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小学一级及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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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中小学一级及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三)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3 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2 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5 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

2、年年底满 35 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第九条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

3、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 3 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 1 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 6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三)教学经历。系统担任过 1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 (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四)教学效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

4、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 2 年为优秀。(五)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3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 1 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六)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 201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 1 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参与过 1 项校本

5、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第十条 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一)教师1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

6、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次或县级 2 次;(3)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1 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2 次。农村学校教师受到过县级综合表彰、师德表彰、班主任表彰、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单项表彰 1 次

7、。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 ,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

8、要完成人(限前 6 名) ,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四)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2 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6 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截至申报当年年底 35 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9、。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但不符合专业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40 周岁的人员,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40 周岁的人员,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第五章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10、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较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少于 12 个教学班的学校、少于 8 个班的幼儿园的校(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 120 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 320 课

11、时。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 5 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 1 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不少于 6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市教研员不少于 5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50 节;省教研员不少于 4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三)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校长、园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四)学生管理。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

12、康成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担任校(园)长 3 年以上;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年) ,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5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 4 年) ,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 2 次。 (教研员可不作要求)(五)教学效果。教师课堂教学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评价普遍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研讨课等公开课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 1 次。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近 6 年来至少有 5 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学生评价满

13、意度高;近 6 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校(园)长办学(园)理念先进,办学(园)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学校持续发展良好;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 ,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近 6 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所指导的教师取得优异成绩;近 6 年来(博士研

14、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六)教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课程建设、教学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自 2014 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 1 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学校教师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七)素质教育。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

15、展,取得突出成绩。(八)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九)示范引领。积极发挥高尚师德和专业发展的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培养、指导 2 名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十)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 1 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 (当年年底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岁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可不作要求)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

16、求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一)教师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农村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 2 次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对于实际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如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须在评委会专门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优秀等次。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1)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次或市级 2 次;(3)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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