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953546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细则二一一年五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是矿井稳产高产的重要保证,设备运行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手段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约束设备管理者、操作者的行为,实现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第二条:为加强公司各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公司各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从公司煤矿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三条: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 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 、 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矿内所有机电设备及员工。第二章 机电设备管理指导思想第一条: 以人为本,强化现场管

2、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创安全、生产、效益之最。第二条: 科学管理,实施寿命监控,推行预防性检修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第三条: 依托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点检维修制。第四条: 坚持制度化,规范机电现场管理,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第二章 机电设备管理操作方式第一条: 推行标准化管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第二条: 推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 ,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第三条:做到机电设备的“润滑、紧固、冷却、过滤”八字维修方针。第四条: 加强机电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机电安全意识,强化机电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以设备运行管

3、理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机电事故案例,强化点检系统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第三章 机电设备管理机构职责第一条:机电科作为矿设备主管部门,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催货、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2、负责全矿设备大、中、小修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4、负责全矿设备内部调拨工作。5、参与新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6、负责设备修理的组织验收工作。7

4、、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组织及落实工作。8、负责全矿配件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9、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工作。10、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设备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11、负责指导使用单位对设备正确使用、操作、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确保其保持完好和高效使用。第二条:机电科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帐、卡、图、牌板管理、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做到帐、卡、物、图、牌板五对照。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图、牌板。第三条:机电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要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第四条:机电科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

5、事故要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第四章 设备运行管理奖罚办法一、设备完好:(一)、一般规定1、井下使用的设备,下井前必须经矿机电科设备检查人员验收并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无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入井每台罚单位 500 元、责任人 200 元。2、每发现一台失爆设备罚责任人 200 元,机电负责人 200 元,罚单位 500 元;一个月内出现三台以上设备失爆,另罚所属单位2000 元,罚机电负责人 1000 元。3、设备接线、安装、移动搬迁,必须停电,并挂停送电标示牌。特殊情况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机电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否

6、则罚责任人 200 元,罚单位 500 元。4、安装接线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 50 元。5、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整定正确,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 100 元/项,机电负责人 100 元/项。6、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的各项保护齐全可靠、现场必须有试验记录,现场检查试验,发现一项不合格或缺一项保护者,罚责任人 100 元,罚机电负责人 50 元。7、防爆设备的防爆面及转动部位,并应按期更换防锈油,以确保防爆面干净和转动灵活、无锈迹,凡不合格者罚责任人 100 元。8、发现电缆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漏芯线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 200 元

7、。9、凡用铜、铝、铁丝等替代熔丝者,罚责任人 100 元。10、矿灯必须按时交回充电,凡当班升井无故不交者,一次罚责任人 50 元,矿灯房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入井的矿灯不完好或红灯,每发现一盏红灯罚灯房 50 元,发现不完好矿灯,罚责任人 50 元。11、每台设备应有设备完好标志牌,标志牌上必须注明设备型号、性能、用途、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否则罚责任人 50 元/台,机电负责人 100 元/台。12、设备顶部有淋水而不采取防范措施者,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 元。13、矿井电缆吊挂合格率未达到 95%以上者,罚责任人 100 元,罚机电负责人及单位各 500 元。14、井下电气开关必须上台

8、架,一台不上台架罚责任人 100 元。15、井下使用的电缆不得盘圈使用,必须按规定吊挂,否则罚责任人 100 元,单位 200 元。16、高压操作人员停、送电不办工作票或不按规定验电、放电者,罚责任人 200 元,罚责任单位 1000 元。17、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接地,辅助接地、局部接地极)必须附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完好标准,有一处不符合,罚单位 300 元,罚责任人 100 元,机电负责人 200 元。18、严禁随意切割电缆,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 500 元,罚责任人 200 元。19、各单位用电必须有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并报机电科审核,无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

9、,每次每项罚技术员 100 元,罚机电负责人 100 元;未经审核的,每次每项罚技术员 50 元,罚责任人 50 元。20、生产过程中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整定值应随时调整,设计不合理及整定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罚机电负责人 100 元。21、施工单位因车辆运输造成设备、电缆、水管损坏者,据情节轻重罚单位 5002000 元,罚责任人 200-500 元。22、采用局扇通风的工作面供电系统中,无“三专,两闭锁”或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出现一次罚单位 500 元,罚责任人 200 元。23、设备的各注油口内不清洁有杂物、液压、润滑油位低查出一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负责人 50

