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3875898 上传时间:2018-02-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名册机构情况介绍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现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入册中介机构,现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本所特就有关机构情况介绍如下:一、本所概况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创建于 1994 年,建所以来本所以“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树行业典范、铸华法品牌” 为目标,以“ 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规范经营、规模发展”为方针,秉承“ 以人为本,管理为先;以法为魂,执业为民;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理念,使我所成为拥有百名法律精英的规模大所,并先后被评为市级、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 年 10 月被授予全国律师界最高荣誉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2005 年 5 月再

2、获殊荣,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跻身全国名牌大所之列,发展成为佛山市最具实力及影响力的规模大所之一,是佛山市律师行业当之无愧的领头羊。本所系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有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省、市级“ 先进基层党组织” ,省、市级 “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同时连续九年被佛山市消委会授予 “诚信单位”。本所投资开办了北京、香港、广州、江门、顺德、高明、三水七个分所,形成本所“ 南北呼应、辐射全国 ”的战略布局,本所与香港、澳门、北京等地共二十六家律师事务所组建了“长江律师联网” ,在全国各地的业务可得到同盟的支持;本所并与

3、世界律师联网(LAWORLD)亦建立了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协作关系。2本所自购了宽敞的办公场所,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及先进的通讯设备,专业图书室、阅览室、局域网以及华法律师网站;本所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党团组织,完善的内外监督体系,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制度、业务技能和操守考评等制度,为本所不断发展及创新的业务提供有力的保证及支持。经过长期的发展,本所已建立了一支近 200 名法律精英组成的团结、敬业的优秀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这支团队由律师、顾问团、律师助理和行辅人员组成,律师团队基本来自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吉林

4、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大部分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部分律师并自海外学习回国后加盟。科学的业务结构体系,专业的律师队伍,丰富的业务经验及有效的质量保障系统,为本所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可靠有效的保证。本所系一家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规模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包括金融、房地产、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等多个领域,并担任 300 多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镇基层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二、主要业绩概况及 2011 年以来的荣誉目前,本所拥有优秀法律精英团队成员(含分所)200 多名,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

5、各团队成员的团结努力共营下,本所的业务一直保持着健康、稳定、快速的增长。自 2011 年以来,截止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本所共承办各类案件 1315 起。同时,本所坚持规范化经营理念,在科学的业务结构体系以及专业的律师团队的构建下,本所注重新老律师经验的传承与过渡,3通过不断调整、发展与壮大,如今本所已稳步成为佛山市最具实力及影响力的规模大所之一。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华法人的共同耕耘下,自 2011 年以来,我们取得了累累的硕果,下面的事实见证了本所成长的经历,也是对本所的肯定:1、2011 年 6 月 30 日,由佛山市律师协会授予“2010-2011 年优秀律师事务所”

6、 ;2、2011 年 6 月 30 日,由中共佛山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先进党支部”;3、2011 年 6 月 30 日,由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4、2011 年 7 月 1 日,由中共佛山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佛山市司法局先进党组织”;5、2011 年 12 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2008-2010 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6、2012 年 7 月,由中共佛山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7、2013 年 7 月,由中共佛山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先进党支部” ;8、2013 年 12 月,由佛山市律师协会授予“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三、破

7、产清算经验(一)管理人机构入册情况本所已参加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组织举办的管理人4中介机构考核工作,并顺利通过相关考核,入选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并以优异的综合评分获评为 A 级管理人。本所通过佛山中院管理人入册考核人员共 5 人:卢伟强律师(联系电话:13827796206) 、李志律师(联系电话:13927241916) 、陆沛林律师(联系电话:15302928530) 、李仁律师(联系电话:13929995241) 、吴丁娟律师(联系电话:13425733179) ,前述人员在单项考核中也均以高分通过。破产业务从业人员的单项考核以及对本所综合考核中的高分

8、通过,是佛山司法系统对本所破产清算能力的肯定,也是法院系统对本所多年从事破产清算业务所取得的成绩的再次认可。(二)近年来办理破产案件、清算案件情况本所长期以来在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清算、资产重组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为佛山市办理企业改制、清算、破产及重组业务最具经验及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自 2001年开始至今,共承办各类企业清算重组及破产案件共计 60 多起,并能顺利完成相关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得到了法院、上级资产管理公司及债权人一致认可。企业的清算重组已成为本所的优势服务项目之一。近年来,本所从事的企业清算、重组及破产业务主要有:1、本所长期担任市区两级多家

