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展馆中央天桥展位预订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交会展馆中央天桥展位预订合同(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 1广交会展馆中央天桥展位预订合同甲 方:广州聪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第 111 届广交会展馆中央天桥展位预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规格为 3 米(宽)3 米(深)的展位 个,供乙方参展使用,展位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15 日2012 年 5 月 5 日。二、乙方同意付给甲方该展位总金额人民币共 元整(包含展位搭建和标准配置的展具)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展位租金总额,若需延后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负责支付银行汇款所产生的银行费用,不得在应付参展费中抵扣。三、由于甲方过失而造成广交会取消举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交纳予甲方的
2、全部订金;在广交会开幕日(即 2012 年 4 月 15 日)以前,乙方以任何理由退出参展的,已向甲方交纳的所有柜台租金,甲方概不退还;广交会开幕后 1 小时内,如乙方展位内无参展人员视同乙方退出参展,甲方有权将展位另行安排。四、乙方只能在其展位内从事本公司及其服务项目的宣传、顾客接待等相关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展位或与第三者共同使用全部或部分展位、不得在展馆零售或现金销售展品、不得擅自改动展位装修。五、乙方在付清款项后,可申请办理工作人员证,配置标准为:3 个/每个展位。此外,乙方申请其他证件需按照第 111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 的有关规定办理。六、在
3、筹展、展览、撤展期间,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 的安全与防火条例,并须严格遵守。七、乙方广交会展品、设施和装备的损害或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在展馆关闭时间(包括广交会撤换展期间) ,乙方应清理展位内的宣传物资,避免损坏或损失;乙方原因造成展馆设备和设施损坏、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等,乙方必须承担责任,甲方建议乙方就其展品购买足额保险。八、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之广交会不能如期举办的所有事件;甲方有权调整展览时间、展览布局、展位位置等权利,但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实际参展时间收取费用,多退少补。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款到生效;传真或电子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 方:广州聪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市创展中心支行 帐 号:44058701040004701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盖章: 盖章: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8 号建丰大厦 15E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