10、 元。24、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的标志牌标注与实际不符,不标注和小型电器检查牌无检查记录的每次罚责任人 50 元。其它人员代替责任人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25、井下电缆全部采用不延燃电缆,消灭不合格接头,发现一处不合格接头或使用与实际电压等级不相符的接线盒,罚责任人100 元,机电负责人 100 元。26、主要配电硐室必须按硐室标准化要求设置:有照明灯、有上锁的护拦、有警示牌、硐室标志牌、有“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有试验保护记录、有供电系统图缺一项罚责任人 50 元,机电负责人 50 元。(二) 、运输设备1、矿井运输设备必须采用有煤安标志的产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

11、的处罚单位 200 元/台。2、井下主要运输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违者处罚 200 元/人、次。3、斜巷轨道铺设规范,正常使用“一坡三挡” ,无挡车装置处罚单位 500 元/次,机电负责人 200 元;不正常使用挡车装置罚责任人 200 元/次。4、斜巷提放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不执行处罚单位 500 元/次,责任人 200 元/次。5、绞车检查项目(1)1.2 米及其以下绞车有深度指示器,有过卷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否则处罚责任人 100 元/处。(2)绞车固定牢靠,不打基础的绞车必须打牢压柱或戗柱,基础必须考虑倾覆力矩,否则每处罚责任

12、人 200 元。(3)绞车所用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不超 10%,超过时必须马上更换,否则检查发现后处罚单位 200 元/次,责任人 100 元/次。(4)钢丝绳绳头插接严格按工艺进行,长度不小于 30 倍绳径,插接长度不够禁止使用,发现一处处罚责任人 200 元。(5)钢丝绳绳扣必须安装鸡心环,无鸡心环处罚 50 元/处。(6)三环链及插销为矿车主要连接器,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不允许用钢筋等代替,特殊超长构件装车运输时可用绳扣连接,连接件不合格处罚责任人 200 元/次。(7)使用的矿车锁圈、碰头必须完好,否则处罚单位 100 元/台,责任人 50 元/台。(8)绞车抱闸装置要可靠,闸皮磨损

13、超限露出螺丝或手把调过位处罚责任人 200 元/次。(9)绞车信号清晰,无信号或信号不清处罚责任人 100 元/次。(10)绞车必须验算提放车辆总重,禁止超限运输,否则处罚单位 500 元/次,责任人 200 元/次。(11)提升绞车有司机、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有岗位责任制和运行记录,否则每缺一项处罚 50 元/台。6、电机车检查项目(1) 、机车防爆装置严禁失爆。否则,发现电气设备失爆处罚机电负责人 200 元/处,责任人 200 元/处进行。(2) 、机车主要部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照明、警铃齐全有效,制动装置完好可靠,撒砂装置灵活、可靠、有效,否则每缺一项处罚 100 元/台。(3)运输轨

14、道安装合格,达到轨道铺设标准,不合要求的定期整改,拒不整改处罚单位 100200 元/处,责任人 100 元/处。(4)机车前有照明灯,后有红灯,缺或无处罚责任人 100 元/台.次。(5)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否则处罚责任人 200元/次。(6)机车同向行驶机车必须保持 100m 的距离,否则处罚责任人 200 元/次。(7)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 40m,查测定记录,超限时处罚200 元/台。(8)检修电机车防爆部分时,必须在地面进行,否则处罚机电负责人 200 元/次,责任人 200 元/次。二、设备检修维护:1、矿井要有设备检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给检修人员下发检修计划。设备检修

15、完毕,检修负责人要将检修结果反馈矿内,填写检修记录,汇报检修结果。无书面检修计划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 50 元;检修负责人未反馈检修结果,未填写检修记录每次罚款 50 元。2、矿井每旬要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修计划是否合理,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并将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协调解决。未进行检修工作总结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 100 元。有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的,罚机电负责人 100 元/次。井队每旬要及时上报预防性检修计划,计划必须及时、科学、合理,集中解决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计划的,罚机电负责人 100 元/次。3、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复杂的检修工作和大的检

16、修项目要编制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并严格贯彻执行。无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或书面安全工作程序的,每次罚机电负责人或责任人各 50 元。4、矿井要严格贯彻落实包机制度:(1) 建立以检修工和操作工为小组的包机组,检修工担任包机组组长。未建立包机组的,罚机电负责人长和责任人各 100 元。(2) 操作工每班要将设备运行情况汇报队内,并填写设备运行情况反馈记录,否则处罚 50 元/台.次。(3) 各队机电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每天要向操作人员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4) 检修工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认真检修和排除设备故障,无特殊情况必须完成每天计划检修项目,否则处罚责任人 100 元。(5) 设备出现故障后,根据故障原因属于责任事故的,要对包机组成员进行 50-500 元的罚款。5、检修完毕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运转,检修后设备出现故障的要对检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100-500 元。6、运输系统检修后,必须等系统正常运转后方可离开,否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