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师入职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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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教师入职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国外的经验与启示(上)2011-08-09摘要:由于缺乏相应的教师入职标准,我国的教师准入制度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这给具体的操作带来不少困难。本文通过对美国和英国等基于教师入职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的分析,提出在实行开放教师教育的今天,我国需尽快建立教师入职标准,并以教师入职标准统领教师准入制度,这对从源头保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教师入职标准,教师准入制度,教师教育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合格的未来教师”意味着什么?其基本的入职条件应包括哪些方面?如何保证“未来的教师”达成这些入职条件?这些均与教师准入制度相关。在实行开放教师教育的今天,教师准

2、入制度既涉及以什么样的方式、通过什么内容实施师范生的职前教师教育,又涉及到以什么样的考试形式、通过什么考试内容选拔和甄别想要进入教师队伍的非师范生等许多问题。同时,其所确定的教师入职条件影响着教师培养的质量标准和教师队伍的构建模式,既是职前教师培养的重要标的,也是教师资格获取的根本依据。一直以来,由于缺乏相应的教师入职标准,我国的教师准入制度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很大,因而给具体操作带来不少困难。一、标准缺失:我国教师准入制度的问题分析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如何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在“入口”把住质量关,是实施教师准入制度的应然目的。教师准入制度是在教师职业专业化过程中出现的,要求从业人员经过严格系统

3、的教育和培训以获得胜任工作的专业知识、理解力、技能、价值观等,并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为重要标志的一种职业管理制度。由于我国教师入职标准缺失,导致我国的教师准入制度不够成熟。比如,我国的职前教师教育制度和教师资格制度都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再比如,为了使处于“考学分离”状态的教师获取教师资格证书,通行的做法是,师范生通过教师教育,学习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提交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直接申请,鉴定合格,就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书;让非师范生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考试,经过简短的面试、试讲或说课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就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这种做法的弊端已日益凸显,也遭到了不少质疑。(一)师资培养制度

4、缺乏统一的专业规范我国的教师培养体系存在着标准缺失的问题。“由于缺少统一的教师标准,导致不同类型高校、相同类型的不同高校在实施教师培养时,培养目标的设定、课程体系的构建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甚至随意性。”1未来教师该教哪些内容、用什么方式教、教到什么程度,均由各院校自行决定。“教育课程的设置、实施及所要达到的目标没有清晰的衡量准则,什么样的毕业生是合格的或优秀的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似乎只要是经过机构培养的毕业生即是合格的未来教师。”2这样一来,我国教师教育机构中的课程设置各式各样,教学方式也五花八门。更由于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缺乏统一的教师教育修业标准,毕业生又无需参与教师资格考试,导致教师教育机构在质

5、量控制上的严格程度宽松不一,质量控制也各自为阵,造成师资培养质量参差不齐且没有保障。不管师范生对学程内容掌握与否、能力发展如何,只要学完规定的学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并拿到教师资格证书。对此,有学者批评道:“当前一些院校实施的教师资格课程既没有法律依据,又没有专业基础,将之称为教师资格教育是不妥当的。”3(二)教师资格制度缺乏明晰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由此可知,我国教师资格的取得包括国籍、品德、业务、学历四个方面的素质要件

6、和“认定”一项形式要件。这种规定非常笼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要求,虽可以起到指引方向的作用,但不能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导。现行的教师资格条例和实施办法也只是对教师的道德、学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并不能真正起到强化专业标准、加强教育专业训练的作用。另外,我国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地方负责的方法,由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以及与此相关的组织、管理、监督等工作,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一些主要标准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于是,各地都能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进行个性化解读,自行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难度和录取标准。由于我们对“合格的教师”的内涵缺乏基本共识,加上我

7、国幅员辽阔,教育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大,势必会滋生出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不一、教师资格考试难度迥异、教师执照要求也大相径庭等问题。可见,我国在认定教师资格时,缺乏统一、有效的规范指标,也没有一个得到认可的教师入职的专业标准。没有明确而专业的标准,目标难免模糊,目标达成的系统检测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形同虚设。这也是导致教师资格制度的功能不彰、把关不严等缺陷或弊端出现的原因。更为严重的后果在于,由于缺乏教师入职标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和师资培养体系已陷入无序状态,而且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培养制度也“各自为阵”、互不相干,教师教育过程和教师教育结果(通过资格考试)之间的关联度小,缺乏内在的一致性,这反过来又影响

8、到教师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二、基于标准:国外的实践与经验目前,美、英、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教师入职标准虽在名称、要求与具体实施办法等方面不尽一致,但都实行严格的教师准入制度,通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对“合格的未来教师”予以认证,学什么、考什么都基于教师入职标准展开,因而教师培养与教师资格证书之间能够保持一致性。这种以教师入职标准统领教师准入制度的做法和我国当前“考学随意”、“考学分离”的现状差异较大。(一)国外教师入职标准分析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教师专业化运动的驱动,建立教师入职标准成为西方国家的共同举措,如表 1 所示。 通过分析,可看出西方国家教师入职标准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

