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开门红”,消费者当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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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开门红”,消费者当警惕!一年一度“开门红 ”,是保险公司业绩狂飙、激情爆棚的时刻。现在距离元旦还有一个多月,或许,你的朋友圈里已经开始充斥各种“开门红” 产品的介绍了。“开门红 ”对保险公司的意义不必多说,甚至决定着全年业绩指标能否顺利达成。那么每年的“开门红” 对承担保费的消费者而言,作用是否也非常重大呢?你买保险是为了什么,希望保险起到哪些作用,当年买的“开门红 ”产品是不是真有那年想的那么好?投保多年后,可能我们才会明白:不管别人说得怎么天花乱坠,作为消费者,评价某保险好坏的唯一依据是自己的需求。每个人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收入性质不同,家庭成员构成不同,保险需求也就不同。而“开门红

2、” 是保险公司的促销手段,只是用来拉保费规模的,一两款同类险种怎么可能顾及那么多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买保险最怕的不是稍微贵了一点,而是买的保险根本不需要(或者不是最需要的),最需要的保障却没有(或者保额根本不足),而保费预算却已经用完了。如果需要理赔时赔得少、不能赔,甚至还要继续缴保费,那是不是也太惨了。可以断定,一味跟着保险公司“节奏” 推荐“开门红”产品的代理人就不是真正站在客户的立场,最好敬而远之。用心分析客户需求,进而匹配相应保险的代理人/经纪人才值得信赖。我无意评价某“开门红” 产品本身的优劣,符合客户需求并且性价比较高的险种自然就是好的,关键是太多太多的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认真规划,盲目

3、听从了某些人不负责任的忽悠。“开门红 ”期间,很多保险公司和代理人把“开门红”产品夸上了天,好像无所不能。实际上呢,大多数“开门红” 保险根本就不像“保险 ”!很多所谓的“讲师”在会场上大谈特谈保障的意义与功用,保险多么多么重要和伟大,而推荐的却是“假保险 ”!却是没有多少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下面让我们看看以往在“开门红” 期间反复宣传的, “开门红”产品往往并不具备的功能。【离婚不分】婚姻法第 18 条中明确规定到关于保险的: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一般由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险赔付的钱是属于一方财

4、产,离婚是不分的。还有就是一个人挂了,赔付的保险金属于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笔钱就是一方财产,离婚是不分的。那么没发生赔付呢?肯定是要分的,如果是用共同财产交的保险费,那么离婚时,对方是可以要求要回一半的保单价值或者保费的。“开门红 ”产品的生存金不同于重疾险、意外险和医疗险等的赔付,不在“离婚不分” 的行列; “开门红”产品的身故保险金也远低于重疾险、意外险和寿险,保额极低,套用“离婚不分” 真的太牵强了。【欠债不还、诉讼不赔】保险法第 24 条有规定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其实也是跟离婚不分这样的差不多,以

5、偏概全。比如:就是老爸欠了好多债,老爸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老爸挂掉了,身故保险金赔给了儿子(受益人),儿子得到保险金从法律角度来说可以不用还老爸的债务。如果老爸一直都好好的活着,还没赔付,别人追债,告到法院,这些钱还是要还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这些开门红的理财保险极大的可能是会被执行退保,然后退回来的钱用去抵债,诉讼还是要赔的。“开门红 ”保险的 “亮点”往往正是生存领取,甚至 “年年领取”,而这恰恰是不避债的。即使为了防止万一身故后财产抵债,影响家人的生活而买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甚至意外险、重疾险等也远比“开门红” 产品更有优势!【遗产税不交】这个遗产税被吹了好多年的,到目前为止也

6、没有征收遗产税。虽然多年以后国内可能会开征遗产税,但是具体的法律法规没有出来,怎么征还不知道,遗产税交不交尚未可知。遗产规划是在基础保障规划、养老等支出性规划之后才重点考虑的。即使开征遗产税,减少应税财产、及时筹集现金交税,是遗产税规划的重点。与开门红产品相比,终身寿险显然是更好的选择。通过遗产税的开征宣传终身寿的重要性很正常,却用来促销以年金险为主的开门红产品,是不是不太合适?【资金灵活,能够贷款 80%90%】保单贷款,使用的是曾经自己的钱,却需要支付“利息” 。而且贷款 80%90%,是指保单“现金价值” 的 80%90%,而不是“所交保费 ”的 80%90%,两者相差甚远。一般来说,保

7、费支出应该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水平,能够长期稳定支付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保单贷款”功能的。把“保单贷款 ”作为“开门红”促销的噱头,鼓励买 “大保单”,而不顾消费者家庭整体的财务状况,显然是不合适的(当然,如果把自己置于消费者的对立面,在互不信任的前提下拉保费,还是可以理解的)。相对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任何保险都不是多么灵活的,至少几年内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是低于保费的。保险重在保障,主要保障风险后的家庭财务状况,其次是保障家庭长期现金流的稳定。【高收益,5%7%】说起“开门红 ”产品,很多消费者想到的是 “高收益”,很多公司和代理人宣传的也是“高收益” ,甚至很多是以5%、6%的收

8、益率来演示利益的。就像当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曾经高达 10%以上一样,可能当前某险种的收益可以达到 5%甚至 6%以上,可不代表演示表中的十年、三十年甚至五六十年内都可以达到,这样演示的结果实在“不保险” 。保底利率才具有长期性,才是可靠的、最实际的。否则,最可能的结果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财富传承】说到财富传承,如果买了之后一直不动而且没什么债务的话,是可以有财富的传承的作用。但作为财富传承在保险中有更好的险种:终身寿险,详细请查看前面的文章什么保险能保证把钱留给孩子 。【“开门红” 产品适合什么人买?】前面说了,判断保险好坏的唯一依据就是我们自身的需求。如果还没有认真分析自身需求,就盲目地比较险种,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被保险公司的需求(更多的保费收入)所左右。在认真分析自身需求,并根据轻重缓急排定了保障的优先顺序后,在当前保费预算的许可内,就可以做一个相对完善系统的保障规划。其中的养老和教育金就可以匹配“ 开门红” 产品。再强调一点,大多数“开门红”险种只适合有长期规划、希望锁住资金、强制储蓄的人。如果你曾经买过“开门红” 产品,或者有什么疑问或者不同的观点,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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