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765339 上传时间:2018-02-17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修正与民法案例(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导读此次刑法修正案,这是 1997 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此次修改共有 46 处,涉及完善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规定等方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昨日在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案等草案,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此次刑法修正案,这是 1997 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1992 年中国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迄今未作过修

2、改。此次,代表法是 18 年来首次修改。对于实践中模糊的被判刑未剥夺政治权利人大代表的罢免问题给予明确。会议将于 28 日闭幕,当天下午将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昨日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是 1997 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此次修改共有 46 处,涉及刑罚结构调整,完善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规定,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对民生的刑法保护等方面。13 个死刑罪名拟取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此次修改背景主要是应对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以及

3、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李适时亦介绍了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即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他坦言,刑罚实际执行中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刑法规定的 68 个死刑罪名,有些罪名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他同时表示,根据中国现阶段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对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取消 13 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

4、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数罪并罚最高提至 25 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表示,在过去十年间,学术界针对死刑进行大量的研究,呼吁中国减少死刑罪名,目前学术界的共识为限制死刑,严格适用死刑。除死刑外,此次刑法修改还涉及诸多方面,包括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提至 25 年,社区矫正进入刑法、坦白从宽改为法定从轻情节,设立欠薪罪以及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等,醉驾和飙车危险驾驶行为入罪。“蚂蚁搬家”式走私定罪刑

5、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明确将多次走私的“蚂蚁搬家”式行为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拟取消 13 个死刑罪名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票据诈骗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 盗

6、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今日议程上午 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下午 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亮点 1】恶意欠薪最高可判 7 年草案: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解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说,欠薪现象在有的地方比较突出,这条规定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但是,本罪在适用时一定要慎重,要严格掌握犯罪构成,尽量不定罪。比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薪金,那么可以不按犯罪处理。即使开始时是恶意欠薪,后来司法机关要处理他,他就支付了,刑法上可以不处理他。这有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又缩小了打击面,平衡了两方的利益。【社会声音】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孙文力:务工者遭到欠薪后可以到工会寻求帮助,我在协调时就遇到个别企业老板拒绝协调,对于这种情况工会也没有很有效的办法。刑法如果增加欠薪罪名,就会给欠薪企业的老板施以很大的威慑,所有的外来务工人

8、员和打工者都会受益。【亮点 2】买卖器官可判 5 年以上草案: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解读周光权认为,买卖人体器官的问题,如果没有单独的罪名设计,要定其他罪,都比较牵强。如果定故意伤害,有的时候卖的人是自愿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伤害比较大,可以定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害小或者伤害故意欠缺,故意伤害罪定不了。现在有的法院定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意味着合法的经营被破坏,但人体器官是绝对禁止买卖的,谈不上合法的人体器官的买卖问题,所以,定非法经营罪会面临其是否会破坏合法经营的问题。现在这一规定主要是

9、为了解决目前定罪中的困惑和分歧,统一各地司法机关对这种行为的定性。【新闻背景】我国每年有 100 万人需要肾脏移植;每年有 30 万人需要肝脏移植,其中仅1%的患者能够获得移植机会。此前,由于刑法没有直接针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罪名,今年北京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只能以非法经营罪起诉犯罪嫌疑人。据新华社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刑法修正案七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

10、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

11、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

12、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

13、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

14、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八、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

15、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一、将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

16、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十二、将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第三款作为第四款,修改为:“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十三、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