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搭设标准(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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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华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搭设标准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二一二年八月目 录1 一般规定 .22 现场围挡 .42 防火间距 .54 消防车道以及消防救援场地 .65 临时用房的防火要求 .86 在建工程防火 .107 临时消防设施 .128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89 现场办公与生活区临设搭设要求 .2110 施工场地管理 .2421 一般规定1.1 临时用房、 临时设 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1.2 施工现场应按照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在不同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出入口,且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

2、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1.3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1.4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1.5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1.6 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生活用房宜成组布置集中建设。1.7 办公区、生活区应位于建筑物可能产生坠落物范围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外。当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3措施。1.8 施工 现场应设置垃圾站,施

3、工垃圾、生活垃圾 应分类存放,应及时清运出场。1.9 临时建筑与外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应设临时建筑。1.10 临时建筑不应超过二层,会议室、餐厅、仓库等人员较密集、荷载较大的用房应设在临时建筑的底层。1.11 临时建筑的办公用房、宿舍宜采用活动房。1.12 临时 建筑的体形不宜凹凸与 错落, 应基本满足通风、日照、采光和节能要求。1.13 临时 建筑地面 应具有防水、防潮、防虫等功能,且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少于 150mm,周 边应排水通畅,无积水,不堆放 杂物。42 现场围挡2.1 现场围挡宜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轻质材料搭设,不宜采用砖砌围墙或者其他材料搭设。2.2 市区主要路段

4、的工地应设高度不小于 2.5m 的封闭围挡。2.3 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 封闭围挡。2.4 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 观、大方。2.5 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宜布设公司宣传标识或者宣传标语,彰显企业品牌价值。53 防火间距3.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3.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1 的 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

5、数不应超过 10 栋,栋与栋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3.5m,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到 3m。表 1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64 消防车道以及消防救援场地4.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4.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 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

6、,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4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4.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设置回车场外,尚应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1 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在建工程。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 3000 m2 的在建工程。3 超过 10 栋,且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4.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2 临时消防救援场

7、地应设置在成组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73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 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 2m,且不宜超过6m。85 临时用房的防火要求5.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 级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2 装配式活动房建筑层数一般不宜超过 2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m2。3 层数为 2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 m2时,应设置至少两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25m。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

8、小于 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 m2,其他房 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m2。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 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9 临时建筑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0m。5.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 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91

9、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2 层数应为 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 m2 。3 可燃材料 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m2。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5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 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严禁采用活动板房搭设。6 在现场平面布置中,锅炉房应布置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在锅炉房周围 25m 范围内不要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5.3 其他防火规定: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 间、 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2 会议室、文化娱

10、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106 在建工程防火6.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6.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h。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6m。3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时,应修建楼梯或设置防滑条。4

11、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5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6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6.3 在建工程的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必须严格分隔,且应符合下列规11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 非施工区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12、4 项目部应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6.4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6.5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127 临时消防设施7.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7.2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7.3 施工现场

13、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7.4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7.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 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7.6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 动火作业场所。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 厨房操作 间、锅炉房、 发电机房、 变配电房、 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7.7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13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7.8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 2 具。7.9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 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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