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处置培训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3395270 上传时间:2017-08-04 格式:PPT 页数:69 大小:7.6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核查处置培训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核查处置培训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核查处置培训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核查处置培训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核查处置培训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核查处置培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核查处置培训(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简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国际公认、普遍采用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监督抽检作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两责”之一。近两年,各级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逐步提高。,2015年:,1、抽检监测情况安排计划性监督抽检17.2万批次,涵盖包括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在内的25类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5541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8%。计划性监测15.1万批次样品,发现问题样品3854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6%。,2、发现的主要问题(六类),农兽

2、药残留不符合标准 食品种类:蛋及蛋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蜂产品等。 主要检出禁用农兽药: “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克百威和久效磷等禁用农药和恩诺沙星、氧乐果等农兽残超标 主要原因:种养殖环节和储运环节违法违规使用,检出非食用物质 食品种类: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等 主要检出:保健食品中检出药品或化学物质;普通食品中检出罗丹明B、罂粟碱、苏丹红、过氧化苯甲酰、富马酸二甲酯、硼砂等非食用物质 问题原因:主要为人为故意非法添加。,微生物污染 食品种类:冷冻饮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等21类食品。 主要

3、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菌群等项目不合格。 其中,致病性微生物不合格样品占4.1%。 主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单增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 主要原因:食品生产经营者卫生条件和管理不到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种类: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等22类食品。主要是防腐剂、甜味剂、膨松剂、着色剂滥用,特别是防腐剂占50%。主要原因: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违规操作引起,对生产企业进行调查,不合格食品仅生产10袋停产停业与暂停生产销售某批次不合格食品混淆有的不合格食品因没有收到不合格 报告为由,未开展核查处置同一企业同一品种多次抽检不合格的,未予认真排查原

4、因及评估前次核查处置情况,甚至对个别企业从轻处理产品真实性产生异议的,经营者不能提供进货来源,监管部门未深入追查,对经营者从严查处。,重金属污染食品种类:粮食及粮食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等主要检出镉、铅、砷、铬和汞超标。主要原因:与种养殖环节环境污染有关。,品质指标不达标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主要检出保健食品功效成分、酸价、酒精度等不达标主要原因: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规操作引起。,3、较为突出的问题,水产品和饮料不合格率偏高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仍然检出“塑化剂”。蜂蜜、牛羊肉等掺杂掺假问题依然存在。食用农产品兽药残留问题较为严重

5、。网购、小杂食店、小吃店等场所不合格率高。部分企业多次抽检不合格。,2016年:,全系统纳入计划共安排抽检129.3万批次样品。 国抽计划25.6万批次:含总局本级2.8万批次,转移地方任务近22.8万批次。 其中,加工食品22.6万批次,占总量的88.1%; 食用农产品2.2万件次,占总量的8.7%; 餐饮食品0.8万件次,占总量的3.2%。,二、核查处置工作介绍,有关定义,核查处置: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中,收到不合格(问题)样品的检验报告后,依法采取行政手段,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有效处置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措施。不合格食品:是指在食品

6、安全监督抽检中,经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问题食品:是指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经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的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总体原则 核查处置工作以查处食品安全问题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处置。 总体要求 做到防控风险先到位,案件查处必到位,后期处理跟到位。,核查处置工作程序,一般程序: 收到不合格样品(问题样品)的检验报告后,核查处置部门应立即依法依职责启动对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 初步核对检验报告、抽样单等材料和份数是否满足核查处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7、一)控制食品安全风险,1. 第一时间控制问题产品经营环节:立即督促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食品, 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产品召回工作。因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销售、贮存、运输和装卸等自身原因导致不合格的,要督促经营者及时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生产环节:督促、监督食品生产者根据不合格问题原因立即暂停生产销售相关批次食品,封存库存问题产品,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实施召回工作。对由于原料把关、生产工艺失控等系统性原因导致不合格的,应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封存相关原料和产品。封存库存问题产品及原料,查阅复制进货查验记录、生产销售记录等有关台账,查清涉嫌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数量、销售流向等

