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s 经典案例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748823 上传时间:2018-02-1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dcs 经典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cdcs 经典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cdcs 经典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cdcs 经典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cdcs 经典案例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dcs 经典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dcs 经典案例(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案例 1 An LC says: -LC amount USD 10,000 -Shipment of VCD players -Incoterms: CFR HK Which of the following two invoices are acceptable? Invoice No.1 100 VCD players USD90 USD 9,000 Plus: Freight charges 800 Consular fee 200 . CFR HK USD10, 000 Invoice No.2 100 VCD players USD90 USD 9,000 Plus: Freig

2、ht charges 800 . CFR HK USD9, 800 Consular fee 200 . Total invoice value USD10, 000 ISBP 第 64 条 发票必须显示信用证要求的“折扣或扣减” 。发票还可显示信用证未规定的与付款或折扣等有关的“扣减额” 。 ISBP 第 65 条: 费用和成本必须包括在信用证和发票中标明的价格术语所显示的金额内,不允许任何超出该金额的费用或成本。INCOTERMS C&F 中的规定: The buyer must pay the costs and charges incurred in obtaining the cer

3、tificate of origin and consular document. 银行费用何所指? 案例 2 受益人主张,被指定银行的议付、付款应是全额,不得扣除相应利息,如果收取自议、付款付到受到偿付间的利息,也应该向开证行追索,比如,UCP 规定的“付出对价” 应是全额。 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国家之外的支出和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支付,而银行费用包括被指定银行付款所产生的利息。 信用证类型与汇票 案例 3 If an LC says: -(1 )draft at sight -(2 )draft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drawee: the nominated ban

4、k 上述分别为何种类型信用证,付款,议付还是承兑? 第 1 种是付款信用证,因为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议付信用证项下不可能付款人也是议付行自已,汇票是即期的也就不可能是承兑信用证,故推断为付款信用证 第 2 种 同理应为远期付款信用证 2保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 案例 4 LC 规定汇票被指定银行为付款人,要求其保兑。保兑行要求将汇票的付款人修改为开证行,理由是保兑行不能保兑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这种说法正确吗? 保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 保兑行 开证行 指定其他银行,比如偿付行、通知行 第二受益人直接交单开证行 案例 5 换单转让,第二受益人银行将单据误寄开证行。开证行应如何处理?

5、是否可以向申请人放单,并支付小金额? 开证行应寻求保护第一受益人的利益,就替换单据的可能性与转让行联系。由第二受益人或代表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向转让银行提示交单。 增加了转让行可将第二受益人的单据直接提交开证行的情况 第一受益人在首次要求换单时,没有换单 第一受益人换单后的发票有不符点,该不符点在第二受益人交单时不存在,且第一受益人在被首次要求修改时没有修改第一受益人要么修改单据,要么自动接受第二受益人单据提交开证行的结果转让行的审单责任除汇票和发票,允许替换其他单据吗? 案例 6 第一受益人不仅替换汇票和发票,还要求替换其他单据,允许吗?转让行如何处理? 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己的 发票和汇

6、票(如有) ,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和汇票(如有) ,其金额不得超过原信用证的金额。在如此办理单据替换时,第一受益人可在原信用证项下支取自己发票与第二受益人发票之间产生的差额(如有) 。第 48 条仅规定允许替换发票和汇票。一家银行可以根据其内部政策允许替换其他单据而责任自负(比如,替换的其他单据出现不符点被开证行拒付) 。 这不是 ICC 支持的做法。 第二受益人的其他单据与第一受益人的发票不符 案例 7 第二受益人的其他单据也可能显示货物价值,如出口许可证、货物收据等,可能与第一受益人的发票显示的价值不同。是否构成足以拒付的理由? 开立可转让信用证,开证行必须预见到,由于替换发票,其他单据中

7、显示的信息也许与发票不一致(例如,第一受益人的发票号码可能与出现在产地证上的第二受益人的发票号码不同),开证行仍然有责任付款,只要单据其他方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议付行未审核出不符点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 8 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并未审出这一不符点。受益人要求议付行承担全部责任,对议付款项不得追索。你的意见如何? 议付 Negotiation 指被指定银行 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的银行)及/或单据。新增的融资许可,明确了开证行对指定行承兑、承诺延期付款的授权,允许指定行提前买入承兑或承诺延期

8、付款的款项。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且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 预付或承诺预付。议付“NEGOTIATION”o 前提 议付信用证项下(AVAILABLE WITH NOMINATED BANK 被指定银行 BY NEGOTIATION)3 相符交单 指定银行所为 如有汇票,汇票付款人应是指定银行之外的银行o 购买汇票和(或)单据 预付或承诺预付 预付日在指定银行得到偿付的银行工作日之前或当天 使用指定银行自己的资金(如果收到偿付后再购买,不是议付) 没有明确对受益人是否有追索权1.ICC 未规定“ 议付必须是单证相符 ”,也未规定“议付行没有指出被开证行拒付的不符点便无追索权”

