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与检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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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试验与检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云桂云铁安201046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试验与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铁道部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隐蔽工程等进行试验与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或机构,均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工作依据(一) 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二)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三) 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图

2、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四) 公司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五) 公司与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第二章 检测试验工作分类第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检测试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属于自己应该检测试验的项目实施检测试验。(一) 独立检测试验:在本单位的检测试验机构(母体检测机构或其授权的现场检测机构)资质许可范围内进行检测试验。(二) 委外检测试验:因本单位的检测试验机构资质或检测试验条件有限,对无法完成的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行检测试验。1. 施工单位的隧道工程质量实体无损检测项目,必须在铁道工程昆明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检测单位

3、实施专业检测,公司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 对达到招标条件的其他检测试验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铁道工程昆明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公司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 未达到招标条件的委外检测试验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中心试验室至少应提前七天将拟委外检测试验的项目和检测单位的资质业绩情况报段落指挥部审查批准并报安质部核查。第五条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试验(一)公司对桥梁桩基、支挡抗滑桩等无损检测项目实行统一招标,选定专业检测单位,实施专业检测试验工作。(二)公司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进场物质材料质量进行抽检或复检,或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

4、担) 。第三章 各单位(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第六条 安质部职责(一)归口管理试验检测工作,对段落指挥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对个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审核各参建单位试验室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三)负责审批各单位(含隧道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四)参与对施工、监理单位委外检测试验项目的招标监督工作。(五)负责对第三方检测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六)组织对各单位试验室设置、设备人员配置、人员资质条件等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试验室进行验收。(七)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线试验检测工作会议,对重大的、共性的试验检测问题进行研究;

5、每半年组织一次“优胜试验室”评比活动;有针对性地参加周例会和监理月度例会,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八)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查,组织对有争议的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复检。(九)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十)负责审批检测试验费用的验工计价。第七条 工程部职责(一) 对段落指挥部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 参与公司第三方检测试验项目的招标工作。(三) 参与对各类试验室的验收。(四) 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参与对有争议的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复检。(五) 有针对性地参加周例会和监理

6、月度例会,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通知安质部。第八条 物设部职责(一) 参与对各类试验室的验收。(二) 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参与对有争议的试验检测结果进行复检。(三) 协调物质代理公司和供应商,及时清退不合格甲供材料。第九条 计财部职责(一) 组织公司第三方检测试验项目的招标工作。(二) 及时办理检测试验费用的验工计价和支付。第十条 段落指挥部职责(一) 对各参建单位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对各类试验室进行初验。对各单位开工前材料取样、混凝土配比等试验检测情况进行检查。(二) 配合安质部做好开工前的人员培训工作。(三) 按照批准

7、的检测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日常检测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 对配合比、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或取样检测试验。(五) 参加监理月度例会,组织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六) 参加审核各参建单位试验室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参加“优胜试验室的评选工作。(七) 负责各类试验室、第三方检测单位标准化建设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八) 每季度末对各单位试验检测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向安质部提报各单位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九)监

8、督落实各实验、检测单位量化指标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职责(一) 按照铁道部、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合同文件,完成中心实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站)的建设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人员、配置试验检测设备,试验室资质条件符合铁道部要求。(二) 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安质部审批。(三) 编制检测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安质部审批。(四) 完成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实验结果经监理试验室复验审核后报段落指挥部批准,并报安置部核备。(五) 严格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技术规范和试验规定,组织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

9、测试验,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六) 做好本标段试验、监测资料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动态。(七) 配合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监理试验室进行的试验检测后抽检工作。(八) 落实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一) 按照铁道部、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合同文件,完成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组)的建设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人员、配置试验检测设备,试验室资质条件符合铁道部要求。(二) 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报公司安质部审批。(三) 编制检测试验监理大纲和工作计划,报公司安质部审批。(四) 对施工单位实验室的资质和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资格进行审

10、查,确认工地试验室是否具备初验条件,并参加初验。(五) 对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进行复验审核,试验结果报段落指挥部批准,并报安质部核备。(六) 审核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提报的检测实验大纲和工作计划。(七) 严格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技术要求和试验规定,组织各监理分站试验室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等的质量独立进行见证或平行检测试验工作。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八)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九) 每季度未对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试验检测结果进行一次抽查或对比试验,以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并向段落指挥部提报分析报告,对存在

11、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十) 参与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关的质量检测资料。(十一) 参加分部、单位工程检查、评定和验收,并提出相应的试验检测成果资料。(十二) 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检测台账,按规定向段落指挥部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三) 配合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开展试验检测或抽检工作。(十四) 落实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十五) 积极完成公司委托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第十三条 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职责(一) 按照铁道部、公司的相关规定及合同文件,及时完成现场检测机构的建设,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人员、配置试验检测设备,资质条件符合铁道部要求。(二) 建立安全

12、保证体系及时编制检测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报安质部批准。(三) 配合公司和段落指挥部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抽检和复检,对有争议的检验试验结果进行检测试验。(四)根据公司的检测计划安排,及时完成检测试验工作并提供合法有效报告。(五)即使向段落指挥部报告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重大问题的,同时向安质部报告。(六)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供有关试验检测报告。(七)严格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技术要求和试验规定,组织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八)完成公司授权的其他检测试验工作。第四章 试验管理要求第十四条 各类试验室资源配置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监理各

13、类现场试验室,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好试验检测人员以及办公交通设施,满足现场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的规模大小、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承担的检测试验任务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二: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表和附件三:试验室资质、环境、人员、办公条件等资源配置表 。第十五条 试验室检测工作应采用经铁道部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实现试验检测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序化,以便各类机构及时掌握试验检测工作的动态,分析试验检测存在的问题。第十六条 各试验室要做好内部考勤管理工作,主要技术人员离岗要经过段落指挥部审批:各中心试验室主任离岗应报请公司安质部审批。第十七条 各试

14、验室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报告台账,凡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段落指挥部。第十八条 各类试验室不得具有下列行为:(一) 超出资质允许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二) 随意更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三) 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四) 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五) 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六) 其他违反国家、铁道部、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如有发生,根据情节及对项目危害情况,依照相应合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各试验室有义务配合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各类

15、试验室可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参与对其工作管段外工程的交叉检查。第二十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在现场建立试验室的设置方案(包括房间平面布置)须报段落指挥审核后,报安质部批准实施。第二十一条 试验室外委检测试验项目管理(一) 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必须监理委托试验计划个台账,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应对其试验、检测结果负责。个中心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委托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认。(二) 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养确认凭证,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三) 施工、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不得把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统一家试验检测单位检测。第二十二条 各类试验室

16、检测项目规定详见附件四:试验室各类检测项目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进场物资材料质量的管理施工单位对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负责,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半成品,如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半成品,应禁止使用并清退 出场。(一)施工单位自购原材料前,应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监理单位派专人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对砂石料的采购,需在公司公布的合格供方范围内选择。 (二)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自己清晰,熟悉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三)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争取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该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花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四)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湿度。(五)原始记录应注明试验检测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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