8、。督促企业准确核算产品生产销售数量及召回数量,二者不一致的要说明原因。,2.不安全食品的处置确认为不安全食品的,核查处置部门应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相关措施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处置。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就地销毁。对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等后续处置情况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严防继续销售或再次流入市场。3.不合格食品流向辖区外的,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向流入地监管部门通报信息。,(二)排查原因与整改,对确认不合格的食品,核查处置部门在立案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原因并限期整改。

9、1. 排查原因要求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和责任人,并提交自查报告;核查处置部门要对问题原因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分析,防止企业避重就轻、隐瞒隐患。可根据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情况,对问题原因直接开展排查,对可能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问题产生主要原因,人为故意添加 检出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罗丹明B)、禁用兽药(瘦肉精、硝基呋喃)等原料带入 检出非食用物质、两超、禁用农兽药、生物毒素、重金属超标、其他污染物等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不严( 原料验收把关、储存和使用,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卫生条件、人员管理等) 检出两超、微生物、生物毒素、品质指标等,储运不当 检出微生物超标(菌落总

10、数、霉菌)、致病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生物毒素(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等违规使用 检出禁限用农兽药(久效磷、三氯杀螨醇、孔雀石绿、氯霉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添加剂(色素、甜味剂、防腐剂)环境污染 检出重金属超标(镉、铅、砷)、污染物(多氯联苯、氟化物),2. 整改与复查责令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不合格食品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对因生产工艺、过程管理等原因导致的不合格问题,应全面排查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检。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无食品安全风险问题的,应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同一企业经整改后,再次抽检同种产品发现相同问题的,核查处置部门应

11、对前一次的整改与复查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 及时通报排查情况(1)对查出因食品相关产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对涉嫌产品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通报。(2)对查出因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来源地监管部门通报。4. 对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部署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并立即上报。5. 以抽检结果为线索,加强对抽检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对不合格(问题)食品问题发生原因、涉及品种、所在区域等情况综合分析。,(四)立案查处,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立案,依法提取相关

12、证据;涉及行政处罚的,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食品经营者自称能证明进货渠道的,要查阅进货记录等有关资料,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采取处置措施。食品生产者因购进食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包材等相关产品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应追溯并查处原料供应者和生产者,涉及外省或其他部门的,移交有关线索和信息并跟踪处置情况。,对人为故意、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人体严重健康危害的,应当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根据掌握的线索追根溯源,查清案件源头;发现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合格产品查处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如食用农产品、

13、水产品,核查处置部门应当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应急程序:,发现被检样品检出非食用物质等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在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依法从严查处。,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限时报送原则,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存在被检测物本底值的,检出非食用物质超过本底时。预包装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副溶血性弧菌、阪崎肠杆菌等致病微生物超过标准规定时。检出河豚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等生物毒素超过监测项目参考值时。,检出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总量(B1、B2、G1、G2)

14、、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衍生物、赭曲霉毒素A、展青霉素、伏马菌素、T-2毒素、15乙酰基-DON(15A-DON)、3乙酰基-DON(3A-DON)、米酵菌酸等生物毒素严重超出标准限量或监测项目参考值时。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等项目(见附表1)检出超过标准限量或监测项目参考值时。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品质指标、部分食品种类中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项目(见附表2)检出值严重超出标准限量或监测项目参考值时。七、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或监测项目参考值时。,2015年限时报告情况全年共限时报告160份,涉及样品348批次。主要为水产及水产制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

15、(如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等)肉及肉制品中检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酒类中检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核查处置信息公布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何时启动核查处置,采取了哪些措施,不合格食品来源、去向以及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2、产品控制情况: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情况。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调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4、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不合格食品的问题原因是什么,采取了何种整改措施,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移送移交情况。经营环节无法提供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的调查处理情况。,三、核查处置工作现状及主要问题,近年来,全系统按照“防控风险、案件查处、跟踪处理三到位”的要求,大力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产品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总局立足于打基础、建平台、督进度和促规范,大力加强核查处置督查督办,推进“四个一”(一个通知、一个工作规范、一个信息系统和一本指导手册)。各地克服了基层监管体制改革不到位、人员少、业务新等种种困难,落实核查处置工作部署要求,建立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查办问题产品。付出了艰辛努力,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