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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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6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院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更好的保障全院工作用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务保障处负责统一管理全院车辆,车辆使用部门对本部门使用车辆负责管理。第三条部门负责人是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本部门工作人员中指定责任心强、驾驶技术好的人员管理车辆和兼职驾驶人员,各处室兼职驾驶员驾驶本院车辆必须在车辆科登记备案。第四条驾驶人员应爱惜车辆,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状况良好。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2、-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6第五条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 警灯警报器使用办法 、高检院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四项规定 、 禁酒令及*省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克服特权思想,确保行车安全,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警报装置。第六条省院机关各部门的车辆配备,由检务保障处、用车部门提出意见,检察长研究决定。第七条部门配置车辆数量从严控制,专职委员和副厅级检察员两人配备一辆工作用车。第八条检务保障处负责对全院车辆的运行情况和安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处理,负责对专、兼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培训。第九条省院车辆运行、维修、保险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年度精品文档2

3、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6包干,依照*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处室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省院机动车辆实行派车单制度。市内、机场用车由各部门自行解决。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区,原则上由部门安排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长途派车时,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检务保障处安排。本部门车辆离开兰州市区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由五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员驾驶。第十一条会议、接待工作需派车时,由牵头部门或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检务保障处派车。第十二条检务保障处为机关各部门派用车辆,实行内部收费制度,车辆使

4、用后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统一结算。赴外地出差,产生的燃油费、路桥费、以及驾驶人员的食宿费、补助等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6第十三条省院机关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应统一停放在机关停车场指定车位,如有特殊情况用车或在外停放时,部门车辆应由部门负责人在派车单上签字,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车辆科所属车辆须经检务保障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将派车单交门卫后,方可出车。检务保障处将定期、不定期对车库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在全院通报批评。并在省院绩效考评中对部门予以减分。第十四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单位车辆停放在餐

5、饮、洗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本单位、部门车辆交外单位、外部门人员驾驶,严禁与公务无关人员乘坐本单位车辆。第十五条省院车辆(特殊情况除外)安装的 GPS 定位系统,驾驶人员应确保仪器设备及附件正常运行和安全,严禁私自拆装和改动,车辆科将定期对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车辆外出情况进行公布。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6第十六条修理、维护省院机关车辆,应到检务保障处指定的具有国家二级以上维修、维护资质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第十七条检务保障处建立“车辆技术安全鉴定小组” ,对车辆维修审核把关。省院车辆发生故障,须“车辆技术安全鉴定小组”鉴定并填写维修单后方可维修。修理完后由驾驶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第十八条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的车辆,由驾驶人员承担。第十九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当及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并报告车辆科,车辆科科长或安全技术员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事故。第二十条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多次违章、多次出现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禁止其驾驶本院车辆。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6第二十一条省院机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其它财产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属于驾驶人员违章违规造成的,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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