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录时空直营门店合作协议(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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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苏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直营店建设及合作经营管理协议编号: 甲方:江苏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2直营店建设及经营管理协议甲方:名称:江苏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302 号 6B 幢邮编:210018电话:02558889999公司网址:http:/公司邮箱:js_乙方:姓名: 性别: 电话: 传真: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合作企业名称: 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3鉴于甲方已取得江苏省网吧连锁经营资质,为了积极推进社会的信息化程度,拓展甲方所属的“中录时空”网吧连锁业务,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以实现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直

2、营连锁网吧的门店建设和合作经营管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建设的连锁直营网吧门店(以下简称直营门店)必须符合及文化部、江苏省文化厅、各地区文化主管部门关于网吧及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必须符合各级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关于经营性门店和公共场所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规定)。第二条 甲方作为全国性网吧连锁之一北京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3 年 5 月获得江苏省文化厅落地经营许可批文。乙方是具有取得中国境内合法身份的自然人或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合法法人。第三条 乙方认同甲方有关网吧连锁经营理念及经营管理模

3、式,同意按照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统一法定代表人和统一网吧数字发行平台(网吧数字影院系统)的形式建设和合作经营管理直营店,愿意按照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要求接受并服从甲方对连锁网吧的统一管理。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过充分沟通,没有因各自的主观或客观原因而影响到直营门店的经营与管理。第五条 甲、乙双方无论是在合作前还是在合作后,各自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担保等一切借贷关系都与本合同所指的直营门店无关,甲乙双方的合作仅仅限于本合同所指的直营门店。第六条 直营门店使用的连锁品牌、商标和商号其所有权属于甲方。4第二章 投资

4、方式、内容第七条 本协议直营门店是指该门店甲方占有股份为 100%或甲方与其他方合作甲方占 51%以上其他方占 49%以下(以下简称出资方) ,乙方为经营管理本直营门店的承包人。第八条 当存在其他出资方的情况下,其他出资方已经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要求并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附委托书) 。第九条 门店名称:第十条 经营地点: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按文化厅要求确定)第十二条 直营门店的属性,是指经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十三条 出资额、合同期限和转让方式1、直营门店(或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_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_%或甲方占_%、其

5、他方占_%;乙方占 %。2、投资方式姓名或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持股比例江苏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计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4、本合同自签定后,经工商核名并报文化主管部门同意直营店筹建时于_个工作日内,由出资方确认直营店投资和建设方案后,各方完成全部出资。资金存入经出资方确认的由甲方代管的专用帐户内建店出资和注册验资。5、投资建设直营店所需的资金存入专用帐户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6、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企业或个人也可以转让其股份,5但须满足下面所有条件后方可:(1)、提前半个月以上,以书面通知相关方其他股东

6、(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符合章程要求。(3)、符合直营门店股份比例要求。7、甲方按持有的股份比例为建设其他连锁门店作担保抵押时,甲方需告知其他出资方同意后方可,其他情况下各方均无权利用直营门店或利用其占有的直营门店股份作担保抵押和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发生责任方承担。第三章 门店建设第十四条 直营门店的建设和投资方案由出资方直接评估或委托评估后,经出资方书面确认再组织实施,在方案中下列条款的决定权归属甲方。1、直营门店的冠名必须符合连锁网吧的规范要求,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建议来确定;2、直营门店的内外布局、形象标志由甲方统一设

7、计提供和监督实施(不限于门头、内装饰、吧台及背景、上机牌、座位台卡、鼠标垫、指示牌、吊旗等) ,其他方既不得在直营门店之外越权使用,也不得随意修改;3、直营门店的宽带接入商由甲方确定;4、直营门店建设所需要的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桌椅等;5、网络综合布线、网络维管软件、影视服务软件等系统软件的提供和安装;6、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软件及设备的提供和安装;7、直营门店内所提供的各种快速食品、饮料等,在甲方签有合作供应商的前提下供货;8、直营门店所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如电信增值服务项目、游戏引进、电子竞技项目、广告等) ,在甲方签有合作商的前提下提供。第十五条 选择建设直营门店的地点和场所须满足

8、下列条件后,出资方方可签定租房或者购房协议。61、经出资方评估确认,有现实和潜在的市场需求;2、经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同意符合开办网吧选址要求;3、有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房屋符合商业经营的性质;4、符合网吧经营场所的消防和安全要求;5、符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网吧新增布点的要求;6、自承租或购买之日起 4 年内不在当地政府拆迁规划范围内;7、不与甲方商号下的其他门店或与甲方建立了合作关系的同行业,在地理位置上构成了事实上的恶性竞争关系;8、其他有关选址的要求。第十六条 直营门店建设中,出资方需要遵循的原则和依据。1、根据已经确定的建设和投资方案明确建店过程中各方各自的任务、责任和

