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最新政策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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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最新政策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有关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等文件的通知京地税票2006119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06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本通知发布以前制定的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二 六年三月十七日 主要内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凡本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

2、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三)卫生部门收取的卫生监督防疫费、

3、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四)交通部门收取的运输管理费;(五)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费;(六)农业部门收取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七)林业部门收取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八)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矿山采矿登记费;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332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

4、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6298号(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

5、营业税。(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 号)1、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按 1%执行。2、对不采取核定征税的,其装修费按合法有效发票据实扣除,同时不得超过以下扣除比例,即: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

6、用房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 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 10%。3、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确定房屋原值时按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 4000 元标准执行。4、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可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

7、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内容审核后,及时办理免税手续。5、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 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50的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100的个人所得税。(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

8、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 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 100的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 号)同时废止二、 热点问题1、电信增值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电信单位从事电信业务,凭政府电信主管机关颁发的合法执业凭证(含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其取得的凭证列举范围内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单位和个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

9、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31376 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3、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取得分红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字1994020 号文件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红利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4、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否缴纳教育费附加? 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征收教育费附加。5、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

10、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6、纳税人可以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包括哪些财产?纳税人可以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财产

11、是指纳税人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7、广告代理业是否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代理业应按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所以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也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8、资金往来发票取消后,属于资金往来业务的应开具何种票据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纳税人取得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于纳税人发生的不属于经营性的业务往来,可以使用上级部门自制的划拨单据或企业自制的证明单据。9、200

12、5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 从市统计局获悉,北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34191 元,请在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 号)文件时,应按照 34191 元作为我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纳税。10、网上发票真伪查询方法?登录北京地税局网站,点击打开“发票查询”界面,若您的发票上印有信息码,可以在“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信息码、发票号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若您的发票上没有信息码,则在“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旧版发票则直接输入 18 位发票号码,在“密码

13、”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即可。11、发票开出后,对方企业将其丢失,是否能补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报销凭证丢失不予补开。如果重新开具,应再次缴纳税款,丢失的发票不能作为废票处理,也不能做坏帐准备处理。12、补充养老保险的缴税时间如何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比较明确。根据财税200594号文件、国税函2005318 号文件规定,对于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

14、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13、单位按照内部自行制定的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为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个别职工因患大病,单位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一次性给予报销的医药费,可以视同职工一次性取得的困难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为单位所有职工普遍报销医药费,属于单位为个人支付人人有份的福利性支出,应合并个人当月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4、混合销售如何缴纳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

15、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所称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 50,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 50。15、赞助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取得的有偿赞助收入,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16、纳税人提取多少坏帐准备金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可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 5,超过规定标准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17

16、、关于调整煤炭行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定额标准的问题?根据文件(京地税企2005480 号)规定:煤炭行业核定征收的定额标准由原 1.54元/吨,调整为 1565 元/吨,此标准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18、纳税人一次性收取或支付租赁费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8110 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19、中介机构代理组办会议如何缴纳营业税?中介服务机构受托代理组办会议,允许其依照合法受托合同或协议以全部收入额减除实际代付的会议场租费(含会场布置费)、受托方参会人员食宿差旅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照章征收营业税。20、个人经营的报刊亭是否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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