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场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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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车位租赁协议甲方: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裕龙花园 区楼单元门号室业主(住户)姓名_联系方式_就已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裕龙六区地上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用于甲方停放车型_,车牌号码_,车身颜色_。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 日止。租金_元整。收费标准:车位租赁费 80 元/元,车位锁押金 100 元。注:1、每年协议到期 15 日前办理下次手续;2、乙方一次性交费全年,享受免 2 个月租金的停车服务,全年租800 元,若乙方交费不满一年,退费需按实际使用 80 元

2、计算办理。3、乙方交费不满一年,按 80 元/月计算办理,不享受优惠服务。4、如任何原因乙方车位锁出现不能使用,需到物业另行购买,乙方不能私自进行拆、挪、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三、管理方式:本停车场实行一车一卡式管理。四、甲方收取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所有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购买支付。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2、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停车场租赁费用;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道路畅通或影响

3、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 费用由乙方承担;5、劝阻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6、负责向乙方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如乙方违规停车造成损失的,皆由乙方负责;2、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专用车位内,不得转租或转借给他人;如自家辆变更时,应告知甲方;3、按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租赁费用;4、乙方车辆进入小区后,车内财物自行保管。七、管理责任和其他事项1、本车位如被他人车辆占用,甲方应为乙方安排替代车位,并及时通知该车车主,将车辆移除本车位。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自己车位无车的情况下,应把地锁支起;3、乙方车内

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因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被刮、碰或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他人车辆造成损失的,亦应由乙方负责赔偿。5、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如因维修甲方需要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用,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车位租赁费。八、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1、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2、乙方不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租金的。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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