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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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路中心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修正案)(在 2010 年 9 月 16 日全体教师大会上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对工作的全程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牢固树立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本着民主管理、激活管理、同工同酬、多劳多酬、优质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县局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

2、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工作的顺利发展。二、实施对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四、绩效工资构成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工资占 70%,奖励性工资占 30%

3、。基础性部分按人头逐月发放,奖励性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分配。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 月) 、下半年(712 月)两次考核造册,由教育局审核后,年底一次性发放。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把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在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七、工作量核算根据我校工作总量进行核算,教职工周工作量为 13 课时,少一课时扣 0.5 分,超一课时加 0.5 分(中层干部课时不足的按足

4、课时计算,超课时按普通教师同等计算)。八、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人基础分为 100 分。根据以下各条逐项加分和减分,按“上不封顶,下限为零”的原则对每位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及各部分所占分值如下:师德 20 分,出勤 20 分,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 60 分(一) 、出勤(20 分)1、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旷课 1 节扣 2 分;旷工 1 天扣 10 分( 一天只有一节课的按一天算) 。2、事假 1 节扣 0.8 分;事假 1 天扣 2.4 分。3、病假 1 节扣 0.6 分;病假 1 天扣 1.8 分(以发票为准,发票金额超过 500 元的计入考勤但不扣分

5、) 。4、学校开展大型活动、考试或者评卷等,事假一天扣 5 分,病假 1 天扣 3 分;会议、集中学习、升旗等请事假 1 次扣 2 分,请病假 1 次扣 1 分。5、一学期教师允许请 2 天(病)事假,只记考勤不扣分,但不能享受满勤奖。6、按学校作息时间,晚到 5 分钟以内为迟到,5 分钟以后为旷课,提前 5 分钟以内离开工作岗位为早2退,提前 5 分钟以上为旷课。婚、丧、产等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只记考勤不扣分,但不能享受满勤奖;有事有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请假后离岗,3 天以上(含 3 天)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7、若出勤分不够扣,可以从师德考核中扣除。(二) 、师德(20 分)1、教师应

6、严格自律,为学校排忧解难。乐意接受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者,一次扣20 分。2、酒后进教室上课,1 次扣 2 分。3、上课时间,教师在课堂上或走出教室接打手机、发信息等,1 次扣 2 分。4、教师有乱扔烟头、纸屑、果皮以及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1 次扣 2 分。5、教师之间有辱骂语言、打架斗殴等败坏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1 次扣 510 分。6、升旗仪式、师生集会,教师若随意走动、三三两两相互议论或接打手机者,1 次扣 3 分;7、开会或集中学习时,教师做与集会无关事宜,如:批改作业、写教案、看其他书籍、接打手机、发信息、做针线活等,1 次扣 2 分。8、上课时间,教师在教室内或走

7、廊上吸烟、坐着上课等,1 次扣 2 分;教师把针线活带到学校来做者,发现一次扣 2 分。9、体罚学生,家长举报核查属实者,1 次扣 5 分,造成严重影响 1 次扣 20 分,并追究有关责任。10、遇见学生发生矛盾冲突,视而不见、不管不问者,1 次扣 5 分。11、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冲突,在校园内大声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1 次扣 5 分。12、歧视差生,驱赶差生,导致学生辍学,流失一人次扣 20 分,并责令其将学生动员返校学习,否则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13、搬弄是非、造谣生事、诋毁学校或同事声誉,影响教师团结者,1 次扣 10 分。14、教师的生活作风在学生或群众中有不良反映到学校、教育局,

8、败坏师德形象和影响学校声誉者,每出现一次分别扣 5 分、10 分。15、禁止教师在校园(办公室除外)吸烟,发现一次扣 1 分;禁止教师挎包进教室上课,挎包参加集合集会等,发现一次扣 1 分。16、禁止到麻将馆打麻将或娱乐室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违反一次扣 10 分,被上级组织检查查处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17、如有意破坏或销毁学校检查、考核记录依据者,一经查实,立即调离中心校,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三) 、教育教学过程(20 分)1、上课时将学生拒之门外,不允许学生参加学习而又不管的,无论任何理由,发现 1 次扣 2 分。2、因工作失误导致有家长到学校上访的,1 次扣 5 分,有到县局上

9、访的,1 次扣 10 分。3、期中以某种个人理由不上某班或不任班主任工作,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的,1 次扣 20 分。4、在乡级或乡级以上交叉监考或评卷过程中,若出现考风不正或自私评卷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1 次扣 15 分。5、因工作不负责导致有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学生或家长,对某教师上课不满而强烈要求调换的,1 次扣 20 分。6、不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和学校所需的各种数据、表册等,1 次扣 1 分,超两天视为未交,1 次扣3 分,两天后仍未交者扣 10 分。7、不按时上交教案和学生作业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的,1 次扣 5 分;缺备 1 课时扣 3 分;作业少批改 1次扣 1

