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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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了隔膜烧碱、离子膜烧碱、盐酸、液氯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以及主要的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氯碱生产企业。使用氯气、盐酸和烧碱的企业涉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962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 11

2、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1984 氯气安全规程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8071 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77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

3、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T 30162008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 3036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HG 2057195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3008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

4、准HGA00183 隔膜法烧碱生产安全技术规定HGA00383 变电、整流安全技术规定HGA00483 合成盐酸安全技术规定HAB0042002 离子膜法烧碱生产安全技术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氯碱企业 chlor-alkali enterprises采用隔膜法或离子交换膜法电解氯化钠水溶液工艺技术,生产氯气、氢气、氢氧化钠等产品的企业。4基本要求4.1氯碱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本质安全化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4.2新建

5、、改建、扩建的氯碱企业项目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 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现有氯碱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4.3氯碱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5设计管理规定5.1选址5.1.1新建、扩建、改建的氯碱企业厂址选择除应符合 GB 50489 有关厂址选择的要求外尚应做到:5.1.1.1应建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内。5.1.1.2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

6、域内,城市规划区边界外 2 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居民聚集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周边 1 公里以内,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的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应新建氯碱生产装置。5.1.1.3地处山谷等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碱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按照 GB 18071 的相关规定执行。与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5.2总平面布置企业的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总体布置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等要求,按照 GB 50187 和 GB 50489 要

7、求进行布置。5.3防火防爆5.3.1企业的厂房(仓库),储罐(区),办公室,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和施工均应符合 GB 50016、GB 50160 等相关规范的规定。5.3.2电解、氯氢处理、盐酸等涉及爆炸性气体岗位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58 的相关规定。5.3.3电解、氯氢处理、盐酸、液氯等岗位应按照 GB 50493 的相关规定,安装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5.3.4企业应设有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5.3.5烧碱、盐酸、液氯储罐(区)应按照 GB 503

8、51 的相关规定设置防火堤或防护墙。5.3.6重大危险源、罐区应按照 AQ 30362010 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监控装备。5.4防雷5.4.1企业的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 GB 50057 的规定。5.4.2设有计算机等其他电子信息系统控制或显示设施的装置还应符合 GB 50343 等相关规范的规定。5.4.3露天设置的盐水储罐、烧碱储罐等金属储罐应设置防雷接地,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5.4.4露天设置的盐酸储罐等非金属储罐的金属爬梯、平台等导电部件均应设置防雷接地,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5.4.5无防雷接地的非金属储罐应设置在避雷保护范围内。5.5防静电企业

9、生产装置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 GB 12158、HGT 20675 和 GB 50177 等规范的相关规定。5.6工业卫生企业工业卫生的设计应符合 GBZ 1 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5.7公用工程5.7.1企业公用工程的设计应根据企业所需要供电、供水、供蒸汽、供空气、供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等具体情况,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5.7.2企业供电应符合 GB 50052 的要求,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5.7.3企业其他安全卫生设计宜参照 HG 2057195 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6生产安全6.1一般要求6.1.1涉及氢气生产使用的安全技术应符合 GB 4962、GB

10、50177 的相关规定。6.1.2涉及氯气生产使用的安全技术应符合 GB 11984 的相关规定。6.1.3生产装置的管道涂色和符号执行 GB 7231 的规定。6.1.4有发生坠落危险的装置应按照 GB 4053 的规定设置爬梯、扶梯、平台、护栏等附属设施。6.1.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6.1.6企业应按照 GBT 11651 要求为员工提供个体防护装备。6.1.7化学品的贮存应符合 GB 15603 的相关规定。6.1.8厂区内运输应符合 GB 4387 的相关规定。6.1.9特种设备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照 TSG

11、 R0004 和 TSG D0001 的规定管理。6.1.10带压输送酸、碱物料的管道法兰处宜设置防喷溅装置。6.1.11凡接触酸、碱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洗眼冲淋装置,应急洗眼冲淋装置服务半径为 15 米。6.1.12储存浓硫酸的钢制容器应当设置氮气保护。6.2隔膜法烧碱安全生产技术隔膜法烧碱安全生产技术应符合 HGA00183,做到:6.2.1作业安全6.2.1.1化盐用水、卤水、原盐及纯碱应定期分析铵含量,以确保电解用盐水对铵量的要求。6.2.1.2氯化钡、亚硫酸钠等辅助材料属有害品或毒害品,烧碱、盐酸、硫酸等属强腐蚀剂,应定点储存,做好标识,专人保管,用后的包装物应及时收集,无害化处理

