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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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二、办理依据1、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2011 29 号)2.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 60 号)“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局养老保险科、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淄博市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四、办理条件1、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老工人。2、符合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 201129 号)要求的建

2、国前老工人。五、申请材料(一)企业建国前老工人职工人事档案。(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建国前老工人人事档案。六、基本流程(一)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养老保险科认定职工建国前老工人身份,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做待遇发放。(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1、养老保险科依据档案材料认定符合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2011 29 号)要求的建国前老工人,并审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标准。2、建国前老工人所在单位持养老保险科审评材料到市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申领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按要求办理。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养老保险科,市社会劳动保险服务大厅、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二)电话咨询:0533-2867494,0533-12333,0533-317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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