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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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宁县林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 急 预 案为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林业系统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区域救援为主,部门分工协作,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二、组织领导林业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林业局统一领导,局成

2、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林业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局机关应急救援队伍,林业系统下属生产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县消防队、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各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处置现场总指挥由最高级别的局领导担任。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三、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职责1、修订、修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各项准备工作。3、组织、指挥调度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

3、作。4、总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订防患措施,并督促实施。(二)部门职责1、局安办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事故影响范围,为救援处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准备工作。2、局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3、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指挥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三)林业系统下属单位职责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四、启动和实施1、凡是造成 3 人以上死亡、10 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而且事故仍在发展,可能影响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暂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预计险情发展会造成较大社

4、会危害的,应以快速的办法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确定的原因、伤亡和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2、发生特大事故时,除快速上报请求社会救援外,应立即启动单位救援方案,采取最有力措施组织救援并控制险情,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紧急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充分考虑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专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

5、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职责是:(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二)启用应急避难所。 (三)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四)负责治安管理。6、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五、后期处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同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应急救

6、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六、保障措施1、救援队伍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各项准备工作。2、物资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措施、设备、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3、资金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七、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林业局或县政府处理。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的,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胶逃的。八、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宁县林业局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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