10、 分;作业批改有错批现象 1 次扣 3 分;少批改 1 次作文扣 3 分;根据教学进度少一次单元检测或单元检测没有及时(3 天内)反馈给学生, 1 次扣 5 分;(各科教案、作业的次数规定按教导处要求)8、教师上课不管纪律,学生有睡觉、吵闹等任意而为现象的,1 次扣 3 分。9、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的,每次扣私自调课双方各 2 分。10、根据学校要求,少一次教学反思、体会、论文、总结、计划等分别扣 3 分。311、学校要求上交的计划、总结、反思、体会、论文等,若出现雷同文章,相雷同者各扣 10 分。12、教导处或上级领导检查,上课未使用教案或者教案与当堂课无关的,1 次扣 3 分。13、大型

11、集会或学生课间操,本班教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指导、监督本班学生站队做操,若教师在场学生仍然吵闹、队形不整、做操不齐,每次扣 1 分(全校师生集会或升旗活动,班主任或科任分别扣1 分,两个都在的分别扣 1 分、0.5 分。 )教师没有去指挥学生而是在相互议论,无论任何理由,相议论的教师各扣 2 分。14、学生做课间操时,各班教师必须组织学生从教室门口列队有序走入操场,并指挥学生站队做操,做操结束后组织学生列队有序返回教室(教师任课班级发生变动,同班级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若教师没有履行职责,每次扣 1 分(从教室到操场为一次,从操场到教室为一次) 。15、开会教师要集中精力,认真记录,少一

12、次会议记录扣 1 分。16、行政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带头参加教研活动。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0 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每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不少于 10 节,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节,听课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记录要有评论性结语和过程点评,少 1 节扣 1 分。17、教师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根据学校或上级有关要求,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某一个阶段学习任务的,1 次扣 5 分。18、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1 次扣 60 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9、行政值周人员如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如:没关水电、门窗,卫生检

13、查监督不力,当天日常事务处理不及时等,1 次扣 3 分;如造成重大失误,一次扣 1030 分;行政值周人员若徇私舞弊,无视校风校纪,出现瞒报、包庇等行为,一经查实,1 次扣 10 分。20、行政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并与各部门做好密切配合。若因工作不力,没有按照学校或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 3 分;若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每次扣 10分。(四) 、工作成绩(40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1、语文、数学学科教学成绩(1)及格率(15 分)及格率15 分教师最后得分A.低段(一、二年级):及格率 30%以下(含 30%)不得

14、分;B.中段(三、四年级):及格率 25%(含 25%)不得分;C.高段(五、六年级):及格率 20%以下(含 20%)不得分;(2)优秀率(10 分)优秀率10 分教师最后得分(3)平均分(15 分)平均分%15 分教师最后得分A.低段(一、二年级):平均分 50 分以下不得分;B.中段(三、四年级):平均分 40 分以下不得分;C.高段(五、六年级):平均分 30 分以下不得分;(4) 、新接任原名次排名在第四名以后的班级,若教学成绩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一个名次扣 10 分。2、非语数学科教学成绩(1)三至六年级科学五科每学期共加 26 分。(2)英语每科每学期加 5 分。(3)除语文、数学

15、、科学、英语外其它教师每学期加 6 分。(五) 、奖励性加分1、一学期出满勤加 5 分。2、辅导学生获奖加分:4(1)乡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 2 分,三等奖加 1 分;(2)县级一等奖加 4 分,二等奖加 3 分,三等奖加 2 分;(3)州级一等奖加 5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 3 分;(4)省级一等奖加 6 分,二等奖加 5 分,三等奖加 4 分;(5)国家级一等奖加 10 分,二等奖加 8 分,三等奖加 6 分。3、举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安排妥当有序,圆满成功,主要负责的行政领导和具体策划安排的人员各加 3 分。4、论文发表(教育刊物)加分:校级加 1 分,县级加 3 分,

16、州级加 4 分,省级加 6 分,国家级加 8 分。5、优质课评选获奖加分:(1)乡(校)级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奖加 1.2 分,三等奖加 0.5 分;(2)县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 2 分,三等奖加 1 分;(2)州级一等奖加 5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 3 分;(2)省级一等奖加 8 分,二等奖加 7 分,三等奖加 6 分;6、个人评选为先进、优秀加分:乡(校)级加 1 分,县级加 2 分,州级加 3 分,省级加 6 分,国家级加 8 分。7、团体或部门工作突出受表彰主要负责人加分:乡级加 2 分,县级加 4 分,州级加 6 分,省级加 10 分,国家级加 20 分。8、教学质量(按县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加分:(1)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统考成绩名列全乡第一、二、三名,且平均分 75 分以上,及格率 85%以上,依次加 40、35、20 分;如名列全乡第一、二、三名,但平均分 75 分以下或及格率 85%以下,则依次加30、20、5 分。 (20 人以下班级的教学统考成绩最后得分减三分再参与排名)(2)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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