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3901513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康复医疗文书要求及质控标准(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康 复 科 医 疗 文 书 书 写 要 求1.纳 入 本 要 求 进 行 质 控 管 理 的 医 疗 文 书 , 是 指 在 我 院 进 行 康复 医 学 诊 疗 活 动 过 程 中 所 形 成 的 所 有 记 录 , 包 括 文 字 、 符 号 、 图表 、 影 像 等 资 料 。 2.本 要 求 依 据 病 历 书 写 规 范 、 执 业 医 师 法 、 医 疗 事故 处 理 条 例 、 综 合 医 院 康 复 医 学 科 建 设 指 南 、 康 复 技 术 指导 规 范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文 件 , 并 结 合 我 院 康 复 医 学 开 展 情 况制 定 而 成 。 3.

2、康 复 医 疗 相 关 文 书 的 基 本 要 求 : 客 观 、 真 实 、 准 确 、 及 时 、完 整 、 符 合 康 复 医 学 专 业 特 点 、 体 现 我 院 康 复 医 学 诊 疗 技 术 水 平 。4.本 要 求 涉 及 的 医 疗 文 本 包 括 : 门 诊 病 历 及 处 方 ; 住 院 患 者相 关 入 院 记 录 、 病 程 记 录 、 护 理 医 疗 文 书 、 医 患 沟 通 记 录 、 病 历讨 论 记 录 、 医 嘱 单 、 检 查 申 请 单 与 报 告 单 、 相 关 出 院 记 录 等 病 历 书 写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医 疗 文 书 。 康 复

3、专 业 专 科 附 件 如 康 复专 业 评 定 ( 包 括 初 期 、 中 期 、 末 期 评 定 ) 与 日 常 康 复 治 疗 记 录 、康 复 护 理 记 录 、 康 复 治 疗 特 殊 治 疗 项 目 知 情 同 意 文 书 等 同 时 纳 入本 要 求 管 理 , 作 为 我 科 痕 迹 记 录 由 质 控 管 理 员 检 查 、 评 价 、 建 档收 集 。 5.规 范 康 复 相 关 医 疗 文 书 的 目 的 , 在 于 真 实 记 录 康 复 医 疗 全过 程 , 加 强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 促 进 本 专 科 专 业 特 色 发 展 。6.相 关 医 疗 文 书

4、一 般 采 用 临 床 医 学 模 式 书 写 。 在 书 写 过 程 中应 充 分 反 映 康 复 医 学 的 特 点 , 围 绕 患 者 的 功 能 状 况 运 用 康 复 医 学专 业 术 语 进 行 记 录 。 7.在 为 每 一 位 患 者 提 供 康 复 医 疗 服 务 期 间 , 康 复 医 师 均 需 进行 相 关 医 疗 文 书 记 录 , 标 准 与 要 求 参 照 病 历 书 写 规 范 并 体现 康 复 专 业 特 色 , 由 科 室 质 控 小 组 依 据 病 案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质量 控 制 。 8.我 院 康 复 医 疗 科 有 统 一 规 范 的

5、 康 复 治 疗 评 定 记 录 表 。 在 为每 一 位 患 者 提 供 康 复 医 疗 服 务 期 间 , 康 复 治 疗 师 要 根 据 开 展 的 康复 治 疗 服 务 项 目 ( 如 PT、 OT、 ST 等 ) 进 行 相 关 专 业 评 定 , 评 定结 果 均 需 有 文 字 记 录 ; 康 复 治 疗 记 录 同 时 由 责 任 治 疗 师 按 照 病 程进 行 书 写 。 书 写 标 准 参 见 康 复 治 疗 记 录 规 范 与 康 复 治 疗 效 果 评 定标 准 。 主 管 治 疗 师 与 科 主 任 负 责 定 期 检 查 相 关 文 书 书 写 质 量 , 科室

6、质 控 小 组 定 期 对 相 关 文 书 进 行 质 量 评 价 与 反 馈 。 9.康 复 医 疗 文 书 的 质 量 由 我 康 复 医 疗 科 质 量 控 制 与 管 理 小组 对 进 行 质 控 管 理 , 并 将 相 关 要 求 医 疗 文 书 提 交 病 案 管 理 科 。康 复 专 业 评 定 与 治 疗 记 录 由 该 科 质 控 小 组 统 一 归 档 。 10.定 期 组 织 医 疗 文 书 书 写 培 训 及 考 核 , 由 三 级 医 师 、 护 士长 、 主 管 治 疗 师 负 责 考 核 。 未 通 过 考 核 者 不 得 继 续 进 行 诊 疗 活 动 。康 复

