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学奖惩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心小学教学奖惩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淑文中心小学教学奖惩措施一、奖励1、教学质量检测奖(1)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组织的教学质量统、抽考中,获前 3 名者,分别奖励任课教师 50 元、30 元、20 元。(2)进步奖:以上次考试为依据,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任课教师 10元。(3)鼓励奖:以上次考试为依据,连续获第一名次,奖励任课教师 10元。(4)任课教师组织参加的文艺、体育、美术等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分名次进行奖励。级别 中心校 县级以上一等奖 50 80二等奖 30 50三等奖 20 30(注:同一教学质量检测,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2、教研奖(1)教学比武课、教师基本功比赛奖级别 中心校 县级以上一等奖 40 5
2、0二等奖 20 30三等奖 10 20(注:同一项比赛,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2)教学论文奖。级别 中心校 县级以上一等奖 40 50二等奖 20 30三等奖 10 20(注:同一论文,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3)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县级每人 100 元,市级每人 200 元,省级每人 300 元。3、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主要依班级量化考核为主,优秀教师主要依教学成绩为主。 )中心校:30 元、县级:50 元;市级:100 元;省级 200 元。4、辅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与科技作品奖。级别 中心校 县级以上一等奖 40 50二等奖 20 30三等奖 10 20二、惩罚(1)以上次考试为依据,连续下降三个名次,罚任课教师 10 元。(2)以上次考试为依据,连续全乡倒数第一,罚任课教师 10 元。(3)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或有重大错误的教师,一经发现,罚该教师 100 元。淑文中心小学2012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