9、,非常重视教师入职标准之于教师质量的重要作用,以确保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标准的出台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供了客观、科学的评价依据。第二,从将“教学视为一种专业”的视角出发,大都以教师专业素质为基础,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与专业道德等方面规约教师,从源头上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比如,英国“合格教师资格标准”从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解、专业技能三个方面对师生关系、教师专业成长、教与学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澳大利亚的教师入职标准进一步拓展了教师的专业内涵,教师教学不应该仅局限于教学内容、教学实践,而是应该学会高效地评估自己的专业教学实践,应具有反思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第

10、三,教师入职标准是教师准入制度的依据,重视教师入职标准在教师培养与管理制度中的运用。比如在新西兰,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上岗必须获得资格证书,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参与教师培养,教育部公布的教师的职业标准即是教师培养的指导标准,这样,就将职业标准与教师培养制度和教师资格制度结合起来。可以说,教师入职标准是职前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上位标准,同时也为教师资格制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了具体说明教师入职标准在教师准入制度中的关键地位,本文从其中较有代表性的美国、英国的教师入职标准入手,对这两个国家基于教师入职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进行解读。(二)英国的做法英国的教师准入制度严格依照教师入职标准合格教师专业标准展开

11、。其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职前培训要求的设置以合格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学习了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通过了相关考核,才能获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当然,相关考核同样以合格教师专业标准为圭臬。成立于 1984 年的英国教师教育资格认定委员会 1989 年公布的教育(教师)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取得合格教师身份的人方可到公立中小学任教,同年首次颁布合格教师专业标准。2002 年,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简称OFSTED)和教师培训司(Teacher Training Agency,简称 TTA)共同颁布了合格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职前培训要求,对合格教师

12、资格标准以及教师职前培训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成为当下英国教师职前教育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合格教师专业标准,英国政府将教师的专业素质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部分: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理解、专业技能,以此作为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的基本维度,并对每个维度进行细化。以“专业素质”为例,其具体细化的指标如表 2 所示。9合格教师专业标准成为当今英国教师教育课程确立的唯一依据。为保证教师教育机构培养方案方向正确、内容全面、方法恰当,英国还以相应的教师职前培训要求来规范教师教育机构的课程设置。可以说,教师职前培训要求是对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机构的教师教育课程进行专业有效性认可的最起码要求,其中包括申请者录取条件、课程时间

13、和范围、合作关系要求和质量保证标准四个部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要求都是按照合格教师资格标准中对于合格教师所应具备的条件相应制定的。10具体而言,英国的教师教育课程分为教育学士学位课程(Bachelor of Education,简称 BED 课程)和研究生教育证书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简称 PGCE 课程)两类,BED课程主要用于培养小学师资,PGCE 课程主要用于培养中学师资。BED 课程通常由四部分组成,即:教育理论、教学技能、学校教育工作体验(或教育实习),还有一至两门被称为“主要课程”的学术型课程,包括个人在接受教师教育中没有

14、学习的将来准备去中小学任教的学科。这些课程都必须按照合格教师专业标准进行设置和实施。PGCE 课程学制为一年,主要学习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尤其是重视教学实习。同样,这些课程也都必须严格按照合格教师专业标准进行设置和实施。教师培训机构的受训者毕业时,必须满足合格教师专业标准,并通过了相应的考核,才能获得教师资格政府,否则无法走上教师工作岗位。可见,合格教师专业标准明确了教师应具有的知识、理解力、技能、价值观等,是教师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的指导文件,它要求教师培训必须达到这些标准并通过相应考核才能授予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教师培养各个环节发挥直接的指导作用。英国各教师教育机构根据合格教师专业标准及培训要求

15、,来制定教师教育方案,而主管部门根据标准来评价各教师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的效果。(三)美国的经验在美国,中小学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方能执教;申请者要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必须要达到一系列教师评估标准;这些教师评估标准正是基于教师入职标准而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教师质量评估的做法就是如此。在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初任教师资格标准颁布之后,加利福尼亚教师认证委员会(the California Commission on Teacher Credentialing)及其教育厅(CDE)在参考初任教师资格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州情况,于 1997 年颁布了该州的六条初任教师资格标准,包括:(1)鼓励并支持学生参与

16、学习;(2)营造并维持有效学习环境;(3)了解并组织学科内容;(4)为学生学习制定教学计划并设计学习活动;(5)学生学习成效评量;(6)发展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等内容。111998 年,基于加州初任教师资格标准,加州参议院通过了第 2042 号法案(SB2042)。该法案为加州所有的教师培养计划设立了新标准教学质量期望(Teaching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该标准由加州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CCTC)经过严格的、大规模的调研后才得以面世,从学生参与、教学设计、社会环境等 13 个方面描述出了所有加州未来教师所需要知道和所应该做到的事情。就教学质量期望的实施问题,加州政府要求所有教师培养计划都必须进行由加州教师资格认证委员会和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共同开发研制的教学质量评估(Teaching Performance Assessment),以对未来教师在教学质量期望方面的达成度进行衡量和评定,而且只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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