9、国有资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仅以打包方式就承办完成了市区两级多家国有企业的清算重组及退出工作,顺利完成我市区两级劣势国有企业退出,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本所是佛山市最早开始承办及承办最多企业破产清算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本所自 2001 年开始至今已承办了佛山市石湾区物资总5公司、佛山市绣品总厂有限公司、广东电工公司、佛山市中联服装厂、佛山市粤中印刷公司、佛山市纸箱包装材料总厂、佛山市高达发展公司、佛山市南海钢管厂、佛山德华浴缸有限公司、佛山市家用电器工业公司、佛山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十多家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 3、本所自 2003 年起成功办理了我市、区两级包括太

10、吉酒厂、市棉纺厂、医疗机械厂、梅赛尔气体公司、华丰总公司、禅城区公共服务公司、华侨房屋公司、电器研究所、永安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佛陶集团、广佛通公司等近五十家企业改制及重组项目,长期担任市、区、镇三级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为我市的国企改制领域提供了规范化法律流程,成为我市企业改制领域最为知名及权威的律师所之一,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团队及完善业务流程。4、主办佛山市最著名“烂尾楼” 之一“佛山购物中心”资产重组法律服务项目,成功盘活“ 佛山购物中心” 并引进 “沃尔玛”进驻经营。5、主办汇源通集团整合重组法律服务项目,协助完成了汇源通的整合重组及稳定发展。6、主办了佛山市华新发展公司改制重

11、组引进央企实施“粤华包B”的上市公司收购的全程法律服务项目7、主办了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组建及运营全程法律服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8、主办了顺德电厂的清算重组工作,顺利完成资产处置及清算工作。9、主办了佛山汇德邦陶瓷有限公司的清算重组工作,顺利解决了工人遣散安置,资产清理处置及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610、本所经佛山市中级人法院指定,担任了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广东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系列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相关重整工作正有序开展。本所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实现企业的成功重整,为企业、广大员工和债权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四、破产清算能力(一)办理破产案件及清算案件的特长1

12、、本所在承办大量的企业清算、重组及破产案件的基础上,结合执业实际情况,总结了一整套规范的操作流程。相关经办人员思路清晰、熟悉破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能切合实际地制定企业清算或重整过程中的相关计划、方案和工作流程,有效推进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2、本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与相关银行机构、大型企业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有利于企业清算或重整过程中与该相关债权人的联系与协调,为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3、鉴于在相关领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实务操作的积累,本所在企业改制或重组过程中,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创造性地解决企业所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保证企业改制或重组的顺利实施。4、企业重整过程中,

13、往往涉及到资源整合的问题,尤其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化整合和提升价值,这都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而本所执业多年,与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维持了良好的工作沟通关系,这将有利于协助重整企业在整合土地资源等问题上争取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支持。5、本所实行完全的公司化、规范化管理,没有任何挂靠制律师,使本所具备强大的团队办案能力,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7提供可靠的人员及管理上保障。(二)对重整、和解案件的认识和成功办理的设想、措施对于重整、和解案件,我们认为,企业破产重整程序系以拯救企业为目标,通过一系列重整计划的执行,从而维持企业继续营业,并达到企业持续正常经营,具备独立经

14、营、继续存续的能力为目的,以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员工、广大债权人利益为最终目标。在这种大背景下,破产管理人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目标就是要将一间垂死的企业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有效的重整,从而实现企业挽救的希望。在此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投资人、企业员工和广大债权人利益的平衡,需要与各方面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如各方无法协调一致,将严重阻碍重整工作,甚至导致重整失败。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所办案经验的总结,我们认为办理企业重整、和解案件应注重以下方面事宜:第一,对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企业进行调查,充分了解企业实际情况,是对企业进行重整的基础与关键。因此,在法院裁定企业重

15、整并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团队首先应与企业、主要债权人以及前期相关管理组织团队进行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及掌握企业的各项实际情况。第二,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企业重整、和解案件涉及的事务纷繁复杂,对该类案件的办理必须制度先行。因此,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必然首先要建立有效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否则,将无法保证重整、和解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在承办企业重整、和解案件时,本所将结合以往执业实际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分工和各项工作制度及协调机制,为案件办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8第三,加强与广大债权人的沟通前已述,企业重整、和解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平衡,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如

16、得不到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企业重整、和解工作将举步维艰,甚至以失败告终。为此,在重整过程中,必然需要加强与广大债权人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债权人理解与配合重整工作,以最终顺利推进企业重整工作。第四,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企业重整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资源整合、盘活问题,尤其是土地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问题,这都需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得到必要的政策支持,以最大限度提升企业资产价值,最终促成企业成功重整。第五、依法开展工作无论是办理企业重整、和解,还是企业破产清算案件,都必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决不允许为实现企业重整、和解而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综上所述,本所作为具有企业清算、重组及破产丰富经验的规模化、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有能力承办各有关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努力与各方一同顺利开展企业破产重整工作。以上机构情况,特此介绍。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2014 年 8 月 15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