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金笛短信产品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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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协议书 第 1 页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软件园)电话:010-82356576/77 (24 小时热线)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金笛短信产品代理协议书甲方: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软件园)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82356575/76/77传真:010-82356575/76-6004乙方: 法人代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2、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共同开拓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市场,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商资格1. 具有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销售许可证,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利和经营场所。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3. 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熟悉当地市场状况和渠道状况,经营方向与甲方相一致或大体一致。4. 具有与甲方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5.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保证所辖地区的物流供

3、应。6. 具备良好的渠道分销能力和行业拓展能力。7.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代理协议书 第 2 页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软件园)电话:010-82356576/77 (24 小时热线)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软、硬件产品的代理商,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2. 乙方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为:金笛短信快车 V2.1/3.0(单机版/网络版) 、金笛短信群发机器人 V5.3 版。3. 乙方所代理甲方硬件产品为:GSM、GPRS、CDMA、MODEM 池 RJ45 网口/RS23

4、2 串口(四口及八口)等短信设备。4. 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5. 乙方原则上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目前商定的代理区域为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 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本系列软件版权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2. 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技术咨询。3.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4. 在乙方销售数量突出时,甲方可授权乙方以自有品牌销售。5. 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6. 甲方拥有本协议中所有代理软

5、、硬件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和发布权。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7. 甲方在产品宣传、广告、网站等信息载体中公布乙方为产品代理商。8. 甲方如果准备停止乙方销售产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双方尽快协商办理停止协议事宜。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登记表” (附件一) ,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3. 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

6、散布所代理产品,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4. 乙方不得从事对产品进行解密、非法销售等损害产品厂商及甲方经济利益等的活动。5. 乙方无权发展产品代理商、分销商。6. 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销售、提供产品给其他代理商或分销商,或从他处购买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向用户销售非卖品。7. 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乙方有权对最终用户收取增值服务费用,乙方只能原封不动地销售从甲方订购的产品(以及任何产品文件) ,不得在产品包装上附加任何标签。8. 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9. 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10.

7、 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1.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软件销售款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权及其所发展客户的软件使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2. 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指导价格,否则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3. 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但必须签订北京春笛. 代理协议书 第 3 页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8、软件园)电话:010-82356576/77 (24 小时热线)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商业保密协议 (附件五) 。14. 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在其网站或公司的宣传资料上设立专版介绍所代理的甲方软件产品并在协议期内保证该专版的持续正常运转。五、订货、付款及货运1. 乙方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各级代理的最低订货数量要求。金牌代理一次订货不得少于 10 台,银牌代理一次订货不得少于 5 台,普通代理一次至少订购 2 台2.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订购合同 ”传真给甲方(附件二)。3. 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天津,

9、北京以外地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4. 甲方承担乙方所订代理产品的运费。5. 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损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六、价格政策1. 乙方需预先支付甲方_,用于短信产品的采购费用(预付款制度) ;2. 乙方连续两个月不得无销售额,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3. 乙方在代理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须遵循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价;乙方成为甲方的_代理资格,将享受软件产品的_优惠。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软件价格的 80%,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协商。4. 乙方向甲方订购的硬件产品,按累计订货数量可享受不

10、同价格;5. GSM 硬件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比较大,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商议;6. 乙方成为代理后,可享受的产品价格以最新价格体系附件为准。七、销售政策及支持1、 代理产品类型: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2、 代理区域:_3、 价格规范: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全国统一的销售价格,参见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价格体系 (见附件三) 。八、商务政策及支持1、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产品代理订货前,应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具体操作以当时议定为准。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11、 (见附件四) ,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3、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库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答复乙方订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将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 代理协议书 第 4 页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软件园)电话:010-82356576/77 (24 小时热线)4、取消或变更订单:如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订单,必须先和另一方沟通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签字。否则发生差错及经济损失由该公司承担。九、服务政策及支持(附件六)十、法律效力1. 本协议所载条款

12、的解释权归属甲方。2. 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3. 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司法程序解决。司法裁决应为最终裁决,甲乙双方必须依照执行。相关费用除裁决有明确规定外,由败诉方承担。2、在解决争议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 合同的更改对本

13、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的终止当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满后,对于尚未履行的义务和尚未完全付清的款项,本合同继续有效。附件一: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二: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订购合同附件三: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线)系列产品价格体系附件四: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五: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商业保密协议附件六: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政策与支持. 代理协议书 第 5 页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863 软件园)电话:010-82356576/77 (24 小时热线)甲方: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903 室 地址:(863 软件园)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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