9、 。 2.议付行的议付系给付对价,而不是保证受益人单据的相符性。 3.不符点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固有的。 4.议付系向受益人提供融资,仅收取少量手续费和利息,议付行仅应承担少部分损失,议付行一般是保证及时正确地寄单。 5.按照惯例,对单据一旦付款不能追索的是开证行及保兑行,而不是议付行。 6.最终应依据双方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此观点也适用其他种类的信用证。 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证当事人? 观点:申请人不是信用证当事人。问题: 如何理解这一观点? 1.UCP500:申请人开证及修改的指示必须明确。 2. UCP500:银行为执行申请人的指示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3. UCP500:申请人应

10、受外国法律和惯例的约束,并对因外国法律和惯例加诸银行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赔偿之责。 4.UCP500 第 1 条:除非另有规定,本惯例对所有当事人均拒约束力。 5.而惯例所确定的所有审单标准,银行遵守了,申请人显然不能主张自己不是当事人而不受约束。 6.CASE204:一旦接受单据开证行就失去了 UCP 下对其内容的抗辩权。这一点对申请人也是如此,申请人也受 UCP 的约束。 A BADLY ISSUED CREDIT 案例 9 某信用证规定: 最晚装期:1 MAY 1987 信用证效期: 31 MAY 1987 未规定具体交单期限 问题 上述信用证的问题在哪里? 有效期超出装船期 21 天以上,

11、受益人交单无法使用全部的有效期。 特殊条款栏位里单据要求的效力 案例 10 信用证在特殊条款中规定: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受益人未提交产地证,开证行拒付。议付行认为 46A 场未规定该单据,等于未要求产地证,因此未提交不够成不符点。 对单据的要求尽管放在“特殊条款 ”或类似条款下,也不妨碍它应当与其他规定的单据一同提交,他们在单据要求上效力相同。 已装船批注日期与签发日期距离很近 案例 11 一收妥备运提单的装船批注紧靠着下方的签字/日期栏位,装船批注未再另行批注日期。议付行因装船批注缺少日期提出不符点。受益人认为批注离签发日期很近,日期可以一顶二。对于已装船提单,其签发日即为装运日期,不需另加

12、“已装船”批注;对于收妥待运提单,必须加具含有装船日期的“已装船”批注,该日期可以早于、迟于或等于提单签发日期。4副本 BL 上的装船批注日期 案例 12 信用证要求副本 BL,规定装运日后 10 天交单。提交的副本 BL 显示了 ON BOARD DATE 为 5 月 1 日,5 月 15 日交单。开证行以迟期交单拒付。拒付正确吗? ISBP 第 21 条:运输单据的副本并不是 UCP 所指的运输单据,UCP 关于运输单据的条款仅适用于正本运输单据。 一个 BL 显示多个装船批注日期时,装运日期及汇票日期的计算 案例 13 An LC says: shipment from any Euro

13、pean port, Drafts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The BL shows 2 on board notations: On board Vessel A from Dublin on August 16 On board Vessel B from London on August 18 问题 1: 哪一个日期被用来确定汇票到期日? 答案:将使用最早的装船批注日期计算汇票到期日/最晚的提单日期将被用来计算汇票的到期日。 较早者August 16。So, the maturity date is “60 days after August 16” =Oct

14、ober15. 问题 2:哪一个日期为装运日期shipment date? 答案:较晚者August 18。如此有利于受益人提早得款,从容交单。 一个汇票下提交多份提单,汇票到期日与装运日的计算 案例 14 An LC says:Drafts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一个汇票下提交三套提单,装同一艘船,未分批装运。装运日期分别为: May 1,May 8,May 15 问题 1: 以哪个日期确定交单日期? 答案:提交未分批装运的多份提单时,以最晚的 B/L 日期作为装运日,并进而计算交单期。问题 2: 哪一个日期被用来确定汇票到期日? 答案:最晚的提单日期将被用来

15、计算汇票的到期日。案例 15 An LC says:Drafts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一个汇票下提交三套提单,分别装三艘船,分批 装运。装运日期分别为: May 1,May 8,May 15 问题 1: 以哪个日期确定汇票到期日? 答案:最晚的提单日期将被用来计算汇票的到期日。问题 2:以哪个日期为准计算交单日期? 答案:允许分批装运的前提下:以最早的 B/L 日期作为装运日,并进而计算交单期。 案例 16 某信用证下货物分装两条船,取得两套提单,装运日期间隔 3 天。两批分装货物和金额合并在一起使用同一套发票等单据及面函。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单据被拒绝接受,银行认为每一批装运是独立的,应缮制两套各自独立的单据。 问题:银行的观点正确吗? 答案:UCP500 并没有要求受益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