人员,以及我市高新技术、高端制造、高端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与该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的人员,达到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标准的,均可申报。三、所需材料:(一)认定所需材料序号 材料内容 数量1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并粘贴 2 张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近照。 2 份2 符合相

2、应“认定标准”的证书、证明复印件(原件备验) 1 份3 近 5 年的工作报告(2000-3000 字) ,主要反映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业绩、成果及贡献等。 1 份4 个人近 5 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原件备验)或单位对个人近 5 年的工作考核证明材料。 各 1 份5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之前已认定(评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还须提交原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6 近 5 年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及证明材料原件。 各 1 份7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送审材料清单1 份,贴

3、在资料袋上。 1 份8 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原件。 1 份9 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验) 。我市柔性引进人员还须提交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1 份10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提交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评审) 1 份2前公示情况表11 采取同行专家推荐方式的申报人,还须提交同行专家推荐书及专家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1 份(二)评审所需材料序号 材料内容 数量1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申报表 ,并粘贴 2 张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近照。 2 份2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纸张一律用 A3纸印制,其中 1 份为原件。 21 份3 近 5

4、年的工作报告(2000-3000 字,其中 1 份为原件) ,主要反映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业绩、成果及贡献等。 7 份4 个人近 5 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原件备验)或单位对个人近 5 年的工作考核证明材料。 各 1 份5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之前已认定(评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还须提交原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6 近 5 年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贡献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及证明材料原件。 各 1 份7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评审送审材料清单1 份,贴在资料袋上。 1 份8 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原件

5、。 1 份9 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验) 。我市柔性引进人员还须提交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1 份10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提交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评审)前公示情况表 1 份11 采取同行专家推荐方式的申报人,还须提交同行专家推荐书及专家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1 份四、办理程序:1申报。采取所在单位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的方式进行。(1)单位推荐。个人填写申报表,提交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3单

6、位加具推荐意见,送主管部门或所属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同行专家推荐。2 名以上业内知名专家书面推荐,个人填写申报表及提交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推荐人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无需公示,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材料常年受理(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节假日除外);申报评审的按每年印发的评审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受理。2初审。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能证明申报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认定、

7、评审条件,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3认定和评审。(1)对申报认定的申报人,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认定条件提出人选。(2)对申报评审的申报人,由评委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4审核。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候选人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5公示。对通过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的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6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7发证。对审批通过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民政府颁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五、办理时限:1申报认定的受理材料后 3 个月内发证;2申报评审的评审结束后 3 个月内发证。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1 室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七、咨询电话:212829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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