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3637414 上传时间:2018-02-1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后勤服务中心: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卫指导发2016134 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办理对象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时限和特殊情况的处理1.夫妻在 2015年 12月 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证时间截止到 2016年12月 31日。2.2016年 1月 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

2、女,凡2016年 1月 1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独生子女年龄在 1981年 4月 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 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4.夫妻 2015年 12月 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 年 1月 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三、办理程序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未再婚和离婚未再

3、婚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2.厅机关女同志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申请办理。3.厅机关男同志在配偶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申请办理。4.符合条件的夫妻需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电子版一式四份,提供夫妻双方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 5张、婚育证明夫妻双方各一份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份等有关材料。联系人:陈柳 联系电话:63913866 陕西省商务厅2016年 12月 7日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民族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户 籍 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 陕西省商务厅1 寸照片男

4、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民族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 号户 籍 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1 寸照片子女姓名 性别 户籍地 出生时间申请人承诺: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我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条件,现申请办证,若生育情况发生变化,愿退出已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申请人:女 男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公章)年 月 日经办人签名: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公章)年 月 日经办人签名:女方户籍、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在地乡镇(街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光荣证编号 发证日期备 注备注:1.婚姻状况指初婚、再婚或离婚、丧偶;2.此表一式四份,三个盖章单位各留一份,个人档案里存档一份;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行印制; 4.申请人填写此表,并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份等有关材料及男女双方个人 1 寸照片各 5 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