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水稳施工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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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施工协议书协议编号:CAY-3-QH-05(注意修改编号)发 包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 包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 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成安渝高速公路 LM1 标段(孔雀段)K89+646.5K115+139.731 长约 29.493km 的部分施工任务交由乙方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承包范围1.1 施工内容: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 LM1 标段(孔雀段)

2、桩号:K89+646.5K115+139.731 长约29.493km 的水稳底基层摊铺施工劳务;水稳基层摊铺施工劳务。1.2 施工的工程量:本标段为高速公路,水泥砼路面及桥头搭板主要工程量为: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860080m;20 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710m;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824270m;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650m;15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610m。具体工程内容见协议附件2。工程量清单(附件2)中开列的工程量是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协议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可计量工程量,结算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为准。第二条 承包

3、方式2.1 本协议承包方式按劳务单价承包,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量为结算量。乙方承担的工作任务为:路面底基层及基层水稳料的出料用的劳务用工(包括上料、搅拌、出料、材料二次倒运等)全部工序;摊铺用的劳务用工、小型机具、接送人员上下班的车辆以及为配合施工临时征用的农用机具;拌拌和设备保养及维修劳务用工。具体见合同清单约定的施工内容。2.2 劳务单价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单价说明:见协议附件 2。2.3 劳务单价内容:指按协议约定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内容中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除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外,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2.4 工程量

4、清单单价为一次性包干的综合单价,不受工程数量增减、气候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施工人员生活费用增加、甲方对工期的调整、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因监理、业主、设计单位、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窝工、停工而形成的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2.5 乙方进、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6 分包或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劳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 工期要求及进度计划 质量缺陷责任期3.1 开始时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3.2 结束时间:收到甲方下达完工指令止。3.3 工期上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如因甲

5、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须顺延的,双方签署工期延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手签后生效。未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手签的任何工期延期文件或申请、承诺等均不能视为工期延期的依据。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4.1 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 按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规定及现行国家实施的各项规范、标准。4.2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90 分以上(或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级。4.3 各工序质量要求严格质量检查验收标准执行,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各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4.4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

6、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未达到甲方认可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5 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缺陷责任期为自“本工程”所属的整个合同段工程由业方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24个月。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工程预付款和质保金5.1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前向甲方递交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自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并由业主签发交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 30 天

7、内,由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在扣除有关应扣款项后,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期内不计任何利息。5.2 双方签订协议后,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分二期按乙方交付保证金同等额度的 60%、40%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第一笔支付时间为乙方完成驻地建设及设备、人员按承诺到场后一周内支付,下一个月内支付第二笔。工程预付款的起扣时间从中期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协议总价的 30%开始,按 10%每期从乙方计量款中等额扣回,全部工程预付款在中期支付金额达到协议总价的 80%时扣完。5.3 质量保证金按乙方每次计量支付总额的 5%扣除。在业主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与乙方

8、确认,并在扣除有关应扣款项后和无违反约定的质量评定扣款规定,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六条 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处理6.1 经验收如发现有需要整改的地方,且为乙方原因造成,则乙方应按甲方的整改意见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的费用。无论甲方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前是否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只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直至验收合格。6.2 质保期(缺陷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约定。如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整修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整修,并扣减相应的乙方质量保证金。缺陷期内若

9、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按该费用扣减乙方质量保证金。第七条 变动、增加和取消7.1 变 更:7.1.1 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协议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1)增加或减少本协议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2)取消协议中的任何单项工程;(3)改变协议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4)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7.2 变更的指令没有甲方的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的数量而并非甲方指令的结果,则这类增减不需变更指令。7.3

10、 变更后的作价当本协议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工程项目单价时,经甲方同意的变更工程可按该单价上下浮动代用。若清单中没有的,由双方协商新单价执行,若协商不了由甲方另行安排组织。第八条 材料供应8.1 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部分主材采用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见协议(附件4)甲供材料一览表。8.2 甲方材料供货方式、地点、装卸费用:8.2.1 甲方提供的主材钢筋、水泥、沥青等甲方统一供应,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择优选定供应商和品牌,根据乙方所报用料计划,统一组织供应。甲供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验货签收(附件 4)甲供材料一览表,工程的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自购组织进场。8.2.2 乙方要指定专门的材料员

11、定期跟甲方核对领用材料以及上报材料计划,乙方进场后五天内,应将有关人员资料报送甲方备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材料员的授权证明) 。指定的材料负责人员如有变动时,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计量支付时根据乙方领用材料的数量在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按进度等额扣回甲供材料款,最终结算时按实际领用的甲供材料扣款。8.3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材质检验单、材质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资料。乙方工程所用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必须按监理、业主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现场随机取样,材料送检或随机抽检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性能和指标要求。检验不合格不允许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乙

12、方承担。8.4 材料供应商随货同行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材质试验单、化验报告、批号、合格证等原件交甲方统一保管,作为竣工验收资料不可或缺的部分。8.5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甲方详尽填报季、月用料计划书。月度用料计划于每月25日上报甲方材料主管人员,根据乙方填报的月用料计划数量、规格、型号,由甲方进行统筹安排计划指标。计划临时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材料供应主管人员,以便及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对供料计划做必要修正。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填报计划,而造成工程停工待料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6 本工程所使用的在施工协议已明确的甲供主材,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购任何品种的材料用于本工程或乙方不得将任

13、何品种的上述材料挪用到本工程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有发现,甲方将按自行采购材料金额的二倍处以罚款并责成乙方自行清退出场并拆除用自购材料施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将根据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根据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乙方的钢材领用量未达到设计使用量,乙方按 1000 元/吨的差值提交给甲方。8.7 乙方须为材料供应厂商提供材料运输所需的汽车便道和卸货作业场,并提供材料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包装水泥100吨、散装水泥150吨,钢材堆放场地足以保证7天的用量) 。因乙方施工便道、场地原因、使用原因造成材料运输车辆滞留(超过一天)的台班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8 材料进场后,样品及检验费用由乙方负

14、责。如出现质量争议,以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鉴定为不合格,样品及检验费用由材料供应厂商负责。乙方应随时按监理、业主和甲方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进行检验。8.9 乙方的材料仓库、保管、堆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由于材料保管不善,引起材料变质,不得用于本项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8.10 乙方每月 20 日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协调及供应材料对账(节假日顺延)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达,应委托其他人员办理,否则将停止支付当月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支付。经对账确认无误后由各方盖章或签名确认。乙方对扣除材料款有异议,各方可重新核对,如有差异,

15、甲方将于下月支付所扣材料款中调整。8.11 因材料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施工材料供应不上,致使乙方停工、窝工的,连续停工待料超过7天以上,由乙方配合甲方向材料供应商索赔,索赔所得补偿给乙方,并应相应延长协议工期。8.12 材料送到工地后,如乙方对其数量有异议,乙方需在货到工地两个小时内安排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公秤处) 。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厂商负责) 。8.13 甲供材料的结算:按照本协议附件 4甲供材料一览表约定的材料单价及乙方领用数量进行结算,有关结算每月进行一次,由

16、甲方在对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第九条 施工、生活用电、用水、临时设施及交通9.1 生活施工用电、用水:乙方自行负责安排生活用水,用电。9.2 临时设施:有关乙方生活、临时设施等建设由乙方自建或租赁解决,如须甲方解决,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3乙方上下工地的交通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有耽误,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10.1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无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率为“零”。10.2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10.2.1 甲方有权对安全与文明专项费用使用,如乙方违反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从该项专项费用中扣除。10.2.2 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2.3 乙方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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