12、后方可废弃。6.2.1.3电解系统停车后和开车前,氢气系统应用纯度大于 97%(vol)的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开车前,氢气管道中含氧应小于 3%(vol)。6.2.1.4取用堆场的原盐时,应防止盐堆塌方,并应防止车辆伤害。6.2.1.5在电解槽正常运行及开停车期间,单槽盐水液面均不得低于阴极箱的上法兰口。6.2.1.6电解槽运行期间应做到:直流电均衡稳定,盐水连续稳定,氯气、氢气压力平稳。6.2.1.7电解和氯氢处理系统的氢气应保持正压。6.2.1.8电解直流电正负极的对地电压偏差不大于直流总电压的 10%,绝对偏差应小于 35伏。6.2.1.9电解槽运行期间,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靴,不应

13、一手接触电槽,一手触及其他接地构件。6.2.1.10不应将长度能导致相邻两电槽间搭桥或引起电槽接地的导电体带入电槽区域。电槽支架和导电母排附近的金属件应实施绝缘,防止作业时发生短路。6.2.1.11蒸发开车前应做好蒸汽系统的疏水工作。6.2.1.12在登上储罐罐顶前应确认罐顶的牢固程度。6.2.1.13氢气系统着火时,在处理过程中不应使系统内造成负压,不应采用停供直流电的办法。在保持系统正压的情况下,可采用逐步降直流电电流的方法,待着火点火焰变小后,用惰性气体或蒸汽扑灭燃烧的火焰。6.2.2安全装置6.2.2.1电解系统应设置处理氯气外逸事故的事故氯气吸收装置,装置应配置两路独立的动力电源,并

14、能相互切换;事故氯气吸收装置吸收液的烧碱浓度应控制在15.07.0(wt)。6.2.2.2烧碱生产系统应设置投用报警联锁装置。报警联锁装置的设置,应将系统氯气透平压缩机(或纳氏泵)的氯气流量大幅下降、突然停运与整流、自发电系统和事故氯气吸收装置联锁。6.2.2.3电解系统的氯气总管应设置压力密封槽(正压安全水封),在非正常状态下,氯气可直接排入事故氯气吸收装置。6.2.2.4在采用氯气透平压缩机的场合,电解系统氯气总管应设置氯气负压密封槽(负压安全水封),在非正常状态下,可自动吸入空气。负压密封槽宜设置远距离供水设施。6.2.2.5氯气透平压缩机工艺配管应设置防湍振回路。防湍振工况指标(压力、

15、流量)应输入联锁信号。6.2.2.6应在氢气泵入口管道上设置排水装置。氢气总管应设置压力密封槽(安全水封),在非正常状态下能确保自动排放。氢气放空管宜设置两路管线,并能相互切换。氢气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放空管道宜与蒸汽和惰性气体管道连接用于灭火。6.2.2.7氯气透平压缩机(或纳氏泵)的出口处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或止逆装置。6.2.2.8检修电解槽用行车吊钩(或吊具)必须设置电气绝缘件,以防止电解直流电回路接地而烧坏电解槽等设备。6.2.2.9进入电解槽的盐水总管上应防腐蚀电极。6.2.3主要安全生产指标见附录 A6.3离子膜法烧碱安全生产技术离子膜法烧碱安全生产技术应符合 HAB0042002

16、,做到:6.3.1作业安全6.3.1.1除按照 6.2.1.1 执行外,还应:a) 入槽纯水总管压力应控制平稳,确保入槽纯水流量稳定。b) 经常检查和及时消除电槽和与电槽连接管线的泄漏源,避免因泄漏造成绝缘不良而发生接地或短路现象。c) 应经常检查和判断运行中离子交换膜的完好状况,及时发现和调换损坏的离子交换膜。系统停车后,阴极液应进行低浓度碱液循环,以降低氢氧化钠浓度;阳极液应采用稀释的盐水置换,以去除游离氯;阴极气液分离器内氢气应采用氮气置换。重新开槽、正常运行或停槽以后,严格控制不同状态下的槽温和阴阳极液指标在规定范围内,以保护离子交换膜不受损坏。6.3.2安全装置6.3.2.1除按照 6.2.1.2 执行外,还应:a) 离子膜法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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