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三方)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861946 上传时间:2018-02-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租房合同(三方)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租房合同(三方)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租房合同(三方)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租房合同(三方)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租房合同(三方)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租房合同(三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租房合同(三方)(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 租 方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 身 份 证 号 :甲 方 地 址 : 账 号 : 中 行 存 折 :电 话 :承 租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 身 份 证 号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中 介 ( 以 下 简 称 丙 方 ) : 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身 份 证 号 :电 话 :兹 经 丙 方 介 绍 , 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 一 条 房 屋 基 本 情 况 。1、 甲 方 房 屋 (

2、以 下 简 称 该 房 屋 ) 坐 落 于 武 汉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关 山 大 道 519 号 , 为 长城 坐 标 城 5 期 慧 馆 G 区 67 幢 1 单 元 504 室 , 三 室 两 厅 一 厨 两 卫 。 二 梯 四 户 , 建 筑 面积 117.68m2。2、 装 修 情 况 : 参 照 该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之 “附 件 四 : 装 饰 、 设 备 标 准 ”( 后 附 ) ; 3、 该 房 屋 为 甲 方 所 购 新 房 , 2012 年 1 月 收 房 , 本 合 同 签 订 前 , 甲 方 未 使 用 过 该 房 屋 内任 何 设 施 、 设 备

3、, 并 未 对 该 房 屋 进 行 任 何 装 饰 、 装 修 处 理 ; 第 二 条 房 屋 用 途 。 该 房 屋 用 途 为 租 赁 住 房 ( 住 宅 ) 。 除 双 方 另 有 约 定 外 , 乙 方 不 得 改 变 房 屋 用 途 。第 三 条 租 赁 期 限 。租 赁 期 限 : 五 年 , 自 201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 止 。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2/5 第 四 条 租 金 、 押 金 。该 房 屋 前 三 年 月 租 金 为 贰 仟 叁 佰 元 整 ; 第 四 年 月 租 金 为 贰 仟 伍 佰 元 整

4、; 第 五 年 月 租 金 为贰 仟 捌 佰 元 整 ; 押 金 为 肆 仟 元 整 , 押 金 于 合 同 期 满 并 结 算 后 退 还 乙 方 。 甲 方 承 诺 给 与 乙 方 15 天 的 免 租 期 供 乙 方 装 修 及 搬 迁 入 住 。租 赁 期 间 , 如 遇 到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调 整 , 则 按 新 政 策 规 定 调 整 租 金 标 准 ;第 五 条 付 款 金 额 及 支 付 方 式 。乙 方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当 日 支 付 五 个 半 月 租 金 ( 甲 方 给 与 乙 方 半 个 月 的 免 租 期 ) 、 租 房 押 金及 甲 方 已 经 垫

5、付 的 十 个 月 的 物 业 管 理 费 ( 自 2012 年 3 月 份 起 算 , 约 2100 元 , 每 月 212 元) 合 计 18750 元 至 甲 方 指 定 中 行 存 折 账 户 , 以 后 依 次 按 半 年 为 周 期 支 付 租 金 , 付 款 期 限 为 10 日 历 天 , 甲 方 收 款 后 向 乙 方 提 供 收 条 。 相 关 税 费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第 六 条 交 付 房 屋 期 限 。 甲 方 收 到 乙 方 支 付 的 租 金 及 相 关 款 项 后 当 日 , 将 该 房 屋 钥 匙 交 付 给 乙 方 使 用 。第 七 条 甲 方

6、对 房 屋 产 权 的 承 诺 。甲 方 保 证 拥 有 房 屋 产 权 , 并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 该 房 屋 没 有 产 权 纠 纷 。第 八 条 维 修 养 护 责 任 。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任何修缮的责任。乙 方 承 诺 只 对 该 房 屋 进 行 简 装 , 不 进 行 精 装 。 乙 方 对 该 房 屋 的 装 修 方 案 , 必 须 征 得 甲 方及 该 房 屋 所 属 物 业 管 理 部 门 的 同 意 , 相 关 的 费 用 均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 且 乙 方 装 修 不 得 改 变 房 屋结 构 、 不 影 响 房 屋 原 有 使 用 功

7、 能 、 不 损 坏 该 房 屋 内 设 施 。 否 则 ,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并 追 究 乙方 的 违 约 责 任 。因 乙 方 管 理 或 使 用 不 善 造 成 房 屋 及 其 相 关 设 备 的 损 失 和 维 修 费 用 , 由 乙 方 承 担 责 任 , 乙方 应 恢 复 房 屋 原 状 或 赔 偿 损 失 。租 赁 期 间 , 防 火 安 全 、 门 前 三 包 、 综 合 治 理 及 安 全 、 保 卫 等 工 作 , 乙 方 应 执 行 当 地 有 关 部门 规 定 并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 乙 方 应 服 从 物 业 管 理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8、。乙 方 须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该 房 屋 所 属 物 业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 甲 方 不 承 担 乙 方 的 任 何 违法 违 规 责 任 。 3/5 第 九 条 乙 方 应 承 担 的 费 用 。在 房 屋 租 赁 期 间 , 以 下 费 用 由 乙 方 支 付 : 水 费 、 电 费 ; 燃 气 费 ;3. 取 暖 费 ;4. 电 话 费 ;5. 有 线 电 视 及 网 络 费 ;6. 物 业 管 理 费 ;7. 其 他 由 于 乙 方 使 用 而 产 生 的 费 用 。租 赁 结 束 时 , 乙 方 须 交 清 如 上 一 切 欠 费 。第 十 条 合

9、 同 的 变 更 、 解 除 与 终 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没收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全部损失:(1)私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注:在非承重内墙上开门洞不属于拆改、变动结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5)未按时支付房租或其他费用逾期 15 日历

10、天以上。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 十 一 条 租 赁 期 满 。1、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3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5 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 十 二 条 违 约 责 任 。1、 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2、 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除应交清租金及其他按规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所有费用

11、外(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尚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一笔违约金(前三年退租,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或第五年退租,违约金为五千元整)。3、 在租赁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一笔违约金(前三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壹万元整,第四年、第五年提前解约,违约金为五千元整),乙方租金及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算至乙方全部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当日止;4、 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逾期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 3%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15 日历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第 十 三 条 不 可 抗 力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该 房 屋

12、 毁 损 和 造 成 损 失 的 , 双 方 互 不 承 担 责 任 。第 十 四 条 其 他 。本 合 同 之 附 件 均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之 部 分 。 本 合 同 及 其 附 件 内 , 空 格 部 分 填 写 的 文 字 与 印 刷 文字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本 合 同 及 其 附 件 和 补 充 协 议 中 未 规 定 的 事 项 , 均 遵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执行 。第 十 五 条 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在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由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13、不 成 时 ,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5 第 十 六 条 合 同 生 效 。本 合 同 自 甲 、 乙 、 丙 叁 方 签 字 之 日 起 生 效 , 一 式 伍 份 , 甲 、 乙 双 方 各 执 贰 份 , 丙 方 壹 份 , 具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项 , 由 甲 、 乙 双 方 另 行 议 定 , 并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第 十 七 条 合 同 附 件 。1、 该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之 “附 件 四 : 装 饰 、 设 备 标 准 ”;2、 甲 、 乙 、 丙 叁 方 合 同 签 署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甲 方 ( 签 章 ) : 乙 方 ( 签 章 )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方 ( 签 章 ) : 电 话 :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