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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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城建2012279 号: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 9 月 14 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住建厅 9 月 22 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 ,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整治重点

2、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鄂建办2012198 号)的要求,结合市城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武城建2012267号) ,重点对全市宣传、贯彻落实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市人民政府令第 229 号)情况,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范标准的设置情况进行整治。具体整治内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城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一)自查阶段(9 月 20 日至 9 月 25 日) 。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停工排查治理

3、安全隐患复工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市城建委关于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停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复工程序的通知要求,确保施工现场各类隐患全部排查整改完毕后再复工。(二)集中整治阶段(9 月 25 日至 12 月 20 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报送复工资料的基础上,市、区建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纳入监管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于已提交复工报告,施工现场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实施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 36 个月的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对于尚处于停工整改期间的项目,要督促

4、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于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一律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对于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违法施工、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隐患严重的责任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汉企业一律清除出本市建筑市场;对于虚假总承包、肢解分包、转包、私招滥雇的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公示的坚决公示,坚决停掉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坚决打击一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处理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执业人员。在此

5、期间,各建设单位每周至少要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开展一次工程项目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三)总结讲评阶段(12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 。市城建委将于 12 月份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检查通报会。同时,各区建设局要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看” ,认真总结“百日整治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前报送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对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预防事故,切实抓好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十分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

6、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按照“企业自查,市区普查,市级督查”的原则,以及“谁检查、谁负责”和“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情面”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建设局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应及时报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区建设局要切实负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委将采取不提前通知,发现问题直接下达执法建议书的形式,对全市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第三、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对各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加强统计,报送信息。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各建设单位应于每月 26 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工程项目的监管部门。各区建设局要切实做好“百日整治行动”期间的信息、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按照“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小结、年底总结”的要求,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数据。市城建委将以信息专报的形式,每周通报全市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2198 号)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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