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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港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及教科研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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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港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及教科研考核方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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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紫港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激发教师的进取精神,营造和谐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二、考核总原则(一)适用范围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期末联考(按三校联考或衢州市联考中杜泽中学、华埠中学、紫港中学的排名计) ;若因会考没有参加联考的学科,以上述三校会考成绩排名为依据二)考核学科:高一、高二年级联考科目(三)考核方式1、按实验班、普通班、文科、理科及不同年级系列分别进行考核2、计分人数为分班时各班实际学生数,不含插班生、复读生、转校生、借读生等三、考核具体内容和办法(一)班级团队考核1、考核对象:以班级为单位,考核该班班主任和考核学科的课任教师2、考核依据实验班:以班级排名前 80%的学生名次折合成分值(若全年级同类班级排名前 80%的学生总人数为 200 人,则第一名得 200 分;第二名得 199 分,以此类推) ,实验班排名后 20%的学生总分的排名在原始分班最低名次之内不扣分值,排在原始分班最低名次之外则扣除相应分值(如原始分班最低名次为 300 名,则301 名扣 1 分;302 名扣 2 分,以此类推),累计总分减去原始分班前 80%学生的总分值=实验班排位分;普通班:以班级学生总分排名前 80%的学生名次折合成分值 ,普通班中1有学生总分名次排在实验班原始分班最低名次之内则奖励相应分值(如实验班原始分班最低名次为 300 名,则 300 名奖励 1 分;299 名奖励 2 分,以此类推),普通班学生总分排名后 20%的学生以总分名次扣除相应分值(如普通班后 20%学生总人数为 80 人,则倒数第一名扣 80 分;倒数第二名扣 79 分,以此类推) ,累计总分减去原始分班前 80%学生的总分值=普通班排位分。

3、考核办法(1)实验班考核办法高一年级:按同类班级排位分排名考核任课教师:第 1-2 名获考核分 6 分;倒数第一名获考核分 3 分;其他获考核分 4 分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课任教师的 1.2 倍,同类班级有三个及以上倒数第一的班主任与课任教师教师得同样考核分高二年级:按同类班级排位分排名考核任课教师:1、若同类班级只有 2 个,则第一名获考核分 6 分,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任课教师的 1.2 倍;第二名获考核分 4 分,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任课教师的 1.1 倍2、若同类班级有三个及以上,则第一名获考核分 6 分;倒数第一名获考核分 3 分;其他获考核分 4 分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任课教师的 1.2 倍,同类班级有三个及以上倒数第一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教师得同样考核分2)普通班考核办法高一年级:按同类班级排位分排名考核任课教师: 第 1-2 名获考核分 6 分;倒数第一名获考核分 3 分;其他获考核分 4 分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任课教师的 1.2 倍,同类班级(三个及以上)倒数第一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教师得同样考核分高二年级:按同类班级排位分排名考核任课教师: 第 1-2 名获考核分 6 分;倒数第一名获考核分 3 分;其他获考核分 4 分。

班主任所获考核分为任课教师的 1.2 倍,同类班级(三个及以上)倒数第一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教师得同样考核分3)任教同年级不同系列班级的,该教师总考核分为各系列考核分之和的平均值;跨年级任教的,该教师总考核分为各系列考核分之和的平均值 1.1 倍2(二)学科综合指数考核1、考核对象:以考核学科的备课组为单位,奖励该科课任教师2、考核依据:A、学科教师任教班级单科综合指数离差率平均值:离差率=(班级某学科综合指数-年级某学科平均综合指数)÷ (年级某学科最高和最低的综合指数之差)B、各年级计分人数的总平均分3、考核办法(1)学科团队考核办法①以联考、统考各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学科总平均分第一名,备课组每位教师获考核分 6 分,备课组长考核分为课任教师的 1.3 倍;第二名,备课组每位教师获考核分 5 分,备课组长考核分为课任教师的 1.2 倍;第三名,备课组每位教师获考核分 3 分,备课组长考核分也为 3 分在联考、统考中某学科各年级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均获第一名,则奖励该学科教研组长考核分 3 分;某学科各年级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均获第二名及以上,则奖励该学科教研组长考核分 2 分;某学科各年级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有一个第三名,则奖励该学科教研组长考核分 1 分;某学科各年级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有两个及以上第三名,则不设奖。

②按联考、统考各学科总平均分的名次:学科总平均分第一名,该备课组每位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C 级;同一学科倒数第一且与年级学科平均分相差 5 分以上的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A 级;学科总平均分第三名,该备课组每位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A 级③任教同年级不同系列班级的,该教师总考核分为各系列考核分之和的平均值;跨年级任教的,该教师总考核分为各系列考核分之和的平均值 1.1 倍 (2)学科教师个人考核办法①学科教师所任教班级单科综合指数离差率之和的平均值在 0.1 以上获考核分 8 分;(0,0.1〕获考核分 6 分;[-0.1,0.1)获考核分 5 分;[-0.4,-0.1)获考核分 4 分;-0.4 以下获考核分 3 分。

②所任教各班会考合格率有一个在 90%以下(全市学科会考合格率在 94%以下的学科例外) ,学科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A 级;任教两个班的3教师:两个班的会考合格率都在 90%以下(全市学科会考合格率在 94%以下的学科例外),学科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评定为 C 级;任教三个班级及以上的教师:有一半以上班级的会考合格率在 90%以下,学科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评定为 C 级;学科会考总体合格率在全市学科会考合格率以上且所任教各班会考合格率均在全市学科会考合格率以上,所任教学科教师教学考核等级上调一个等级,并奖励考核分 2 分(若教学考核等级已评定为 A 级,则考核等级不变,另行奖励考核分 5 分) 四、高三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1、高三任课教师教学考核等级以衢州市两次质量分析考试成绩在三校中的排名为依据:学科总平均分第一名,该备课组每位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C 级;学科总平均分第三名,该备课组每位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 A 级;同一学科倒数第一的教师教学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定为A 级.五、附则1、实验班综合指数为优秀率×100×0.3+平均分×0.5+及格率×100×0.2;普通班综合指数为平均分×0.5+及格率×100×0.3+优秀率×100×0.2。

2、本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常山县紫港中学4附件二:紫港中学学期教科研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1、教学常规A 级:按要求完成教案、听课、公开课等教学任务,无违反“紫港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其中教案检查、听课笔记检查为优秀的B 级:按要求完成教案、听课、公开课等教学任务,无违反“紫港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其中教案检查、听课笔记检查为合格以上的C 级:未按要求完成教案、听课、公开课等教学任务或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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