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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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汇编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总支委员会二一一年元月1目 录一、统领类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42、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 7二、决策类3、党总支议事规则12三、教育类4、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155、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20四、廉洁自律类6、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若 干 准 则 237、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 干 规 定 298、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319、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3310、工 作 人 员 禁 酒 的 规 定 3511、关 于 重 申 禁

2、止 领 导 干 部 大 操 大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的 规 定 3612、廉政建设制度 37五、监督类13、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实施细则3921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细则 4315、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 4516、规范办事权行动实施方案48六、问责类17、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 5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3、。第二条 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第三条 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四条 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4、。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 院领导班子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 )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二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 )组织 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

5、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四 )贯彻 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五 )履行 监督职责,对所属支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六 )严格按照 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七 )依法 领导、 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第三章责任考核第七条 院党总支负责领导 、组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 报上级党委、纪委。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领导干部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一条 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5(一 )对直接管 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

7、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建议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 )直接管 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上级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三 )违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五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六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建议给予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

9、务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 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 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6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衡师南岳党字20106 号)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作如下决定。一、构建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 导思想

10、。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针对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按照系统把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和提高效能的要求,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为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 两个率先、 两个提前 的目 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2、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存在的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制度法规执行不严,监督合力不强,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时轻时重的问题, 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探索以规范权力运行

11、为基础,教育、制度、监 督三者互动,符合学院发展要求以及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体系。第一步,到 2011 年底以前,本着 教育防范先行、制度约束严密、监督管理有序、查案惩处有力、考核评价科学 的目标要求,初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步,到 2013 年,惩防体系运行取得初步成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基本形成,领导班子领导水平和能力有新的提高,各重点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对党风廉政状况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三步,到 2015 年,形成比较完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突出

12、重点设置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改进教育,形成不想腐败的导向机制3、构建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协调机制,巩固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共同组织、协同动作的党风廉政大宣教 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7想状况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任务,部署工作。4、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分 层次实施教育。对领导干部开展以行政道德为核心的权力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突出对“一把手 ”的教育。对公职人员开展以依法行政、规范用权、为民服务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突

13、出对实权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对一般党员开展以增强党性、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教育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变化的轨迹,结合纠风整改、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抓住腐败容易滋生蔓延的环节,有的放矢,注重实效。5、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校刊、校园网、宣 传栏、多媒体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辟党风廉政教育专栏、编发廉文荐读、廉政短信息,以及征文、座谈、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依托各类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教育寓于廉政文化活动之中,并逐步向科室、班级、课堂等领域延伸。开展争做廉内助、创建勤政廉政科室 和廉洁文明家庭 活动。注意选择正反典

14、型,开展榜样教育和案例教育, 树立廉洁从教、勤政务实的先进典型,在校园营造廉洁光荣,腐 败可耻的道德风尚和舆论氛围。6、健全教育制度。在二级理论中心组 学习、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党校干部培训以及党课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必修课,并完善对学习、教育的检查考核制度,增强教育效果。健全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提拔干部就职宣誓等制度,落实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跟踪教育制度。(二)健全制度,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7、建立权力使用的规范。各部门要对权 力的运用制定具体规则,防止用权失范。明确公共权力的界限、职能范围和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设置规范的权力运行程

15、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和完善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推行决策公开民主、听取专家咨询等制度。凡涉及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凡出台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预告制、公示制和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规范决策执行的管理和监控,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制,实施过错追究。88、推进人事聘用制度改革。扩大公开 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轮岗范围。完善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推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制,规范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制度。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拟订领导干部廉政评价标准和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政绩,形成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有机统一的机制。9、完善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加强部门预 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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