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753970 上传时间:2018-02-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案例(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考试案例1. 【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 2000 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 2004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 20000 万元。2006 年 5 月发生如下事项:1)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 A 的提名聘任 B 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根据总经理 A 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 C 的职务,聘任监事 D 兼任财务负责人;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 A 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2)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2005 年税后利润

2、为 5000 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00 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 ,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提取 35 万元的公益金。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 E 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该公司上述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 B 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2)董事会聘任监事 D 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

3、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 D 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00 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

4、公积金。(5)提取公益金的决议不符合规定。因为,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了公益金,不再提取公益金。(6)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 【案例】甲、乙、丙三个公司在 S 市设立 A 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 ) ,拟定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 20 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以专利权出资 35 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 25 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

5、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该公司 2006 年发生如下事项:(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 A 的提名聘任 B 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根据总经理 A 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 C 的职务,聘任监事 D 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 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 S 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 年 A 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 2003 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 B 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 公司”) ,王某在 B 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

6、责 B 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 B 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 A 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 A 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 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1)要求王某将从 B 公司所得收入归 A 公司所有;(2)撤销王某 A 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 A 公司的董事。(3)2006 年 5 月,经检查,发现 A 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多少?答案: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

7、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 万元。(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而本题中,股东的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不符合规定。(3)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 B 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

8、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4)董事会聘任监事 D 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董事会聘任监事 D 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 D 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5) 王某任 B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 B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答案:王某在 B 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

9、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王某是 A 公司的董事,又是 B 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 A 公司与 B 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 A 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 B 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6)A 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案:A 公司要求王某将其 B 公司所得收入归 A 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

10、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A 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 A 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7)甲企业是否应该补足出资?乙和丙是否对甲出资不实承担责任?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答案:工商部门要求甲企业补足出资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乙和丙应该对甲出资不实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会

11、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东对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免除。3. 【案例】2000 年 1 月 15 日,甲出资 5 万元设立 A 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A 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 1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 月 10 日,乙未经甲同意,以 A 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 2 万元的货物。2000 年 7 月 4 日,A 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 月 10 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 A

12、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 企业欠缴税款 2000 元,欠乙工资 5000 元,欠社会保险费用 5000 元,欠丁 10 万元;(2)A 企业的银行存款 1 万元,实物折价 8 万元;(3)甲在B 合伙企业出资 6 万元,占 50%的出资额,B 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 2 万元。要求:(1)乙于 2 月 10 日以 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 2 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答案:乙于 2 月 10 日以 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 2 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

13、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2)试述 A 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答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 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其他债务。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首先,用 A 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 9 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 78000 元用于清偿所欠下的债务;其次,A 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 22000 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2 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 B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于以清偿

14、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 B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 B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于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 B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2 万元清偿)。4. 【案例】甲、乙合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起名为“祥和贸易有限公司” ,为企业发展之计,甲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后丙请求以劳务为出资加入合伙,甲、乙一致同意丙入伙。合伙企业对丁享有 10 万元的债权,而甲对丁负有 6 万元的个人债务。1、合伙企业的名称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名称不合法。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的字样2、丙的

15、入伙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合法。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合伙人也可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3、丁以对合伙人甲享有 6 万元的债权为由,主张只偿还合伙企业 4 万元债务,该主张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案:该主张没有道理。合伙企业的债务人不得以对该企业合伙人的债权来抵消其债务。4、银行贷款到期企业无力偿还,丙以该债务成立时其还未入伙为由,主张其个人对该贷款不承担偿还义务。丙的看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丙的看法不合法。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 【案例】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 1 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

16、,精密机床作价 950 万元,甲公司于 10 月 31 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 10 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依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案: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答案: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