9、完成时间。2、在双方已知的技术要求和市场状态下通过询比价或行业招标价等形式来确定建店的各种行为。3、保留建店过程中所有的依据和资金支出凭证(包含票据、合同协议、报销等) 。第四章 门店验收第十七条 直营门店建成后,必需符合连锁网吧企业关于“六个统一”的特征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要求。1、符合甲方已经申报给江苏省文化厅及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有关“六个统一”实施细则的建设要求;2、符合出资方已经确认的按直营门店建设方案、场所设计要求及双方签定的合同书;3、有与直营门店相一致的房屋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4、有与直营门店相一致的网络拓扑结构图和经审批的 IP 地址;5、有所在地区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开业的意见书

10、;76、有所在地区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意见书;7、有工商部门同意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8、有文化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意见书;9、已安装调试并可正常运行的文化公安等主管部门需要的软件系统、甲方所需的连锁远程管理系统和用于直营门店的安全监控设备;10、其他所需的申报验收的材料。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十八条 直营门店的管理组织1、甲方对直营门店的管理组织是在连锁总部的统一管理下,采取纵向分级管理与横向定岗定责。2、甲方在全省针对不同地区在纵向上采用“连锁企业总部连锁区域管理中心直营门店”或者“连锁企业总部直营门店”的组织模式,管理和考核直营门店的经营与管理状况。(1) 、连锁区

11、域管理中心的设立是根据连锁门店在某个地区发展的规划与管理门店的需要而确定的并作为分设机构。(2) 、连锁区域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连锁总部招聘后录用。3、甲方在横向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直营门店设置法人、门店经营管理负责人或承包负责人、监事等岗位,制定岗位职责,保证直营门店在管理受控的状态下,甲乙双方更好的发展和经营直营门店。本合同所指的责任方是:甲方指派人员为直营门店的法人代表、乙方为门店经营管理的承包负责人、监事由出资方法派任。第十九条 管理须知1、直营门店必须悬挂店长职责、收银员职责、网管职责、安全消防责任制等四项基本责任制度( 见连锁门店管理制度手册)。2、直营门店要根据 制

12、定上网须知,规定上网的内容、要求和上网时间。83、直营店内要禁止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不得安装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网络游戏、局域网游戏、单机游戏和软件。4、直营店要自觉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生:(1)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政府批准除外)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政府批准除外) ;(3)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4)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网络安全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5)安装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的网络游戏、软件等;(6)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7)未

13、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8)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9)变更名称、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连锁总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10)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11)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2)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13)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14)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15)擅自改变已安装

14、和实施的各项安全消防、网络监管等设施;(16)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7)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管理等规定。5、直营门店不得使用和安装非法软件或硬件等。(1)如因安装使用非法软件、硬件或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被当地工商部门进行9行政处罚的,由门店经营管理负责人或承包负责人承担全部处罚。(2)如因安装使用非法软件、硬件或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给直营门店或甲方带来名誉损害的,由门店经营管理负责人或承包负责人负责赔偿。6、直营门店根据“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要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悬挂各种安全标志并显目

15、规范。(1)如因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门店经营管理负责人或承包负责人全部负责。(2)如因违反有关网吧安全监管的规定要求,所产生的责任和处罚由门店经营管理负责人或承包负责人负责。第二十条 职责1、甲方职责(包含甲方指派人员为直营门店法人的职责)(1) 、在直营门店及时组织学习与贯彻执行,并根据 的要求制定统一连锁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宣传推广计划、连锁直营门店的管理规范制度与要求、直营门店的各岗位职责。(2) 、在直营门店按照“六个统一”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3) 、负责做好直营门店的人员招聘、储备、培训和考核录用等工作,并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档案。(4) 、负责制定对直营门店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做好对直营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门店安全管理等指导工作,建立直营门店的管理和考核台帐或档案。(5) 、负责制定对直营门店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每日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做到日结月清,建立直营门店的财务管理报表。(6) 、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经营管理分析会议、每年一次股东会议,报告审议总结年度经营情况。(7) 、负责做好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和汇报工作,对连锁管理和直营门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8) 、其他应负的职责。2、乙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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