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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液预定工作规程1血液预约1.1 填报医院临床用血计划申报单,经临床用血计划申报管理部门盖章和授权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或送达兴安盟中心血站血库(0482-8250000) 。1.2 注意事项1)全血、稀有血型血液:请于预定输血日前三天预约;2)洗涤红细胞:请于预定输血日前一天预约;3)血小板:请于预定输血日前一天 17:00 前预约;4)若未能按规定预约上述血液和血液成分,根据实际库存状况,尽力解决。2血液接收/取血2.1 血液接收(血液由血站工作人员直接:血站工作人员将血液送达用血医院输血科(血库)后,清点血液品种、血型、数量,检查质量、日期等无误后在盟血站血液出库单的“取血人/接收人”栏
2、目签名,在“收血时间”栏目填写收血时间。接收盟血站血液出库单第三联。血液再次核对验收入库。2.2 取血 1)用血医院输血科(血库)相关人员在盟血站血液领用单相对应的血液品种和血型空格内准确填写所需的血量,并在“经手人”处签名,在“医院盖章”处盖公章,在“年月日”处填写取血时间。2)准备取血容器和冷源,与填写好的盟血站血液领用单一并交给取血员。3)取血员前往盟血站血库取血,清点血液品种、血型、数量,无误后在盟血站血液出库单的“送血人”和“取血人/接收人”栏目签名,在“送血时间”和“收血时间”栏目填写收血时间。接收盟血站血液出库单第三联。4)血液取回输血科(血库)后,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核对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