7、 科 医 疗 文 书 书 写 质 控 标 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 评分证明病历首页 2 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 分,药敏不填扣 1分一般项目1 一般项目齐全、填写正确a 姓名、年龄、性别、地址四项中有一项缺或错写,扣 1 分。b 其他项目有缺或错写扣 0.5 分。主诉 2主要症状或体征简明,不超过 20 个字。一般不用诊断名称。病理确诊再入院除外。a如用体征代主诉,而在病史中发现有症状的扣 1 分。b 无近况描述扣 0.5分。c. 时间不准确扣 0.5 分。现病史121)起病时间与诱因。( 1 分)2)主要症状、体征的部位、时间、性质、程度描述;伴随病情,症状 与体征

8、描述。(5 分)3)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1 分)4)疾病发展情况,入院前诊治经过。(3 分)5)一般情况(饮食、睡眠、二便等)。(0.5 分)6) 记录与本病虽无紧密关系,但需同时治疗的疾病。(1.5 分)a时间不准,无诱因各扣 1 分。b部位、时间、性质、程度及伴随病情不明确各扣 1 分。c疾病发展情况未描述扣 1.5 分。d入院前曾就诊如诊断无记录扣 0.5 分,治疗未具体记录扣 1 分。确未诊治不扣分。e同治病应有主要病情与治疗,太简单扣0.51.0 分入院记录既往史3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1.5 分)2)手术、外伤史,重要传

9、染病史,输a重要脏器疾病史如不具体扣 0.51.0 分。b 药物过敏史缺,扣血史。(1.5 分)3) 药物过敏史必问。2 分;与首页不一致,扣 1 分。c 手术史、传染病史、输血史缺一项扣 0.5 分。个人史21)个人史。( 1 分)2)婚育史:婚姻、月经、生育史。(1 分)a个人史是有关的生活习惯、嗜好和职业、地方病接触史及冶游史。b婚育史不全扣 0.5分,三项中缺一项扣0.5 分。家族史11)与疾病有关的遗传或具有遗传倾向的病史及类似本病病史。2)直系家族成员的健康、疾病及死亡情况。a如系遗传疾病,病史询问少于三代家族成员,扣 0.5 分。b 家族中有死亡者,死因未描述扣 0.5 分,父母

10、必问,如未记扣 0.5 分,(年久确实不明者不扣分)。体格检查91)项目填写完整、正确(2 分)2)与该病症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充分。(3 分)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正确、(4 分)a 头颅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如缺扣 2 分。b 体表、腹肿块应图示,缺扣 0.5 分c 肿瘤或诊断需鉴别者应查相关区域淋巴结,缺相关区域扣 1 分d 专科检查不全面酌情扣 1-2 分,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不全或未记扣1.5-3 分。诊断 31)有辅助检查(实验室、影像学、内镜等)结果(1 分)2)初步诊断合理、主次分明、全面。(1 分)3)有医师签名并注明日期。(1 分)a 辅助包括实验室、影像学、特殊检查,据病种不

11、同而定。b 主要诊断以症状、体征待查代替诊断,扣 2分c 非执业医师写入院记录,无执业医师修正、签名的超扣 10 分。首次病程记录51)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归纳重点突出,逻辑性强。(1 分)2)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合理。(1 分)3)诊断、诊疗计划具体明确(2 分)4)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 8h 内完成。(1 分)5)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a 如书写内容与住院志有严重不一致者扣 2 分b 非执业医师书写,此项不得分,扣 5 分c 单纯外(烧)伤、骨折,有病理结果、生理妊娠及同病一年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d 诊疗计划不全或不具体扣 1 分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61)主管医生对新病人、危重、疑

12、难病人、抢救病人及时查房。(2 分)2)主治医生首次查房于患者入院 48小时内完成。(1 分)3)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生(或科主任)查房(1 分)4)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副高以上医生查房应有诊治分析(尤其首次),诊断未明应有鉴别分析、处理方案(2 分)a 对危重疑难及抢救病人的查房记录须注明时、分,违者扣 1 分b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未标示或未签名各扣 0.5分,扣至 1.5 分止c 副高以上查房无诊治分析扣 1 分,不明确或太简单扣 0.5 分d 上级医师签字如为他人冒签,发现一处超扣5 分e 危重患者缺上级医生查房记录或请示、汇报记录,超扣 10 分f 疑难患者缺上级医生查房、科室讨论记录,超扣 10 分备注:1、本表依据卫生部规范制订。2、标准总分为 100 分;甲级90 分 , 乙 级 90-80 分,丙级80 分 。 3、 对 病 历 书 写 中 严重 不 符合规范处,而本检查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适用于三、二级各等级医院,专科医院参照执行。4、另自订病历书写规范不予承认;与本表不一,按本表要求评。5、电子病历应符合本规范内容。6、按标准与评分说明评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