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江学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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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长江学校考核制度一、量化考核制度有违反 1-5 条之一者,一次扣 2 分1、迟到或早退;2、上课期间擅自走出教室,在教室吃零食;3、家庭作业未按时完成;4、抄袭作业者;5、往地上仍垃圾者;6、旷课一次扣 3 分7、因课堂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扣 3 分8、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扣 5 分9、故意串班上课者,一次扣 5 分10、有违反考试机纪律者,除本科记“0”分外,视情况扣 35分14、参与酗酒、抽烟、打架、赌博者,通知其家长并扣 10 分15、不听从老师和班干部安排并与其顶撞者,根据情节轻重扣 35 分16、有违反未提到辅导班各项制度者,将酌情处理.说明:每人考核基准分均为 100

2、 分,作为期末总成绩的 30%,是期末评先关键的一环,如考核分底于 75 分将取消其人的评先资格。考核分被扣 30 分以上者,辅导班将通知其家长对其进行教育;考核分被扣 50 分以上者,辅导班将有权通知其家长勒令其退学。二、附加分制度1、平时考试成绩在 90 分以上者,一次加 1 分。2、对个人小发明小创造,一项加 1 分。3、做好事一件加 1 分。4、支持老师和班干部以及家长者加 2 分。5、参加集体比赛活动的队员加 1 分,获胜队员加 2 分。6、班长加 5 分,其他班干部加 3 分。说明:附加分将加入期末总成绩参与评先。如有其它未提到情况出现,将酌情加分。三、期末评先制度评先办法:根据期末总成绩的高低,每班评出三个学员,考核分底于 75 分,将被取消评先资格。期末总成绩=期末考试成绩70%+量化考核分 30%+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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