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代理协议》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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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编号: QCMGC-2010-001飞向未来商业步行街区商铺租赁协议2商铺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号乙方(承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的房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租赁标的乙方租用甲方位于苏州市商业步行街飞向未来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 )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 2 条 租赁期限1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2、年 月 日止,共 年。第 3 条 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 租赁费:第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 ;第二年租金为: 元(大写: ) ;第三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 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由坡子街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物业费的缴纳遵守坡子街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3. 电费,本协议约定之商铺用电采用电卡消费、一铺一表,乙方根据其承租商铺用电量3提前至经营管理公司采用现金充值购买用电。4. 租赁期间内,工商营业税、租赁税等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乙方交纳。5. 租金支付方式: 。6.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一次性交付首期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下期租金应

3、在上期租金到期之日起,提前十五天支付,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商铺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7. 甲方收款按照乙方汇款单为准。乙方按以下甲方指定的账户汇入,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甲方账号:开户行:收款人: 甲方如变更付款账号,则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经营范围1乙方在其承租商铺中经营的商品品种或提供服务,以甲方的统一商业规划和统一招商为前提,乙方租赁该商铺的经营项目为 ,经营品牌为 。2乙方在商铺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上述确认的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经甲方同意且另行签订补充

4、协议后方可执行。3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或联营,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对转承租方或第三方经营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转租合同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1本租赁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2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直接抵扣乙方向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 ,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给甲

5、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抵扣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把被甲方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重新补足,甲方损失超过剩余履约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赁费用和其他款项。44合同期满时,若甲乙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 1 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第六条 商铺装修管理、修缮和交还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商铺装修方案(含平面设计图、立面设计图、效果图、用电规则等) ,以供甲方相关部门确认。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乙方方可施工并承担

6、所有装修费用。2乙方因装修施工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装修保证金、施工出入证等费用,乙方在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时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一次性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以上费用。3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割、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乙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场地使用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如果因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或由此产生的移除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场地使用期间,甲方应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以及动力电缆、消防监测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根据情况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进行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6场地使用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使用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各种配套

8、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 2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7租赁期满,乙方是否享有优先续租权,由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 二个月之前协商决定,超过上述期限双方协商不成的,则乙方不享有续租权,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乙方享有续租权的,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的 1 个月之前签署续租合同,超过上述期限双方无法达成续租合同的,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8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租赁期满后当日内归还商铺,除场地使用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

9、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交还5该商铺。乙方须在交还商铺前清理商铺内商品,拆卸属于其所有加设于出租商铺之固定装置、装修、设备,但应在拆卸前经甲方确认并在拆卸后恢复原房屋原状及正常使用状态。若取得甲方认可,乙方可以免于进行拆卸;若未取得甲方认可且乙方拒绝进行拆卸的,甲方有权自行进行拆卸,相关拆卸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在返还其承租商铺前与甲方办理商铺交接及验收手续。9 在 租 赁 期 的 最 后 三 个 月 之 内 , 甲 方 有 权 事 先 通 知 乙 方 带 领 预 期 的 承 租 人 察 看 租 赁 商

10、 铺 。10租赁关系终止时,在乙方已结清租赁商铺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电费、通讯费等各种税费、办妥以该商铺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餐饮商铺需注销煤气、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许可证) ,并且乙方所交还的商铺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已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恢复原房屋原状且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该单元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或待上述条件均满足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 商品及营业管理1甲方对本租赁协议约定之商铺实行统一经营时间、统一服务形象、统一市场推广。2甲方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参加则须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乙方经营中有关的促销活动或

11、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应提交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乙方须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使用等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该商铺的商品须完好无损,实行“三包” (包退、包换、包修) ,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乙方进入场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禁止其上柜销售,将该商品交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4乙方自行安排营业员

12、管理和经营,乙方商铺依据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营业时间,确有正当理由的,乙方应提前 1 日提交书面申请于甲方审批。5甲乙双方约定本商业街采用营业时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开闭店时间为:早 9:00晚 21:30,节假日晚上营业至 22:00。甲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或实际经营情况,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营业时间作出调整,乙方需在租赁期间内持续营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于商铺营业时间内暂停或停止营业。6合同期间,如乙方欲在“青春梦工厂”公共区域内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6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后方可

13、实施,具体收费标准另行提供。7 甲 方 向 本 商 业 街 或 租 赁 商 铺 提 供 的 保 安 、 管 理 人 员 、 任 何 性 质 的 机 械 、 电 子 防 盗 系 统(如 有 ), 将 不 构 成 甲 方 有 义 务 负 责 租 赁 商 铺 或 其 内 之 财 物 的 保 安 、 保 管 。 乙 方 在 任 何 时 间 都 应自 行 对 租 赁 商 铺 或 其 内 之 财 物 负 责 。第八条 证照及质量管理1乙方须自行办理并向甲方提供独立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资料、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检报告、组织机构代码、商标注册证明、经营许可证明等合法经营手续复印文件,若因乙方提

14、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无效、失效或假冒,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经营销售商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索赔、诉讼,乙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商誉;如乙方不正当经营导致被消费者投诉并被工商质监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认定投诉有效达 3 次(含)以上,乙方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如对甲方也造成影响并产生相关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第九条 保险甲方应维护商场自有固定设施的安全,并办理相应保险。乙方应为存放在该商铺内的财物办理保险,若由甲方代为办理,则双方另行协商具体事宜。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赁费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

15、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改变经营范围。(2)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或利用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3)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又不予改进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5)乙方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被投诉或依法查处的;(6)乙方将商铺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未经甲方同意经营乙方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以外之目的的;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于商铺营业时间内暂停或停止营业。()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对商铺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任何装修、改建、增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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