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合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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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 自由曲面光学镜片项目 总承包人:_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 合同编号: JKZH150901 签订日期: 2015 年 月 日1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共同协商,就自由曲面光学镜片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一、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自由曲面光学镜片项目工程地点:上海国际医学园区青黛路 800号二、基坑周

2、边环境条件(1) 东侧为空地,基坑距该侧基地用地红线最近距离约 9.30m,目前此范围内无任何建筑(构)物。(2) 南侧为青黛路,基坑距该侧基地红线最近距离约 19m。(3) 北侧为戴家漕,基坑距该侧基地红线最近距离约 8m。(4) 西侧为空地,基坑距该侧基地红线最近距离约 3.5m。三、本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基坑支护方案设计、优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基坑降水设计、优化和施工。基坑支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双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包括施工机械 4台 SJB型水泥土搅拌桩机进出场、铺轨安装、搅拌成桩、试块制作、材料检测检验等全过程;护坡施工包括修整边坡、土钉制作、安装、钢筋网

3、片的制作铺设、固定、喷射砼面层、养护、资料整编、试验、检验、垃圾清运、返沿喷浆、安放导水管及现场配合等达到支护目的等全过程;轻型井点降水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成孔、安装井点管、填虑料封口、管路连通、管路检查、试抽水、正常运行及维护(既:甲方只提供总配电箱以及总水源,其以外的任何工序的人工、机械、材料及配套和辅助工作由乙方全承包)。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月 日(遇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21、工程量及单价:(1)水泥搅拌桩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量按实计量,单价:80 元/M3;(总价包干 10万元整)(2)轻型井点降水:基坑内

4、9套,单价:2800 元/套,基坑开挖土方时依次拆除;基坑边 10套,综合单价 4600元/套,设计降水周期完成后拆除。(3)基坑护坡:45 元/M 2,工程量按实计量。2、本工程为含税价,在甲方给乙方付款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付款,并不予以顺延工期。3、工程量的确认:双方按图纸、规范、实际施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4、本合同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费、全部工序的人工费(包括加班费) 、材料费(含辅材) 、设备费、施工生活水电费、辅材费(包括埋件) 、机械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含专利使用费及配合甲方优化方案及实

5、施) 、技术措施费、加工费、安装费、安装设施搭拆、检查检测费、运输费、二次搬运及进出场费、包装费、不可预见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配套费、施工人员食宿费、竣工图纸费、沉降观测配合、突发事件处理、工程内外清洁费(包括完工清场及合同工程所产生的垃圾清运) 、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成品保护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5、结算方式:采用包干和单价结算的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根据现场实测工作量据实结算。6、合同价款支付基坑回填土完成且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已完成量价款的 50 %,剩余工程

6、款待乙方提供结算书及竣工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并双方签字认可后付清。六、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合同文件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齐备的前提下,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完成时间:开工前 3日内完成。3(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3天向乙方提供需要的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3)负责提供现场水电(总配电箱及总水源)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生活用水、电费用需单独挂表计量

7、。(4)甲方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乙方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 。七、乙方责任1、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2、乙方按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施工。并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工程资料。4、进行可能的深化设计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在专业分包工程中使用,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的设计规范的要求。5、乙方应对工作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6

8、、乙方应在进场 日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本合同项下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乙方的进度计划应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编制,以保证所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如期竣工。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1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到场检查,若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若未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进行隐蔽验收乙方就进行隐蔽施工的,甲方、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进行破坏检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事后甲方、监理单位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要求复查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8、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专业

9、分包工程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管理。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的建筑及建筑、设备、器具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第三人的4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且乙方全面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劳动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等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10、乙方应自竣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等各 套,编制竣工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1、乙方应负责自行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包括提供所

10、有有关人员、材料、设备和工程管理,并对所有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和施工协调等方面向甲方负完全责任。12、乙方应做好施工纪录、隐蔽工程纪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甲方。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方案、国家现场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尘埃、噪音和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如违反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15、在合同签署后两日内,需由乙方完成基坑支护及降

11、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甲方、监理单位的确认。其确认并不能免除乙方设计质量或设计缺陷应承但的责任。 1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八、质量要求1、质量要求:(1)质量等级:合格。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

12、责。对由于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5(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特别说明:由于该分项工程是由乙方设计(或乙方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施工,因乙方设计、施工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九、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遵守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2、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于现场垃圾存放点及时清运,材料和施工设备按有关标准码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有降尘措施。不得

13、有垃圾和泥土洒落在现场和现场以外的道路上,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扫。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3、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清理施工现场。4、乙方要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施工方案并满足有关部门的检查。5、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6、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

14、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7、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偷窃行为,以上事项若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8、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管理制度,生产作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在施工中出现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期限内或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工程,6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除如遇不

15、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争议(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发生争议后,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十一、其他 (1)工程因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2)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甲方若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本工程严禁乙方转包,否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3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以下无正文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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