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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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1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LJ-CX-05-18)1.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和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表现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测量装置进行控制,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2.适用范围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用于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表现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测量装置的管理。3.职责3.1 企管处负责对各部门监测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2 项目经理部设专(兼)职计量员,实施对监测设备的有效管理,并保存监测设备的相关资料,在顾客(监理)代表要求提供时予以提供,以证实该设备的功能是适宜的。4.活动描述4.1 监测设备的

2、申请与购置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由本单位专(兼)职计量员报企管处组织评审其适用性,使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购置。4.2 监测设备的检定4.2.1 新购监测设备的检定4.2.1.1 外购监测设备须有 CMC 标志和制造许可证编号,所有监测设备购进均应委托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首次检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4.2.1.2 经检定合格的监测设备,由购置部门 建立分台帐 ,并到企管处备案。4.2.1.3 经检定不合格的监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4.2.1.4 自行设计制做的专用量具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加工制做,由企管处组织 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4.2.1.5 内部校

3、准的如无检定规程,由企管处制定校验方法并形成文件,报总工程师批准。4.2.2 监测设备的周期检定4.2.2.1 各部门专(兼)职计量员对本部门所有在用的监测设备根据本程序及检定规程要求编制“监视、测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表 18-2) 。4.2.2.2 各部门按计划及时将监测设备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定单位进行检定。4.2.2.3 企管处依据各部门编制的周期检定计划,对各使用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检查。4.2.2.4 检定合格的监测设备由使用单位 保管检定合格证书(原件) 。4.2.2.5 在不影响测试能力的位置, 粘贴标识,以表明处于确认状态。4.3 监测设备的分类4.3.1 依据 中

4、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对总公司所有的监测设备分为如下三类。:4.3.1.1 强检类监测设备( A 类):各种计量标准器具和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监测设备。根据需要在不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范围内安排检定周期,并严格按规程要求执行。4.3.1.2 周期检定监测设备( B 类) ,由企管处根据企业情况制定检定周期。4.3.1.3 非强检类监测设备( C 类):购进后一次性检定,不安排周期检定,加强日常维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2护保养工作,发现失准或损坏执行本程序 4.4.1.1。4.3.2 分类管理的标识4.3.2.1 标识的种类包括:aA 类、B

5、类、C 类管理标识;b封存监测设备的标识。4.3.2.2 标识的内容包括:类别;有效检定日期;检定员签章;编号等。4.3.3 台帐企管处建立监测设备总台帐,并保存相关文件资料,各项目经理部负责保存本工程项目所有在用监测设备的分台帐及文件资料。4.3.3.1A、B 类监测设备建立台帐,编制周期检定计划,执行本程序 4.2.2。4.3.3.2 非强检类监测设备一次性检定,建立台帐。在使用中,当发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送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定单位检修,经检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应报废更换。4.3.3.3 监测设备分类管理目录本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

6、录结合总公司现有监测设备种类编制而成,如有漏登,以上述两个目录为准。(见附表一:“工程常用监测设备分类表” )4.4 监测设备的管理4.4.1 不合格监测设备的管理不合格监测设备是指:a. 已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引起工作不正常;b. 功能出现了可疑;c. 超过了规定的检定周期;4.4.1.1 不合格监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4.4.1.2 不合格监测设备的维修应送交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修,维修后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4.4.1.3 经维修后达不到精度要求或损坏无法维修时,执行本程序 4.4.4 款。 4.4.1.4 在检定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监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采取必要的纠

7、正措施。a.确定测量失控的范围,并对该范围内已检测的工程部位或项目重新进行评定。b.为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必须查明原因,对检定方法和频次、人员技能及操作程序、试验设备的适用性等均应重新进行评审。4.4.2 监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4.4.2.1 所有监测设备都要落实到人,精密仪器要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4.2.2 使用监测设备时选用要合理,使用要得当,避免超量程、超负荷使用,严禁摔、砸、碰,不得替代他用,用后合理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4.4.2.3 存放监测设备的场所,要求清洁,温度、湿度要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对易变形的监测设备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监测设

8、备严禁与含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4.4.2.4 依据监测设备的性能,在检定和计量过程中应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必要时限定使用环境。精密监测设备的工作场地,如有油污、灰尘侵蚀时,需对其采取防护措施。4.4.2.5 监测设备的使用者,对自己使用的监测设备要按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发现失准或有缺陷时,应及时到法定计量检测单位检修。4.4.3 监测设备的封存和启用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34.4.3.1 监测设备六个月内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可向企管处申请封存。对封存的监测设备应进行清洗、涂油、包装,并粘贴封存标识,建立封存台帐,修改周期检定计划。4.4.3.2 在封存期内的监测设备,

9、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如急需使用,可向企管处提出启用申请,批准后方可启封。监测设备启封后,需按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进行重新启用前的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4.4.4 监测设备的报废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的,使用单位(部门)计量员填写报废申请报企管处,由企管处会同总工鉴定确认后,方可报废,并在各级台帐中注销。4.4.5 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各部门保存本部门监测设备的资料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4.4.6 分承包方或顾客提供的监测设备的控制4.4.6.1 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计量员应对分承包方或顾客提供的监测设备进行统计确认,建立非自有监测设备台帐,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台帐表。4.

10、4.6.2 分承包方或顾客提供的监测设备的管理要求仍执行上述有关规定。4.5 计量人员培训规定4.5.1 企管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计划报劳资处,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执行。4.5.2 从事监测设备管理的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成为专(兼)职计量员。5.相关文件 监测设备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 年 5 月 28 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 年 4 月 15 日国务院发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6.记录6.1 表 18-1 “监视、测量设备登记表”6.2 表

11、18-2 “监视、测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7.附录7.1“工程常用监测设备分类表” (附表一)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4附表一:工程常用监测设备分类表类 别 监测设备名称 检定周期 检定单位绝缘电阻测量仪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接地电阻测量仪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漏电保护测试仪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经纬仪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水准仪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声级计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磅 秤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A 类强检类案 秤 一年 市计量测试所万用表 三年 市计量测试所B 类进行周期检定 游标卡尺 三年 市计量测试所氧气表 市计量测试所压力表 市计量测试所工程检测尺 市计量测试所(砼、砂浆)

12、回弹仪 自行校准温度计 自行校准湿度计 自行校准C 类非强检类(购进后一次性检定)钢卷尺 5m 以下自行校准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5试 模、振捣棒 自行校准坍落度筒 自行校准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5表 18-1监 视 、 测 量 设 备 登 记 表单位: 序号 监测设备名称、型号数 量 出厂编号 监测设备编号 器具类别检定周期 本次检定日期 下次检定日期 责任人 备 注填表人: 年 月 日 第 页 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6表 18-2监 视 、 测 量 设 备 周 期 检 定 计 划序号 监测设备名称、型号 出厂编号 监测设备编号 器具类别检定周期 上次检定日期 计划检定日期 校准机构版本:O/D 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8-6填表人: 年 月 日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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